Re: 317漂流河岸巡迴影展-台大場 後感 by. Fotol
那天台大場我也有參加,想對Fotol的感想做些回應(好像有點遲)。
對於「開發河川地做為休閒場所是必然的國家發展」這點,
我對這點的理解是:國家認為「河川地」不能作為「居所」,應該要是「休閒場所」。
用這種方式理解的話,那政府真的可以維持它的政治正確與壓力嗎?
其實各界團體都很用力在反駁政府拆遷行為的正當性,
但是反駁要有用,我想可能要先共同討論出一個立場:
1. 如果「河川地」對少數人來說是可以作為「居所」的,
那麼「休閒」的空間使用定義顯然便是文化上的多數暴力。
2. 如果「河川地」的確危險堪慮,那無奈形成聚落的原因便來自結構上的問題。
那麼政府的配套措施若不把重點放在解決(或減輕)結構上的問題,
這個配套措施便肯定會失敗,甚至惡化結構問題。
第一點基本上是站在文化相對的觀點來反駁拆遷行為,
第二點則是從結構上來反駁拆遷政策的無效。
Fotol對於行動本質的疑惑「是文化問題還是社會問題?」
大抵也是出於目前各界聲浪所持的立場不相同吧,我想。
你擔心強調經濟結構會造成「國家以福利殖民」這樣的後果,
這確實是必須擔心的,不過我也很擔心太強調文化本質會陷入相對主義式的泥淖,
而且明顯地,這泥淖極易使人陷入,
就像那天台大座談會一樣,話題總不斷偏向「什麼是傳統文化?」
我覺得傳統文化的討論在反迫遷訴求上的幫助有限,
畢竟即便是公部門都知道要尊重彼此的文化,可是在執行上真的是很難落實哎。
另外一點,謝老師提出溪州發展為觀光部落的可能,這引來許多批評,
許多是因為原鄉部落已經有太多觀光發展的慘痛經驗:
商業化、異化、被觀看……等不勝枚舉。
這些慘痛經驗其實我並不覺得是因為「觀光」本身不好,
而是因為人做的不好,所以觀光產業才淪為商業,部落才淪為舞台。
我覺得觀光是可以走「休閒教育」這種類型的,
而溪州作為都市原住民部落的個案,
很適合發展成為教育民眾關於城鄉、或原漢結構問題的地點,
甚至留下這段幾年來拆拆遷遷與抗爭的城市邊緣記錄。
至於發展工藝坊的這種方式,
可能得想清楚如何執行才不會把原鄉部落的觀光問題複製過來。
雖然真的就像你說的「飯都吃不飽了如何談高度資本集中的文化創意產業」,
但我是覺得討論到這個層次並不會太over,
因為居住權爭取到之後(假如政府有良心的話),
接下來馬上就會面臨該如何就地發展才能更有部落的生命力,
畢竟只能住下來而繼續吃不飽,甚至像Mayaw說「活下來都是奇蹟」,
這種狀況並不是大家想要的結果,
而且我覺得對這層次的設想也可以作為自救會在與政府談判時的籌碼。
那天會後倉促地和同學warau分享了彼此對這提案的正反看法,
如果要說謝老師這個提案有什麼不妥當之處,
那可能就是,這提案解決不了所有面臨拆遷問題的聚落。
不過再仔細想一想,假如溪州真能扮演起教育民眾的角色、個案,
那其實長遠來說,說不定拆遷的問題會越來越少,
在結構性問題解決之前,其他案例原地居住的可能性也會越來越高。
(這願景會太天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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