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0419反族語條款陳情行動!
沈寂多年的抗爭活動終於又要開始,
而且這次不是由政客領隊,也不是盲從於社會風潮,
令人可喜!
只是針對此次行動的訴求與目的,
個人有些疑問,還請貴單位惠予賜教。
※ 引述《iaaun (嗯哼)》之銘言:
(恕刪)
: 因此我們訴求:
: 1. 還我寒溪部落當地語言的自主權,以及發展權。
抗爭訴求就是希望政府配合辦理的事項!因此我想請教的是,
主辦單位既然要求「還我語言自主權以及發展權」,
個人有兩件事情不太清楚,還請賜教:
1.何謂語言自主權以及發展權?
2.政府應如何配合此項訴求,修正哪些法令或政策措施,以便恢復並保障前述之
「語言自主權以及發展權」。
: 2.刪除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公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政府提供原住民族優惠措
: 施或辦理原住民族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得於相關法令規定受益人或應考人應通過前項之驗
: 證或具備原住民族語言能力。」以及保留教育部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
: 法原來的優惠措施。
此項訴求最為具體,但是既然是要刪除法律規定,
抗爭對象為何不是制訂上開法律之立法機關(立法院),
而是只負責執行法律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至於保留教育部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以及公費留學辦法之優惠措施,
雖然是由行政機關自行制訂的法規命令,
但是「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以及公費留學辦法」
是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及教育部共同制訂,
僅向原民會抗爭恐怕不夠周全,不知當時決策為何僅決定向原民
會抗議?
: 3.建立原住民族教育體制,落實多元文化社會環境。要建立原住民族教育體制以及落實多
: 元文化社會環境,必須要建立「由下而上」的多元文化、原住民族教育體制,才能夠有發
: 展出多元、包容、尊重的社會環境。
政府應修正哪些法令以及如何修正那些法令,才能達成此項訴求之理想?
--
馬丁路德‧金恩:
當你對重要的事情選擇緘默以對時,你往後的生命已經失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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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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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