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缺曠課請假的問題

看板AU_Talk作者 (魚)時間16年前 (2008/06/02 12:4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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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則來說 學則 第二十八條 學生經准假而缺席者為缺課,未請假或請假不准而缺席者為曠課。 曠課一小時做缺課二小時論。學生請假規則另訂之。 第二十九條 任一科目缺課時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 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學期成績以零分計。惟代表學校 參加校外活動者不在此限 學校學則沒寫遲到多久算曠課 請假一次+曠課兩次 假如那堂課是兩學分 你等於是缺課10小時 (請假算缺課兩小時,曠課一節算雙倍) 授課總時數為 16*2=32小時 所以假如系主任不准你假 你的確會不能考試 而且現在老師好像每週都要上網登錄學生出缺勤狀況 這科狀況應該是非常邊緣了 建議你不要把它算入安全學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11.206

06/02 20:02, , 1F
謝謝!我這科是已經期中期末都考完了,只是怕會白考...
06/02 20:02, 1F

06/03 18:24, , 2F
我有一門缺8次照過的=.=
06/03 18:24, 2F
文章代碼(AID): #18Gtek0c (AU_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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