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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錄][資訊] 代收學生活動費 彰師大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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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資訊] 代收學生活動費 彰師大挨告
時間: Tue May 15 09:17:46 2007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845588.shtml
代收學生活動費 彰師大挨告
【聯合報/記者何烱榮、簡慧珍/彰化縣報導】 2007.05.15 03:38 am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認為學校未在繳費單上註明學生活動費可自由繳交,害他們每學期
都繳了二百元學生活動費,一狀告進地檢署,指校方涉嫌詐欺,彰化地檢署已發函要彰師
大說明收費方式和用途。
據了解,彰師大學生控告學校詐欺前,二月曾投書教育部長信箱,檢舉學校違法代收學生
活動費。教育部調查後雖認為「並無不當」,但彰師大仍決定下學年起,在學生活動費收
費單上,註記這項費用「自由繳交」;未料新措施還未實施,學生在上月先提出告訴。
學生在訴狀中說,依規定「學生活動費」是自由繳交,但彰師大繳費單未註明,絕大多數
學生不知情,以為是學雜費的一部分而乖乖繳交,學校故意模糊資訊,不清楚告知,有詐
欺之嫌。
對於學生提告,校方覺得很倒楣,因為多數大學都是這麼做,彰師大雖然沒有在繳費單上
註明,但一些作法已達告知效果,沒想到被學生告。
彰師大校長張惠博指出,上學年起即將學雜費、學生活動費繳費單分開列印,目的就在告
訴學生,學生活動費是附加的,只要繳了學雜費就完成註冊程序。至於為何不在繳費單上
註明「自由繳交」,是因在「學生自治團體設置及輔導辦法」有說明:學生活動費「以學
生意願自由繳交為原則」,學校網站都看得到。
張惠博說,依大學法第卅三條,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再將代收費用交給學生自
治會,教育部調查後也說「並無不當」。
彰師大學生自治會長林紓錯認為,該校學生並非不知道學生活動費是自由繳交,他指出,
過去學校併入學雜費一起收取時,繳交率百分之百,自繳費單分開列印後,繳交率只有百
分之八十八,顯然學生也知道這是自由繳交的費用。
對學生到地檢署告學校,張惠博雖肯定學生有高度法律素養,但也表示遺憾,如果學生能
直接向學校反映,讓學校有機會充分說明,事情可以更圓緩些。
台大:自由繳 可退費
【記者李名揚/台北報導】
台大學生會長高閩琳表示,他們以前是在註冊處擺攤位,招收會員並收費;去年大學法修
正後,他們委託校方代收,是在註冊費繳費單中,另夾一張繳費單,註明「自由繳交」。
高閩琳說,台大學生會一年收費一百五十元,以前擺攤位收費時,大約有兩千人繳費,今
年改為校方代收後,增加為五千人左右;有人繳註冊費時繳一次,在學生會攤位再繳一次
,也有人繳了之後後悔,學生會也都同意退費。
【2007/05/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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