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推廣吃飯-1
※ 引述《aokman (引歸殺象吶!)》之銘言:
: 因為整理的文章非常長
: 就分成兩篇了@@"
: 這是第一篇
: 寫這篇的時候 其實一直在想自己會不會太嚴格........
我認為有時候政府是受限於採購法
如果今天政令宣導廣告是採取價格標
你能想像有多大的機會 那些低價的廣告公司會出線
(你可以試想看看 要怎麼設計標案 才可以讓奧美之流的公司得標 還沒有綁標嫌疑)
所以你才會看到林美秀像連珠砲講「中央存款保障至民國100年12月31號」這種狀況
如果政府機關都能指定奧美、智威湯遜等等來做案子
可以想見廣告的品質和水準絕對不會差
可是每做一件可能得送一個承辦人去法院而已
觀光局是在這個要件之下玩的比較好的例子
只是不是每個機關都扛著觀光局這種以推廣宣導本國為重任的責任
最後若還是用價格標 而不是最有利標 再著還有機關廣告預算不足的問題
出現慘劇就在所難免了
因此我對於國內的政策宣導廣告 還是抱持著比較寬容的態度
能看得懂就好了
至少有些時候 平面廣告做得也並不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0.119
推
11/09 19:26, , 1F
11/09 19:26, 1F
推
11/10 18:32, , 2F
11/10 18:32, 2F
推
11/14 16:11, , 3F
11/14 16:11, 3F
→
11/14 16:12, , 4F
11/14 16:12, 4F
推
11/21 13:13, , 5F
11/21 13:13,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