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糟糕物看多了,看到腥聞也會想歪w

看板AC_In作者 (無仁無義的戰爭)時間11年前 (2012/07/25 17:45), 編輯推噓5(5011)
留言16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4 (看更多)
二次元劇情都是真的again w 只是 二次元常見的是女方是被推半就得被NTR 然後間男故意 三次元常見的是女方與間男都是兩邊互相的 然後 二次元會在先生/男友面前偷偷玩女方 三次元是穴兄弟見了面 苦主還不知道然後與間男聊得很盡興 (偷玩女方也不是沒案例 只是較少有報出來的) 是說這女的也太垃圾了吧 而且超高調 果然世風日下啊 人越來越不要臉啊 = = (有種感覺通姦沒有除罪就是要對付這些不要臉的人 雖然這案例只有情夫被告...) 被抓包了才痛哭悔過 誰知道以後會不會再犯 (以上是今天跟朋友中午吃飯看到這新聞時討論出來的結論[?] XD) - -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5/today-so1.htm 2012-7-25 偷情尋刺激 帶情夫幫老公接機 情夫會丈夫 她竊笑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邵姓婦人與謝姓男網友搞婚外情,竟大膽將情夫介紹給不知情 的丈夫認識,還傳MSN給情夫「看你們聊得這麼開心,我覺得好好笑! 」不倫戀1年後曝 光,「妳要和誰在一起?」眼見丈夫柔情而堅定的攤牌,邵女這回笑不出來,當下痛哭悔 過,丈夫告姦夫妨害家庭,台北地院判謝某應賠45萬元。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單身的謝姓網友98年參加「好攝族」網路聚會認識邵女,邵女的丈夫 李某是珠寶業經理,常出國出差,謝某認有機可乘,假藉傳授攝影技巧、出借照相機追求 邵女,2個月追上手,兩人在北市大直的摩鐵通姦12次。 偷情過程 全記載 每次偷情過程,邵女都記載在部落格日記,但都鎖碼,而兩人在MSN聊天的鹹濕對話也全 存檔,例如謝男說「喜歡妳抱著我睡」,邵女回「可是會睡到流汗」,謝男笑「哈哈,妳 也會流汗」,邵女撒嬌答「你流的比較多,你是大顆的那種」,謝男驕傲地說「我有很努 力啊! 」 通姦一陣子,邵女竟帶丈夫去參加攝影網聚,還將情夫介紹給先生認識,有一次情夫開車 載邵女,為她老公接機,坐後座的邵女,看著2個男人在前座談笑風生,事後還傳MSN給情 夫「看你們聊得這麼開心,我覺得好好笑!」 夫發現姦情 掙扎3天 但丈夫發現謝某送相機鏡頭給妻子,平日素顏的老婆,若參加攝影同好會,就一定要化妝 ,裝扮也愈見嫵媚,隱約覺得不對勁,周遭朋友也勸他「管緊一點」。 99年1月,李某半夜睡不著,拿妻子手機玩電動,正巧謝某傳來簡訊「不是我不在乎妳, 我知道妳老公回來了,別生氣! 」李某有如青天霹靂,要不要找徵信社?掙扎3天,最後 決定直接找愛妻攤牌,平和而堅定地問她「愛不愛我?愛不愛他?妳要和誰在一起?」 妻悔悟痛哭 供姦情 面對受傷甚深,卻柔情相對的丈夫,妻子當下痛哭悔過,並將迷失期間的MSN對話、網路 日記都給丈夫看,丈夫怒告謝某妨害家庭,提民事求償100萬元。 謝某否認通姦,反稱自己遭仙人跳,因拒給300萬元和解費才挨告;但法官認為倒果為因 ,且邵女指認謝某股溝間有胎記,謝卻狡辯是他在飯店游泳時被看到,並沒發生關係,法 官仍認為2人已逾一般男女友誼,侵犯婚姻權,判謝某敗訴,應賠45萬元給邵女的丈夫。 本案刑事部分,謝姓網友已被判刑半年確定。 -- ┌────┐ チンコ └────┘ 「那邊那個柏青哥的招牌... 壞了一盞燈。」 SNATCH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26.93

07/25 18:00, , 1F
為什麼這種的都不離婚? 好機會耶
07/25 18:00, 1F

07/25 18:18, , 2F
這讓我想到西斯版某人的NTR人妻實錄
07/25 18:18, 2F

07/25 18:19, , 3F
聽說生孩子了 恩................
07/25 18:19, 3F

07/25 18:38, , 4F
代碼希望
07/25 18:38, 4F

07/25 18:41, , 5F
這一定有小孩的阿,丈夫真能忍
07/25 18:41, 5F

07/25 18:44, , 6F
不離有很多原因阿.不過不知道"參數"如何? 2個月就上手QQ
07/25 18:44, 6F

07/25 20:10, , 7F
西斯板還有NTR人妻實錄?! XDDD
07/25 20:10, 7F

07/25 20:17, , 8F
那個 我找不到 是最近看到的 西斯專用暱名ID
07/25 20:17, 8F

07/25 20:18, , 9F
女主是地姐 丈夫是機師 男主是在夜店遇到女主
07/25 20:18, 9F

07/25 20:19, , 10F
丈夫的男女關係太複雜了 搞的女主不爽
07/25 20:19, 10F

07/25 20:20, , 11F
不確定是刪文還是我漏看
07/25 20:20, 11F

07/25 20:23, , 12F
兵變不知算不算?
07/25 20:23, 12F

07/25 21:07, , 13F
官司還沒徹徹底底打完 最好先不要離婚 避免有洞可鑽
07/25 21:07, 13F

07/25 21:09, , 14F
這個案例女主是被抓包才後悔 未來一定還會再犯
07/25 21:09, 14F

07/25 23:05, , 15F
希斯版越來越慘的樣子,跟前陣子便利屋一樣一直被盯
07/25 23:05, 15F

07/29 11:40, , 16F
感覺那個女的似乎完全不用負責任? 女方至少有錯一半吧
07/29 11:40,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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