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柯文哲:討論等於反對?是在哈囉?已回收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peterturtle: 兩個月前的三聯單?我們從報案到開庭
: peterturtle: 都要那麼久的嗎?
用一篇額度來回一下,我跟兩造都不熟,但對p板友的疑問算是有些心得。
看日期才一個多月,報案到開庭還真的沒有這麼快。
這種網路上妨礙名譽的案子,報案後大約4~8個月開庭,我常常都忘了我有報案...
還得去翻一下紀錄,「哪個板的哪一篇啊?」
一般這種第一次開偵查庭問完就會聲請簡易判決,這段就很快了,大概1~2個月。
如果不服要打官司,大概再等2~3個月開庭,通常這邊就會結束了。
所以全程打完沒有太多拖延的話,花上一年算是正常。
通常都會忘記是告誰或是告什麼內容了XD
附帶一提,我不靠這賺錢,只是討厭有人在網路上以為不用負責就亂噴。
因此我自己的習慣是,都會把拿到的和解金捐給法扶。
不過這個捐款會自動可以抵隔年的所得稅就是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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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155.31.34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6887018.A.C78.html
噓
12/21 08:11,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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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等著收傳票吧。
和解條件除了捐法扶的錢,我還會再要求on金牌五罐。
推
12/21 08:12,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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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21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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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幫被告買東西,法警會把我們兩個打出去吧XDDD
話說等下次特價就好了啦www
推
12/21 08:14,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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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板主時,有人被水桶後站內信揚言要告我妨礙電腦使用罪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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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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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東西都盡量在法庭上檢察官與法官面前解決,捐社福有點麻煩的感覺。
法院有郵局,自己捐比較方便,開完庭走到一樓填劃撥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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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8:18,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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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沒事不會亂吉啦
真的平常在吵架的id反而沒什麼好吉的。
通常會搞到要吉,跟吉了還在硬凹最後被法官檢察官痛斥的,都是一些奇怪的亂入路人...
※ 編輯: TheoEpstein (210.155.31.34 日本), 12/21/2019 0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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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的沒有。
※ 編輯: TheoEpstein (210.155.31.34 日本), 12/21/2019 08: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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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2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