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xaku
作者 xaku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25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7F推:帥呆了!04/25 02:52
20F推:原PO用心宣傳! 可惜自己的網誌不是PIXNET啊04/24 12:06
7F推:一樓GJ XD163.13.12.91 04/23 17:55
21F推:荷包乾了OTZ04/23 17:49
58F推:主辦既然已明文規定了,那就不要帶比較妥當。04/23 00:53
59F→:畢竟並非所有的人都有演出中禁止攝影的認知,04/23 00:53
60F→:即使閣下在演出中決不會攝影,那其他帶相機的人呢?不知道。04/23 00:54
61F→:為了防止任何一個會影響到LIVE的狀況,所以才全面禁止。04/23 00:54
63F→:親臨現場的感動無可取代,絕對比用違反規定的小框框保存下來04/23 00:54
64F→:的影片更能讓自己回味無窮。04/23 00:54
111F推:嗯...好像不是開場前或散場後能不能拍的問題。04/24 11:57
112F→:應該是為了防止任何一個會在LIVE的當下拍照的相機持有者。04/24 11:57
113F→:所以在進場前所有人都必須讓相機離開自己身邊。04/24 11:57
114F→:(就是打從一開始就不能帶進場)04/24 11:57
115F→:打個比方來說,捷運上不能吃東西對吧。04/24 11:57
116F→:總不能說我吃的是饅頭,掉下去撿起來就好了,04/24 11:58
117F→:不像蚵仔麵線,湯湯水水弄倒了難處理,所以吃饅頭沒關係嘛~04/24 11:58
118F→:怎麼可以,不能飲食就是什麼都不能吃啊。(抱歉比喻有點糟)04/24 11:58
119F→:既然主辦單位都明文要求了那就乖乖遵守比較好。04/24 11:58
120F→:去年L'Arc台灣場是敝人第一次參戰的LIVE,我想自己最忘不了的04/24 11:59
121F→:,除了樂手的精彩演出以及整場的感動之外,04/24 11:59
122F→:就是違規攝影者居然就在敝人正前方OTZ04/24 11:59
123F→:說真的已經不想再看到一堆人肆無忌憚地攝影,04/24 12:00
124F→:(真的一堆人,hyde往花道跑,那些人就跟著跑過去拍,超驚悚)04/24 12:00
125F→:勸對方,對方還不理,又擔心起衝突會影響到鄰居,04/24 12:00
126F→:真想拿奇怪的藥品(?)直接迷昏他們...(可是這樣違法)04/24 12:00
127F→:有很多人是第一次看演唱會,有很多人是第一次看X的演唱會,04/24 12:01
128F→:大家都希望05/30會是一個很棒的經歷,會成為很美好的回憶。04/24 12:01
129F→:既然如此那也讓自己在X以及日方和主辦的心中留下好印象。04/24 12:01
130F→:我更想問的是,如果很剛好地發現附近有人在演出中攝影,04/24 12:01
131F→:但位置太裡面,不方便呼喊工作人員,他們也不方便進來,04/24 12:01
132F→:對方又極為囂張不聽勸,這時候應該怎麼做才好......04/24 12:02
3F推:啊就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原PO不用太在意啦^ ^04/20 22:19
14F推:戀物癖。藉由接觸被異性(也可能同性)接觸過的物品而獲得快感04/20 22:55
78F推:祈禱......04/20 14:01
12F推:的確,腥伯太強大了。163.13.12.91 04/20 13:24
27F推:設計得很好看啊,不過LOGO的確不能直接用官方的啦。04/20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