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chang14
作者 wchang14 在 PTT [ tax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2則
限定看板: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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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開立發票歸國稅局營業稅課或銷售稅課管,可以打電話到10/29 20:14
3F→: 國稅局問。10/29 20:14
4F推: 另外免用發票跟免稅是兩件事,免用發票還是要課營業稅,10/29 20:16
5F→: 由國稅局核定稅額,每季寄一次稅單,依限繳納。10/29 20:16
6F推: 網拍業者通常會核定為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若不願意開,10/29 20:19
7F→: 可以在設立時跟國稅局申請,但不一定會准。核定稅額的10/29 20:19
8F→: 方式通常為提示近六個月的帳簿憑證,取平均,大概一年會10/29 20:19
9F→: 調一次,而且只會往上調不會往下調。10/29 20:19
6F推: 交際費可以報營所的費用,不能報營業稅的進項10/13 14:46
7F→: 會計說的應該是營業稅不能報吧10/13 14:47
1F推: 為什麼你不是薪資所得是執行業務所得@@10/05 21:44
3F→: 基本上營業稅是針對銷售行為課稅,如果你只是員工的話10/05 22:15
4F→: 營業稅跟你沒有任何關係,執行業務所得也不是營業稅的10/05 22:15
5F→: 課稅範圍,明顯公司是把營業稅轉嫁給你,但我沒有印象10/05 22:15
6F→: 有對這種行為立罰則就是了@@10/05 22:15
7F推: 建設公司委託代銷(還是受託代銷?)房屋確實需要開發10/05 22:17
8F→: 票跟繳納5%營業稅,依營業稅法第3條(沒記錯的話)屬視10/05 22:17
9F→: 為銷售。10/05 22:17
10F→: 不過多這5%不會讓你的扣繳憑單變得很奇怪嗎@@10/05 22:18
22F→: 其實大家應該要有個正確的觀念,開發票是原則,查定是08/28 00:13
23F→: 例外,而這個例外的設計是稽徵上的方便以及某些行業的特08/28 00:13
24F→: 性,像是不具固定營業場所的攤販。另外查定銷售額有其計08/28 00:13
25F→: 算公式,稅務人員會先實地訪查之後,按訪談所得的資料08/28 00:13
26F→: 根據公式推算銷售額,這個本來就不會跟實際狀況一樣,08/28 00:13
27F→: 畢竟是推算。08/28 00:13
28F→: 再來,開發票雖然稅率會變5%,但是你的成本是可以從銷08/28 00:17
29F→: 售額扣除的,你進多少貨,就扣多少;查定的話一毛成本08/28 00:17
30F→: 都不能扣,除非你有取得進貨發票,但最多也只給你扣10%08/28 00:18
31F→: 。所以最後實繳稅額到底是哪一種課稅方式多,很難說。08/28 00:18
32F→: 最後,銷售額不到20萬不代表不用開發票喔~~這只是評定08/28 00:25
33F→: 的標準「之一」,但本法24條有明文,財政部得視小規模08/28 00:25
34F→: 營業人之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為一般稅額營業人(5%,開08/28 00:25
35F→: 發票),所以不是不到20萬就真的站得住腳@@08/28 00:25
46F→: 總繳不代表免開,這是兩件事@@08/30 23:46
47F→: 另外大推樓上魚大!!!!真的要扛住關說的壓力QQ08/30 23:48
8F推: 發票已申報的若發生銷貨退回有兩種做法,一是開立折讓08/07 23:26
9F→: 單給買受人,在當期申報一張銷折,二是跟你的營業稅管08/07 23:26
10F→: 區說你要專案作廢這張發票,此時不論二三聯都要把收執聯08/07 23:26
11F→: 及扣抵聯(二聯沒有)收回,隨專案作廢申請書一併交給08/07 23:26
12F→: 管區。08/07 23:26
13F→: 若發票尚未申報(未屆申報期),直接作廢該張發票,在08/07 23:28
14F→: 申報時申報作廢即可,當然發票還是要收回。08/07 23:28
15F推: 若買受人主張發票遺失,則請買受人出具遺失切結書,說08/07 23:31
16F→: 明確實遺失且並未拿去扣抵,並將切結書一併附給管區,當08/07 23:31
17F→: 然這是買受人是營業人才可行,因為沒發票應該不會有商家08/07 23:31
18F→: 會讓消費者退貨。08/07 23:31
3F→: 你是要電子計算機發票還是收銀機發票............兩種發08/07 23:33
4F→: 票不一樣當然檢附的文件不一樣啊@@08/07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