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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ralg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7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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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想太多了,其實這只是你自己放不下,不想離開罷了,說實在08/24 22:22
8F→: 的,你有這麼缺他一個朋友嗎,他有這麼缺你一個朋友嗎,別08/24 22:22
9F→: 再騙自己了08/24 22:22
1F→: 什麼理由都是假的,不愛了才是真的08/24 21:39
8F→: 愛的時候不需要原因就愛上了,不愛當然也不需要原因啊,就08/24 22:18
9F→: 算你硬要對方說原因,也不見得是真的,接受不愛的事實,堅08/24 22:18
10F→: 強瀟灑地走下去吧,雖然短時間內很難就是了08/24 22:18
15F→: 一段關係的結束雙方甚至時間環境都可能是問題發生的原因,08/24 22:39
16F→: 一直鑽牛角尖沒有好處的,但這也是必經之路,還是只能說,08/24 22:39
17F→: 盡快恢復良好的狀態,總會有下一個適合的對象出現,但前提08/24 22:39
18F→: 是你要先過好自己的日子。08/24 22:39
25F→: 祝福你,但請記得,能做的都做過之後,就接受吧,如果是求08/24 23:16
26F→: ,得到的只會是同情不會是愛情,就算是只剩下一絲的尊嚴,08/24 23:16
27F→: 也要守住08/24 23:16
32F→: 有婚姻的束縛也是可能會離婚的,昇華成家人沒有不好,但原08/24 23:28
33F→: po女友的說法是變成家人不是現階段他要的,可能要甜滋滋的08/24 23:28
34F→: 愛情,火辣辣的激情,通常會有這種說法的出現就…樓上很多08/24 23:28
35F→: 人都有回應了08/24 23:28
42F→: 的確是啊,不過也要當事人看得開08/25 00:17
10F→: 不必這麼卑微,會有真正喜歡你個性的人出現,有愛什麼都順07/26 22:05
11F→: 眼,不愛什麼都礙眼07/26 22:05
211F→: 推,感謝原PO07/17 00:06
242F推: 推,感謝原po07/17 00:05
266F推: 感謝原po分享!07/13 16:54
2F推: 首先,要先花點時間把自己找回來07/11 18:47
14F→: 每次看到這種例子就覺得…法律明明就有規定特留份,守法很07/08 19:56
15F→: 難嗎?真不想給女兒的話就生前過戶給兒子,該付的稅金付一07/08 19:56
16F→: 付,獲得好處的小孩就扛起照顧的責任,然後自己去承擔被遺07/08 19:56
17F→: 棄的風險,否則生前財產握在手上,又愛用親情勒索,還忘恩07/08 19:56
18F→: 負義咧,親情自助餐?還是一句話…守法很難嗎??07/08 19:56
85F→: 事實上,我看過的故事都是這樣的,為什麼有些父母願意生前07/09 01:34
86F→: 就將財產給小孩呢?是因為寵,那麼寵不可能是一兩天的事情07/09 01:34
87F→: ,長期寵下來的小孩某天就會開始要錢了,像是要投資或是創07/09 01:34
88F→: 業,做的起來當然是好事,但更多做不起來的怎麼辦,錢也花07/09 01:34
89F→: 光了啊,就雙手一攤什麼都不管了,好命點的父母還有孝順的07/09 01:34
90F→: 女兒會照顧,那命不好的呢…就不說了,不是說孝順是為了遺07/09 01:34
91F→: 產,只是真的這種故事不在少數,這是現實07/09 01:34
72F→: 既然未來可能會有遺產,配偶按法律可以領一半,也不用搞啥07/08 18:24
73F→: 養兒防老了,至於原po,想回去看老人家就去啊,做自己能做07/08 18:24
74F→: 的事情,那是自己的選擇,無能為力的部分…像是媽媽的態度07/08 18:24
75F→: ,就別放在心上了,那是媽媽的選擇,課題分離會好過很多,07/08 18:24
76F→: 祝福您。07/08 18:24
4F→: 就經驗來看,雇主可能覺得有正職的話穩定性不高,舉個例子,06/27 09:35
5F→: 有些老闆面試的時候會排除家境好的員工,因為不缺錢,沒壓力06/27 09:35
6F→: 所以穩定性會差一點06/27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