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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mwckebbhf 在 PTT [ PublicServa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50則
限定看板:PublicServan
看板排序:
7F噓: 10萬判七年?一堆殺人犯都不一定會判這麼重了,一樣法11/22 18:18
8F→: 、兩樣標準!做的爆肝只換來一紙記功(考績還不一定11/22 18:18
9F→: 甲),做錯了事,關的比殺人犯還久!11/22 18:18
1F噓: 被強迫當選務人員,沒法投下憤怒的一票,難怪民x黨不11/17 12:00
2F→: 怕,因爲大部分的軍警公教沒法回家鄉投!11/17 12:00
4F推: 所謂機關首長最低到什麼程級!區公所?11/16 08:44
23F噓: 只敢拿公務人員開刀,勞改別說改了,藍綠都一樣,連11/09 13:32
24F→: 提都不敢提,算3小改革?公平在哪?11/09 13:32
6F噓: 勞改呢?決口不提是3小!11/01 12:52
70F推: 這就是被外界人誤以爲的米蟲生活!現在公務人員真的11/01 08:06
71F→: 不好做!11/01 08:06
19F推: 我想問一下各位大大,台鐵算公務人員吧?如果是,那10/30 21:17
20F→: 為何有勞基法的適用?又為何有工會幫忙發聲爭取權益?10/30 21:17
63F推: 我也覺得越認真,做的越好,長官給你的工作越多,多10/29 18:04
64F→: 到你不能負荷時就是出錯的時候,長官不會記得你做過多10/29 18:04
65F→: 少事,只記得你出過多少包,累了一年,出包多了,還是10/29 18:04
66F→: 拿乙!10/29 18:04
78F推: 其實公務人員很難擺爛吧,公文都掛給你了,怎麼擺爛?10/29 19:29
79F→: 應該說是做事60分跟100分的差別!10/29 19:29
26F推: 法規就是公務人員就算連續上班100個小時也不違法,只10/25 23:17
27F→: 要不違法就叫有保障,代理人制度更是好笑,就算真的10/25 23:17
28F→: 有代有理,也代表同時要做兩個人的工作卻只得到好累好10/25 23:17
29F→: 累,屁話可以再多說一點!10/25 23:17
30F推: 這種新聞怎麽都不會在電視上看到,是被壓下來了嗎?10/25 23:20
86F噓: 適用公保,也沒工會,怎麼爭取權益教ㄧ下?10/27 07:37
5F噓: 還有人敢說只有軍警消辛苦嗎?現在的公務員真的壓力10/15 20:54
6F→: 都不會太小!10/15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