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uperman5566
作者 superman5566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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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有試著用關心的方式柔性勸導嗎? XD06/28 02:00
22F推:樓上噓的多數都是剛進來不久的學弟吧 等你們頂天了還06/02 20:07
23F→:這麼認為 我就給你們拍拍手 千萬不要頂天後就忘記喔06/02 20:08
24F→:回歸正題 你們有看清楚本文嗎 那位學弟當管幹後 可是06/02 20:09
25F→:還想維持學長學弟制喔 呵呵 有種就打破學長學弟制06/02 20:10
26F→:那我就真的很佩服他06/02 20:11
2F→:我都用沐浴乳 好久沒用過肥皂了XD05/29 13:06
21F噓:不想潑大家冷水 但有球隊會開4年約機率實在很低05/11 11:01
23F→:光看後2年各要1000多萬 你是gm你會賭嗎?05/11 11:02
24F→:當然啦 如果放眼華人市場 或許有可能05/11 11:03
1F推:因為資歷阿 你看高院的法官年輕的本來就比較少XD05/04 14:22
2F→:其實很多正妹都是約聘的05/04 12:30
4F→:???05/04 12:52
3F→:所以我是在想 是不是比照當初申請家因的標準03/30 13:16
6F→:所以我的意思是怎麼算我不清楚 但至少那一款不是針對03/30 13:17
7F→:我那情形03/30 13:18
11F→:再者其實原條文根本也沒明文第3款有18歲的限制03/30 13:19
13F→:我打錯 癥節在於我那情形在修法後單獨成了第3款03/30 13:20
24F→:B大 你說的跟我說的好像關聯不大03/30 13:32
25F→:那一段意思是說如果弟弟也是第2款的情形03/30 13:32
26F→:跟下面第4條第五款沒有關聯XD03/30 13:33
31F→:哈哈J大我知道啦^^ 很謝謝你跟我討論 讓我學到不少^^03/30 13:36
32F→:B大 你說的沒錯 但不代表弟弟一定要是第2款才能退XD03/30 13:38
35F→:ANYWAY 感謝各位學長的熱情討論^^有機會打電話去確認03/30 13:40
36F→:其實我也覺得怪怪的 原本2款已經變成2跟3 可是修法03/30 13:45
37F→:還是只有提到2款而沒提到3款改怎麼算03/30 13:45
38F→:不過我只細想了想 沒提到應該就還是要算家屬吧03/30 13:46
39F→:雖然我也快退伍了 沒啥太大差別 但總是幫學弟問一下03/30 13:46
14F→:我有回文了 請各位學長可以去看一下 感謝^^03/30 13:14
7F噓:還上的不夠多嗎? 命中率真的要想辦法提昇呀!!!03/12 08:21
8F→:最近的平均命中率確實在聯盟平均以下03/12 08:22
4F推:我中隊的RAP哥12/30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