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tudy11
作者 study11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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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請問佔缺與不佔缺訓練有何不同?03/10 16:45
2F→: 據瞭解佔缺訓練是有加入退休年資,不佔缺訓練才沒併計。03/10 16:46
3F→: 只差於訓練期間沒有累計休假日期而已03/10 16:46
4F→: 您的消息唯一有問題的地方就是佔缺訓練是否累計退休年資03/10 16:47
5F→: 退休年資影響的是月退俸的涵蓋範圍03/10 16:48
6F→: 所以還要確認佔缺訓練倒底有沒有併入退休年資03/10 16:48
17F推: 我剛剛有查了些資料,佔缺訓練期間沒有繳交退撫基金03/10 21:14
18F→: 但是受訓及格拿到合格實授之後,5年內可以申請補交購買03/10 21:15
19F→: 軍訓、義務役年資、佔缺訓練等都可以申請購買退撫年資03/10 21:16
20F→: 月退的計算主要在退撫年資,所以還是要詢問一下人事單位03/10 21:17
24F推: 因為受訓期間保一般保險,尚未符合公務員資格03/10 21:45
25F→: 拿到合格實授之後具有公務員資格03/10 21:45
26F→: 有職權關係,可詢問人事單位申請購買03/10 21:46
27F→: 所以才有5年申請購買的追朔力03/10 21:46
33F推: 所以【佔缺訓練】與【不佔缺訓練】的重點就在這裡03/10 22:32
36F推: 依照行政程序法跑流程:開始至結束,確認事實03/10 22:45
37F→: 確認事實之後,完成法律流程,才有法律效力。03/10 22:46
38F→: 有所謂的時間性的法律問題03/10 22:46
39F→: 跑法律流程、符合時間期間的判定,才能拿到公務員認證03/10 22:47
40F→: 這是依法行政,也是行政程序法的流程03/10 22:47
41F→: 若依照法律面來講:考試及格、分發、受訓、受訓及格、03/10 22:48
42F→: 初任公務員者先得試用期六個月,完成流程後拿到合格實授03/10 22:49
43F→: 基本上法條的訂法,則為確認事實、證書證明者03/10 22:50
44F→: 才符合公務員的資格03/10 22:50
45F→: 沒合格實授證明書,無法確認事實03/10 22:51
46F→: 就無法依法確認自己是公務員的資格03/10 22:51
48F→: 初任公務員得先六個月試用期03/10 22:53
49F→: 試用期基本上的實質作用是師徒制03/10 22:54
51F→: 由輔導員帶領承辦案件,不然菜鳥很多事情無法自己處理03/10 22:54
54F→: 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檯面下怎麼做只有政府單位知道了03/10 22:56
4F推: (1)要先有空間概念(2)看線怎麼切03/05 00:28
5F→: (3)拿幾個圖做檢視一下,大概就知道怎麼判斷了03/05 00:29
6F→: 重點在於【線】怎麼切03/05 00:29
17F→: 想太多,有那麼厲害的駭客太閒破解考選部的榜單嗎03/02 22:11
18F→: 都能當駭客了,有必要去考國考嗎?03/02 22:11
29F推: 考場10:30公布,網路10:50公布03/02 22:25
30F→: 大概又是失敗收場了,右眼皮一直跳03/02 22:26
32F→: 考選部出題越來越變態...感覺自己都變成萬年落榜生了03/02 22:28
20F推: 好可怕喔!@@怎麼辦?03/01 22:42
1F→: 國考計算機不能使用記憶式的計算機02/28 23:14
1F推: 自己先花點時間寫excel,之後就比較省時02/26 20:50
2F→: excel是最平凡的軟體,也是最好使用的軟體02/26 20:50
2F推: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02/24 15:51
3F→: http://0rz.tw/Q5IRJ 土木技師學分班02/24 15:53
4F→: 參考看看!02/24 15:53
2F推: 建築製圖與機械製圖版,賣建築器具社就有在賣了02/17 23:13
3F→: 國家考試只准使用一般透明的尺02/17 23:13
3F→: 你的照片不完整,很難看的出來您想詢問的問題02/16 22:03
2F推: 第一遍:鉛筆;第二遍:螢光筆;第三遍:筆記02/14 00:02
3F→: 第四遍:考古題;第五遍:考古題做到爛02/14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