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eanliao
作者 seanliao 在 PTT [ TaichungBu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5則
限定看板:TaichungBun
看板排序:
20F推: 以我的例子,找回原手機機會不大09/23 17:09
21F→: 但是抓到竊賊跟他求償機會比較大09/23 17:10
22F→: 被投過M7全新,後來賠我夠買iphone的錢換減刑09/23 17:11
23F→: M7全新被拿去變賣5千,賠我3萬09/23 17:11
24F→: 至於什麼imei的聽聽就好,不是重大刑案警察根本不會主09/23 17:15
25F→: 動調查09/23 17:15
26F→: 調一家電信就要一筆調查費用,以日計價,警察不會拿寶貴09/23 17:17
27F→: 的破案獎金去幫你找手機,除非是你這隻被拿去犯案,剛好09/23 17:17
28F→: 查到09/23 17:17
18F推: 生日快樂!蓋09/17 09:31
17F推: 台灣是左駕靠右,行人也是靠右走09/17 09:33
18F→: 汽車超車時右邊會有死角,所以爭道往往發生事故09/17 09:34
19F推: 錯的是違停的車,所以肇事時負連帶賠償責任09/17 09:36
20F推: 還有按喇叭只是提醒,這是汽車基本配備,不懂這有什麼好09/17 09:38
21F→: 腦羞的,如果他沒提醒你注意安全撞上了汽車要倒楣09/17 09:38
25F推: 後面狂按喇叭就是汽車不對了啊!護航什麼09/17 09:51
29F推: http://i.imgur.com/I1aTNkV.jpg09/17 10:26
30F→: 應該是這裡,幫你補個圖09/17 10:26
31F→: 這裡應該都屬於慢車道…汽車應該禮讓機車的,尤其是轉彎09/17 10:28
32F→: 車輛09/17 10:28
33F推: 另一種可能情況是機車在最外側,遇臨停要轉進內側而與將09/17 10:35
34F→: 右轉車輛發生糾紛,此時就要看是汽車是否在中間車道直09/17 10:35
35F→: 行(地上路標為右轉車輛使用)09/17 10:35
40F→: 你的地點沒有講清楚…09/17 13:58
41F→: http://i.imgur.com/Ch38Prl.jpg09/17 14:01
45F推: 我講一個盲點好了,我的回文中(已刪)你推文說對方是從大09/18 08:37
46F→: 業路轉文心,這是一個路口,要怎麼樣會兩邊同時通行呢?09/18 08:37
25F推: 機車太多,建議搭大眾交通工具,結案09/17 09:44
30F→: 機車太多了…不開被罵開了也被罵09/17 14:29
7F推: 會被噓,先幫你補血09/15 15:30
83F推: 原文那篇就真的只是汽機車在搶道而已09/16 14:06
84F推: 放到網路上來是想激起對立、營造話題、還是爭取公益,09/16 14:10
85F→: 改善台灣的交通環境09/16 14:10
86F→: 是不是逼車從原文真的看不出來,按喇叭有時候只是提醒前09/16 14:11
87F→: 方車輛,我要超你車了。09/16 14:11
88F→: 尤其是那種騎在馬路中間,我根本不知道你會不會突然變09/16 14:12
89F→: 換車道09/16 14:12
98F推: 原po到底是騎多靠內側…連汽車從內側車道超車他都覺得被09/16 17:51
99F→: 逼車呢?09/16 17:51
100F→: http://i.imgur.com/QJTkLLr.jpg09/16 17:54
101F→: 一般內線車道都會留給左轉車輛或是超車使用,如果汽車09/16 17:55
102F→: 佔用還可能被開單舉發09/16 17:55
103F→: 尤其是那種有左轉燈號的路口,所以我不解讓一下有多困09/16 17:57
104F→: 難09/16 17:57
105F→: 還是覺得自己也有使用權,所以即使被按喇叭提醒要超車了09/16 17:58
106F→: ,也可以不予理會09/16 17:58
113F推: 請連第4款及罰則一併參考09/17 00:13
118F推: 另外,基於保護女性主義,我只能提示你穿著清涼女生被強09/17 00:22
119F→: 暴確實有誘發犯罪的可能。09/17 00:22
122F推: 推不想"讓"09/17 01:12
125F推: 原po有報警的話,警察是怎麼處理。09/17 08:39
126F推: 今天車速跟情況都是原po描述,有無避重就輕?09/17 08:41
127F→: 常人都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說詞。09/17 08:42
128F→: 就是不想讓車,即使被叭也依然故我。09/17 08:43
129F推: 再說e大這篇寫的,我假設對方是黑社會趕著等等要去投胎09/17 09:19
130F→: ,你還擋人家車,到底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哪裡,讓車就是09/17 09:19
131F→: 鴕鳥就是逃避,出來坦(不讓車)就是勇敢,然後還反超車去09/17 09:19
132F→: 擋車09/17 09:19
135F→: d大你沒事就好,注意安全。09/17 18:38
100F噓: 推09/14 12:28
110F噓: 按錯,再推一次09/14 12:38
119F噓: 這只是一造的說詞,大家幹嘛這麼激動?09/14 12:44
126F推: 真的覺得對方違反交通規則就蒐證給警方取締,真的不要逞09/14 12:51
127F→: 一時之氣09/14 12:51
145F推: 沒影片沒真相09/14 13:16
232F噓: 汽車道救了這篇,路口監視器調到了沒09/15 08:42
240F噓: 原po知道自己被噓的點在哪裡嗎?今天真的發生意外,莫非09/15 15:38
241F→: 你要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去捍衛路權,行車本該注意安全,09/15 15:38
242F→: 肉包鐵這種以命相搏的事情還要人提醒嗎09/15 15:38
259F噓: 臺灣有這麼多機車…肇事率4成4…就是汽機車搶道09/16 09:39
260F噓: 為了用路人安全…應該禁止汽車上路,造福機車族09/16 09:51
262F噓: 這篇就是因為口誤打出汽車道被糾正救起來的09/16 13:36
263F→: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20/509041.htm09/16 13:40
264F→: 台灣就是機車多路又沒多大條、日本要有車位才能買車09/16 13:44
265F→: 說穿了這篇不就是汽機車在爭道而已,感覺被逼車也是自09/16 13:49
266F→: 由心證09/16 13:49
267F→: 如果真的覺得自己有理且都已經報警了,怎麼不請警方調閱09/16 13:53
268F→: 路口監視器究責09/16 13:53
269F→: 對方不予理會就說人家害怕逃跑,請問是可以告肇事逃逸09/16 13:54
270F→: 嗎?09/16 13:54
271F→: 看完推文我最大的收穫是,以後我可以一路騎在外線車道,09/16 14:02
272F→: 被叭還可以嗆汽車懂不懂交通法規09/16 14:02
279F噓: 台中車多每天都有這種情況,要不要大家都上來發文公布09/16 14:17
280F→: 個資09/16 14:17
287F噓: 根本沒在講汽車道了,樓上…顆顆09/16 16:06
288F噓: 講錯的人早就已經更正說詞了…一直追著人家口誤搬救援09/16 16:08
291F噓: 你知道後面已經沒在討論汽車道了嗎?09/16 16:16
292F→: http://i.imgur.com/QJTkLLr.jpg09/16 16:17
293F噓: 圖片的機車很明顯都靠右邊騎吧…追上去就為了嗆人家懂09/16 16:27
294F→: 不懂法規,這就是汽機車爭道。09/16 16:27
296F噓: 內側車道通常是留給左轉車輛使用,所以超車以後行駛外09/16 16:37
297F→: 側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09/16 16:37
301F→: 文中汽車並沒有去佔用機車優先道,這有什麼疑問嗎?09/16 16:39
304F噓: 請問原po有提供路口監視器佐證嗎?也是說放慢車速哪來09/16 16:43
305F→: 急煞?可以不要自己腦補嗎?09/16 16:43
307F噓: 這裡只有一造說詞而且顯然有加重被害的語氣。真的有報09/16 16:47
308F→: 警,有等警察到場處理嗎?09/16 16:47
311F噓: 任誰發文都會去刻意隱瞞對自己不利的證詞,真的報案怎09/16 16:53
312F→: 麼可能沒有等警察來處理09/16 16:53
316F噓: 心虛跑了有報案警察還是會到,就會調閱監視器了,懂嗎?09/16 16:58
318F噓: 護航的嘴臉,顆顆09/16 17:01
320F噓: 沒憑沒據的事情就笑笑算了,真的惡意逼車還急煞,還原po09/16 17:20
321F→: 撞上去這一定告得成09/16 17:20
322F噓: 這是多元社會,我提出一些看法質疑,有冒犯請見諒。09/16 17:24
328F→: 外側車道有五米,不曉得原po是靠左靠中還是靠右被按喇叭09/16 17:43
329F→: ,通常按喇叭是提醒用路人後方車輛要超車09/16 17:43
330F→: 如果都已經從內側車道超車還覺得逼的很緊…那這樣是不是09/16 17:44
331F→: 騎太中間了點?09/16 17:44
332F→: 圖片右邊有很寬的道路給機車優先使用,還是提醒你注意安09/16 17:46
333F→: 全。09/16 17:46
336F噓: 請一併將101條第1項第4款及罰則參考09/17 00:26
345F噓: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09/17 07:19
346F→: 車前路況無09/17 07:19
347F→: 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09/17 07:19
349F噓: 爭點就是不讓車。即使肇事到了法院也是各執一詞09/17 08:35
350F→: 時速在常見的情況下,也是甲說乙超速,乙說在速限內,沒09/17 08:37
351F→: 有證據也是各說各話09/17 08:37
352F→: 既然報警了,後續警方有處理嗎?09/17 08:37
355F推: 反正你沒事就好,注意安全。09/17 18:36
359F推: 繼續爭執只會淪為口水之爭,提醒D大有七天的時間去申訴09/18 00:34
362F噓: 副本都不知道刷幾樓了某樓亂入還在噴汽車道09/18 08:43
10F推: 逢甲遠傳那有一間新開的怒烤雞排10/05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