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sylee01
作者 psylee01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07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2F→: 當然,這是大原則12/29 12:17
5F→: 3F說得好12/29 16:25
12F推: 愛情須重對等性,「施」與「受」要平衡,因為是平12/29 13:25
13F→: 行關係12/29 13:25
9F推: 直接委婉地說,反正若是結婚,也常要有溝通的機會12/29 13:23
10F→: (兩人意見不同時),當作是練習機會,也觀察對方12/29 13:23
11F→: 是不是容易溝通的人12/29 13:23
5F→: 這就是我昨天跟你講的,要呈現一些談戀愛實作原則12/29 08:33
6F→: 的準備知識,請期待明天的貓語。你可以自行決定要12/29 08:33
7F→: 不要操作看看12/29 08:33
11F→: 其實,我認為按照這些原則試試,應該可以化解50%的12/29 09:00
12F→: 愛情問題,有沒有意義?對每個人都有不同解讀及價12/29 09:00
13F→: 值,我鼓勵去試試實作看看12/29 09:00
24F→: 好,採納意見,我就不賣關子,今推兩篇,原來長文12/29 10:27
25F→: 是考驗注意力,不合適,即以短文推出,為了吸睛,12/29 10:27
26F→: 配合圖片,今天發文後,明年再發,以後原則兩天一12/29 10:27
27F→: 則,分享觀點,歡迎交流。12/29 10:27
7F推: 對孩子來說,成長過程中,能夠持續的接觸爸爸和媽12/29 09:44
8F→: 媽,父母並且陪伴他,他就是完整的,他的爸爸媽媽12/29 09:44
9F→: 不一定是在婚姻狀態,如果不在婚姻狀態,最好是彼12/29 09:44
10F→: 此能夠尊重對方,那小孩也就沒什麼問題了。現實的12/29 09:44
11F→: 困難一定會有,在我職業的生涯中,我還有看過一個12/29 09:44
12F→: 媽媽帶三個小孩的,雖然辛苦,但也是走過來了,供12/29 09:44
13F→: 您參考12/29 09:44
137F推: 可以確定的是,對方現在沒有和你同樣的情意,不代12/29 09:40
138F→: 表拒絕你,如果你覺得對方值得,那放慢節奏,用心12/29 09:40
139F→: 觀察等待12/29 09:40
8F推: 也用AA的精神,把房子的價值分十分,看男女比例多12/28 20:13
9F→: 少,然後共同持有。然後精算該負多少房貸12/28 20:13
55F→: 愛情研究的量化論文,沒什麼情感;我的研究走質性12/28 18:43
56F→: ,全名是詮釋現象學取向,用的是戀愛者主觀的敍事12/28 18:43
57F→: 資料,很少牽涉到量化的數值,我承認12/28 18:43
3F→: 我以前曾說過,再說明一次:「請關注在文章內容觀12/28 10:37
4F→: 點上交流,對觀點提出不同看法是我的本意,關注於12/28 10:37
5F→: 我個人並不是我本意」、我也沒有出書打算,只是藉12/28 10:37
6F→: 助大家戀愛經驗的迴饋,交流一下觀點異同。」12/28 10:37
9F→: 「請關注在文章內容交流,對觀點提出不同看法是我12/28 13:04
10F→: 的本意,關注於我個人並不是我本意」,我不接受樓12/28 13:04
11F→: 上說法,但尊重他個人意見,仔細讀,我在別篇可以12/28 13:04
12F→: 發言討論的,也寫下我的意見。12/28 13:04
28F→: 案例已寫一堆,發表在「女子漾」與「方格子」(有12/28 15:58
29F→: 興趣者自找),但文較長,考驗讀者耐心,故用短文12/28 15:58
30F→: 觀點形式呈現。我們互相尊重發言及閱讀的權利。不12/28 15:58
31F→: 合你胃口的,可以不讀,但不能阻止我發表及交流觀12/28 15:58
32F→: 點的目的,畢竟這裏不是一言堂。12/28 15:58
33F→: 一樣,請關注觀點間的交流,至於對我人的臆測,不12/28 15:58
34F→: 正確的我會澄清,另,我不是打工仔,文也不是複製12/28 15:58
35F→: 貼上,大多數是我寫的。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與猜測12/28 15:58
36F→: ,但我可以不接受12/28 15:58
41F→: 交流一下觀點:有些話語,需要體驗才撐的起來。不12/28 17:03
42F→: 然字面上的意義都懂,覺得是廢言12/28 17:03
43F→: 所以另一重點是實作還有方法,重視的是歷程,而這12/28 17:07
44F→: 裡只談語言的指導原則12/28 17:07
47F→: 不沒關係,我會在往後「愛的貓語」呈現一些實作12/28 18:23
48F→: 原則,你可以照著做,試著談戀愛,有這個體驗再返12/28 18:23
49F→: 回我所談的,印証看看(在很多年前,曾教阿兵哥去12/28 18:23
50F→: 談戀愛、追一個女生),比較會明白我所談的。畢竟12/28 18:23
51F→: 我所談的內容,是從實務訪談得到的抽象原則,需要12/28 18:23
52F→: 你去還原回去12/28 18:23
7F推: 當對方說不餓時,不要主導意見,而是請對方提議12/28 16:26
36F推: 「更差」是你自己的觀感,不代表前伴侶也是12/28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