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ewAce
作者 newAc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1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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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3F推: 跨年還是開車吧12/20 21:19
2F推: 量大不如到南開11/16 20:02
33F推: 當初剛畢業時自己有用excel寫一套,最後發現只有自己用才11/15 17:49
34F→: 會順手11/15 17:49
35F→: 要推廣反而沒有時間去修正bug,目前警政署已經在試用刑案系11/15 17:51
36F→: 統了,其實就不用自己弄,還可以調閱資料,只是還有很多不11/15 17:51
37F→: 方便要修正。11/15 17:51
14F推: 路程+排隊領票+投票+返程10/17 15:57
15F→: 兩小時完成,每個人的投票地區都用任意門10/17 15:58
17F→: 以前外面企業投票再無良都還有半天投票假10/17 15:59
6F推: 準確的來說 下午兩點後下山車潮湧現10/15 09:24
3F推: 路況可以問埔里公路段,連日下雨偶有落石,早上台14甲5.508/31 16:48
4F→: 就有落石堵路了08/31 16:48
5F→: 這種天氣,還是當天問吧,沒人能預測08/31 16:49
1F推: +108/27 20:47
1F推: 看有沒有人受傷,如果有人受傷就要測,不管地點08/14 14:44
2F→: 185-3第1項第2款08/14 14:44
3F→: 如果A3雙方當事人有其中一方要求,也要酒測,因為有可能超08/14 14:47
4F→: 過0.2508/14 14:47
5F→: 相反如果雙方同意無人受傷,經觀測可以不實施酒測,在現場08/14 14:49
6F→: 圖簽名08/14 14:49
7F推: 但有些縣市做法是私人土地類擦撞事故只有拍照,然後等保險08/14 14:51
8F→: 公司來索取,記載工作紀錄簿08/14 14:51
12F推: 法務部和警政署去年8月研商後,統一規定車禍08/14 16:30
13F→: 肇事人酒測值若未達0.15,由警方認定不能安全駕駛才移送法08/14 16:30
14F→: 辦。08/14 16:30
15F→: 我記得有函文來,未超過0.25,有酒精數值要附觀測表08/14 16:32
16F→: 酒後駕車肇事: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肇事拒絕接受檢測(應明08/14 16:33
17F→: 確告知駕駛人酒精濃度測試標準流程及方法,及拒絕接受檢測08/14 16:33
18F→: 將處罰新臺幣6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駕駛執08/14 16:34
19F→: 照並強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測試檢定等規定後,駕駛人仍08/14 16:34
20F→: 積極或消極拒絕測試者),或肇事無法實施檢測者,則依道路08/14 16:34
21F→: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08/14 16:34
22F→: 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08/14 16:34
23F→: 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08/14 16:34
24F→: 更正9萬元08/14 16:34
25F→: 吊銷駕照三年不得考領08/14 16:35
15F推: 專業單位給好給滿7天跟八千國旅03/17 23:53
2F推: 中部+1111.82.50.207 03/03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