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rDrinknoS
作者 MrDrinkno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10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0F→: 原公司暴死後自稱ctuber後直接沒呼吸,而原本那幾隻已08/26 18:18
11F→: 經轉生搞新箱了08/26 18:18
85F→: 武士道是想跟cy一樣暴死嗎08/26 18:14
88F→: 與其開公司跟彩虹holo兩大家搶,還不如像現在sony跟彩08/26 18:17
89F→: 虹出專輯、一些聲優節目找vtb合作之類的還比較好08/26 18:17
287F→: 就觀眾基數來說其實還是彩虹比較高,木口現在看起來過08/20 04:35
288F→: 萬比較多的原因也是這半年發展起來的關係(四期生起來08/20 04:35
289F→: +偶像部爆炸吸收難民)08/20 04:35
290F→: 然後木口不跟男V合作或是不學彩虹那樣的原因其實就是08/20 04:38
291F→: 企業方向的差別,一個是偶像方向,一個是想搞出一個虛08/20 04:38
292F→: 擬放送局,這就導致前者跟男的合作粉絲會森77,而後者08/20 04:38
293F→: 不跟cp合作會讓粉絲森7708/20 04:38
572F→: 6-35之後也太硬了吧08/14 22:21
991F→: 有沒有搞錯 活動2-10比2-8、2-9還簡單08/17 02:27
108F→: 小偷進屋時夫妻兩人都在外面,然後之後警察到場了丈夫08/16 10:14
109F→: 還繼續勒小偷到他死,這樣法官還判正當防衛才是恐龍好08/16 10:14
110F→: 嗎08/16 10:14
68F→: 我國實務也沒在引用毒樹果實理論,再來私人錄音若為通05/14 19:37
69F→: 訊一方且非出於不法目的的私人取證是有證據能力的05/14 19:37
70F→: 且即便是私人不法取證,只要不是強暴脅迫等非和平方式05/14 19:39
71F→: ,原則上也是具有證據能力的05/14 19:39
204F噓: 來噓一下帶風向的05/02 21:26
205F→: 請看一下構成要件跟相關釋字、判例後再帶 謝謝05/02 21:26
4F→: 原因自由行為需要他本身對侵害法益有預見可能性,才能05/02 04:37
5F→: 適用05/02 04:37
7F→: 所以除非他是為了故意犯罪而沒吃藥或是知道自己沒吃藥05/02 04:39
8F→: 就會殺人的狀況下才能適用19條3項05/02 04:39
11F推: 酒駕撞人那是加重結果犯(故意喝酒+過失傷害)啊05/02 04:59
14F→: 幹嘛兩個都故意啊?你是採前置說?05/02 05:23
13F→: 童田單純就吃老師神田的cp粉04/28 18:46
14F→: 跟他們當然好04/28 18:46
26F→: 是說為啥棒棒不能影響事物 渣秦卻可以啊?04/19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