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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injoey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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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其實即使過程有瑕疵 是否重大 是否合乎比例也會是爭點05/04 11:16
6F→: 只是沒有人觸及到那邊 雙方目前都堅持自己合法05/04 11:16
7F→: 只不過教育部一直沒出公文 沒把違法事實列出 所以不知道05/04 11:17
8F→: 教育部認定的違法 到底是違法律 命令還是行政規則05/04 11:17
11F→: 這問題如果上法院 真的很複雜 不過我猜大法官解釋會各打05/04 11:24
12F→: 50大板05/04 11:24
14F→: 其實誰的論述都可以啦 只是用學生的論述本身強度不夠05/04 11:42
15F→: 都個人見解 和版友發言沒甚麼兩樣05/04 11:44
19F→: 不能這樣解 用道德來解就不用考國考了05/04 12:04
22F推: 首先你定性他是赴陸兼職本身就有疑義 畢竟赴陸的教授可05/04 12:08
23F→: 多了 他們沒那麼笨 直接犯法 請參照現任教育部長05/04 12:08
25F→: 大多都是鑽漏洞 而且這點的判定要法院來判 不是誰說了算05/04 12:09
30F→: 大法官解釋是做法律的定調05/04 12:10
32F→: 這裡是國考版 我只關心我考試的時候要怎麼寫05/04 12:12
35F→: 這件事本身就不單純法律層面 如果多方考量 基本上無解05/04 12:13
51F推: 我覺得講爭點沒意義 因為法院判決沒出來沒正卻答案 講05/04 13:34
52F→: 考點可能幫助大點05/04 13:35
53F→: 不過討論爭點釐清一點自己不清楚的觀念到挺好的05/04 13:35
56F→: 他不見得考爭議問題 而考譬如兼職規定 譬如訴訟種類05/04 13:49
36F推: 用確認之訴主要是省掉訴願程序吧05/04 10:38
37F→: 組織權只限於教學研究是要怎麼解釋啊 組織本身就是行政05/04 10:40
38F→: 概念啊05/04 10:40
39F→: 不過林清都提供詳解了 今年應該不會考了05/04 10:43
43F→: 其實課予義務的訴訟前提是要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05/04 11:20
44F→: 所以如果不予聘任管中閔不算行政處分 那是否能提就很難05/04 11:21
45F→: 說了05/04 11:21
46F→: 我的前提指的是課予義務訴訟的目的05/04 11:22
47F→: 所以是否能認定這行為是行政處分 其實還蠻重要的05/04 11:27
48F→: 不過也可以直接用確認之訴 實際上救濟途徑也沒辦打死05/04 11:28
7F推: 立法者不能侵害組織性事項 所以應該是憲法位階吧 不然05/04 10:46
8F→: 為什麼沒有立法自由 不過組織性事項是否能擴張解釋為05/04 10:47
9F→: 選任校長 會有疑義 這可能需要新的釋字來說明05/04 10:47
10F→: 另外國防大學是隸屬教育部管 所以和衛服部訴願是和不相05/04 10:50
11F→: 隸屬的機關訴願 所以和本案會略有差異05/04 10:51
1F→: 當然可以 只不過有時間的問題04/02 16:43
3F→: 行政機關兩個月內要做決定(現在應該時間到了)04/02 16:47
4F→: 應該是行政院吧04/02 16:48
5F→: 不過如果以實際來說 訴願又可以拖個幾個月 更別提訴訟04/02 16:50
6F→: 真的覺得行政機關要搞人 還是搞得了的 就算最後贏了04/02 16:56
7F→: 任期也不會補回來04/02 16:56
9F→: 暫時狀態假處分需要有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04/02 20:10
10F→: 害才能聲請的呢04/02 20:13
11F→: 而且要道行政訴訟的環節才能聲請04/02 20:16
17F→: 剛剛看到別篇的有關考試資格的見解 碰到這種狀況可否打04/02 23:54
18F→: 確認訴訟 確認行政機關是否違法? 比較有時效性04/02 23:54
19F→: 不過感覺怪怪的 可能不合這個案子吧04/02 23:57
3F推: 這種就賭運氣吧 如果老師想要刁難 你也沒辦法03/27 10:54
1F推: 恩 研議中 反正今年不會改03/24 23:28
15F推: 聽補習班老師說是因為現任考試委員和考試院長任期不同03/25 15:08
16F→: 一邊說要改 一邊不想改 還在僵持吧03/25 15:09
8F推: 拆開來可能好解一點 成績單和錄取通知(通常是同一張)03/21 02:34
12F推: 被判刑拿不到良民證吧 不過不知道多久之後可以拿03/17 11:21
2F推: 保成和志光不是關係企業嗎03/13 16:54
10F推: 新北三等的錄取率真是太恐怖了03/13 15:01
11F→: 高雄四等是最恐怖的死亡之組啊03/13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