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ouisilan
作者 louisila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03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15F推: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山口萌趕快復出吧11/01 19:15
16F→:不枉費每次未看先噓 釣了不知道N場= =10/28 23:32
26F→:感覺上被SEN虐過後都會失常一陣子@@"10/28 23:37
8F推:傳說中兩人都在抬槓的外景 = =10/28 17:19
1F推:上LH之前已經紅了 幫藝人取名稱 LH算是順勢繼續推上去10/27 08:51
773F推:看個綜藝開心就好 即便是有吉大師也是有不少ANTI10/23 21:06
775F→:喜歡或討厭哪個藝人不意外 不過沒必要吵吧?10/23 21:07
778F→:但是還是有ANTI 某女星自殺新聞跑去灌爆推特10/23 21:09
15F推:大推 跟我ㄧ樣喜歡有吉跑去看無俚頭的共和國>///<10/18 13:14
16F→:不過建議去看AKBINGO 會完全陷進去@@"10/18 13:16
174F推:戰版標是哪一招? 版上戰意無限比星海還要有趣10/18 13:08
237F→:樓上例子更莫名奇妙 這叫隔壁班跑來這般作弊 老師不罰嗎10/18 15:42
238F→:難道因為是隔壁班的關係 本班老師就不能管?10/18 15:43
239F→:再說 棒球有他專屬的板 想要抱怨有專門的黑特10/18 15:44
240F→:批評選手 分析賽況 評論賽術運用無可厚非10/18 15:45
241F→:不代表就可以言語污辱選手 甚至沒有事實根據上恣意造謠10/18 15:45
242F→:不喜歡職棒可以選擇不要看 但是抱怨拖到星海應該找緯來10/18 15:47
244F→:緯來跟星海板又沒有僱傭關係 更不是關係企業10/18 15:47
248F推:這個例子更聽不懂了 隔壁考試是隔壁的事情 關本班啥事10/18 15:51
249F→:譬喻這個例子 又跟這次判決有何相關?10/18 15:51
250F→:[本班沒有小考 拿隔壁班的測驗券填寫又沒有作弊嫌疑10/18 15:52
251F→:既沒有違規事實 當然沒有處分之虞10/18 15:53
253F→:回歸判決是有人身攻擊 已構成違規之嫌 在於處罰輕重10/18 15:54
259F推:沒有更好的例子要舉出嗎? 那我去睡個覺起來再看戰況如何10/18 15:59
266F推:3-1 對特定人或【群體】人身攻擊者10/18 16:05
267F→:嘴砲不代表就不用負責 以前陣子威脅攻擊元首的新聞來看10/18 16:06
269F→:難道可以說是我打嘴砲 就可以不用法律制裁?10/18 16:06
271F→:明顯的是針對那一場比賽而言 客觀認定上並無偏差10/18 16:07
272F→:既然是針對那一場比賽 那當然就是參與球隊與球員而言10/18 16:08
274F→:疑? 從頭到尾我有攻擊他人字言? 污辱性字言? 謾罵言語?10/18 16:11
278F→:不懂哪裡人身攻擊? 因人廢言? 還是對人不對事?10/18 16:27
281F→:雙方在討論事情的時候,雙方不是以事實根據來討論10/18 16:32
282F→:而是以對方的人格特質等等,以「傷害對方人格,10/18 16:32
283F→:來達到駁斥對方論點」的行為10/18 16:32
285F→:話語是當事人說出的 我又沒有幫他捏造10/18 16:33
289F→:反思一下 如果此次比賽確實有造假之嫌疑 甚至有證據提出10/18 16:35
290F→:那就是依事實而言 於言有根據10/18 16:35
291F→:但若沒有事實佐證情況下 那不就是涉嫌攻擊之虞?10/18 16:35
295F→:那就不在本篇討論範疇 請自行向板主申訴10/18 16:37
298F→:以沒有事實根據的言語去傷害他人人格品行10/18 16:41
299F→:難道就不是人身攻擊?10/18 16:41
300F→:又不是非得要出現污辱謾罵才算數10/18 16:42
308F→:的確不關星海的事情 但星海開宗明義有講討論星海相關10/18 16:45
309F→:但是不代表可以發表涉嫌違規的言論10/18 16:46
311F→:套一句版主所言10/18 16:46
312F→:版規沒講說非相關星海文章(或推文)就可以不遵從星海板板10/18 16:47
313F→:規10/18 16:47
315F→:大前提既然已經違規 更何況有言語違規嫌疑10/18 16:48
321F推:版規有說非星海言論一切言論可不必遵守版規規範10/18 16:51
322F→:好像沒有吧?10/18 16:51
325F→:目前提出的論點 好像以上推文都有答覆10/18 16:53
326F→:請問還有新的論點駁斥?10/18 16:53
338F推:請問現在版主是誰? 如果Mikli上任有覺得不妥自己會解桶10/18 16:56
343F→:以目前水桶標準似乎無誤 如果有冤枉之情還有管道申訴10/18 16:58
346F推:當天比賽球隊的教練選手有何證據可以支持造假之說?10/18 17:01
348F→:所以沒有新的論點了? 大家解散休息吃飯嚕10/18 17:06
351F→:根據你提出的論點來做回應阿 因為我對判決沒意見10/18 17:08
352F→:自然沒有必要駁斥版主水桶10/18 17:08
353F→:我沒有新的論點是事實 僅提供相關案例支持此次判決10/18 17:10
356F推:所以現在不是討論水桶本身 想要戰語病?10/18 18:20
357F→:以考試作弊作為反例 以元首新聞作為實際案例10/18 18:21
358F→:不是在前面推文呼籲要討論水桶的適當性?10/18 18:22
359F→:敢問D大是否對此水桶有何見解? 或已認同此次判決?10/18 18:22
366F推:主戰者怎變成受害者?10/18 18:30
367F→:反對水桶也可以提出高見 大家互相討論增進星海版規完善10/18 18:31
369F→:討論水桶本來就在此討論給大家看 私下互辯能幫助板上嗎?10/18 18:34
370F→:既然已經沒有打算要繼續討論了 那也沒必要作站內信動作10/18 18:35
372F→:主辯方不斷提出新論點結果被打回 當然會累10/18 18:39
378F→:願詳高見 請不要說人跳針 結果自己跳最大10/18 18:49
379F→:你對人身攻擊有深闢的見解請提出 順便可以改善版規3-110/18 18:51
382F→:請自行參照我推文內容 與板規3-1並無違抗之處10/18 18:56
383F→:請提出版主個人問題所在10/18 18:57
385F→:已閱信件 但在推文之中已提出反論10/18 19:22
386F→:版主先前有爭議性的水桶 不代表此篇判決就必然有問題10/18 19:23
387F→:否則變相為因人而異 而非就事論事10/18 19:23
388F→:說出來的話語本身就是自己的話負責 尤其已經傷害他人10/18 19:23
389F→:M大將軍是回應teletubby所說造假桶過人之事10/18 19:24
390F→:但是並沒有說可以隨意提出造假說10/18 19:25
391F→:畢竟現役球員並未爆發造假 以當天比賽作為時間點10/18 19:26
399F→:再討論下去淪為口舌之辯 當事人有覺得被誤桶有申訴管道10/18 19:34
400F→:新任版主上任之後有判決不當之處 自然會幫忙解桶10/18 19:35
404F→:單就M大將軍判決內容 案例是當事人在比賽過程中10/18 19:37
406F→:提出假球風波中的關鍵人物10/18 19:37
408F推:討論水桶 用私信互相討論於本次判決有何幫助?10/18 19:39
411F→:至少討論過程大家看的到 新舊任版主也看的到10/18 19:41
417F推:既然你對判決有異議 表示對版規見解不同10/18 19:45
419F→:是否應該是由你來發文討論 而非支持判決的人來發?10/18 19:45
421F→:版主判決是根據版規 既然你對判決有異議自然對版規見解10/18 19:47
422F→:不同 怎會跟版規無相關10/18 19:47
426F→:說過了啊 私信給你對此次判決沒有益處10/18 19:48
427F→:那是你主觀認定 而非建立客觀事實10/18 19:48
429F→:既然說人身攻擊解讀錯誤 那錯誤在哪?10/18 19:49
430F→:我所說客觀事實 是球員並沒有爆發造假10/18 19:49
432F→:既然賽後也沒有爆發造假 那不就是攻擊之虞?10/18 19:51
435F→:這又是你解讀錯誤 我所說是現役球員並未造假10/18 19:52
438F→:請站在本版版規基礎上看待此次判決10/18 19:53
439F→:前文略...重大人身攻擊..略,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10/18 19:55
441F→:時間點針對那一場比賽 難道會是指球賽以外的任何地方?10/18 19:56
442F→:比分比數都打出來了 難道同時同地也有一場比賽10/18 19:57
443F→:群體對象已經有了 難道判決非得限定某一個體?10/18 19:58
447F推:當下時間點有兩隊正在進行比賽 如何解釋?10/18 20:01
448F→:該員也未指稱是前涉嫌假球案之人員 球隊10/18 20:01
453F→:所以以你的論點是傾向輕判 而非重判 但違規事實有?10/18 20:12
454F→:但同樣是針對造假之言論 何以前者案例可以採用3-110/18 20:12
455F→:後此次案例卻不能採用3-110/18 20:13
457F→:以此來看 就不是PSO版主有問題 依循前例而是版規不良?10/18 20:14
458F→:你既然說以你的觀點有誹謗 卻又不該水桶?10/18 20:15
462F→:所以以後大家都可以在星海暢所欲言說假賽而不必受罰?10/18 20:17
463F→:但星海板開宗明義已經說討論與星海相關言論10/18 20:17
464F→:且其言論均受站規 法律之規範10/18 20:18
465F→:既然這裡是公開場合 何以不必對其言論負責?10/18 20:18
466F→:網路上的言論本來就已經受法律規範 可以恣意造謠嗎?10/18 20:19
469F→:所以告不成就不能管 不能管就不能判 那規範何用?10/18 20:20
470F→:該篇是實況文 因棒球延賽大家都在等 為何不能順便討論?10/18 20:20
471F→:且討論的大部份版友也沒被捅 包括我自己10/18 20:21
472F→:若採放寬認定認知 討論限於星海或【其比賽相關】之內容10/18 20:23
476F→:所以你認定假賽兩字並不具有任何污衊攻擊意涵?10/18 20:25
477F→:打過假球 與現在打球是不一樣的10/18 20:25
478F→:但客觀認定上已經構上對職棒的傷害10/18 20:26
481F→:既然來到星海板上自然由板主管理10/18 20:28
482F→:否則板主公用何在?10/18 20:28
483F→:從來沒打過被懷疑有打才叫傷害吧? 現役球員誰有?10/18 20:28
485F→:前文略...重大人身攻擊..略,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10/18 20:29
487F→:表示已經有板友認知上涉及違規嫌疑才檢舉10/18 20:30
489F→:又不是每個球員都有時間上網到處查看不利言論10/18 20:30
491F→:以往案例可以採用3-1 本次案例何以不行?10/18 20:31
493F→:前者C大被罰就不該 後者G大被捅就是公義?10/18 20:31
497F→:依你的論點 沒有前科的人不該被罰?10/18 20:33
499F→:DesertShield:CHAN761205就可惜了,被陪葬10/18 20:34
501F→:此次判決適用版規有瑕疵 但違規事實卻有?10/18 20:36
504F→:那應該討論的是適用哪一條?10/18 20:36
505F→:C大在前 G大在後 後來的人有超能力可以影響前人10/18 20:37
508F→:所以你的認定就是不該桶 那G大被捅你卻叫好?10/18 20:37
510F→:噓 DesertShield:桶高義很好啊10/18 20:38
511F→:猶言在耳 既然不是處在客觀立場上 何以作出客觀判定?10/18 20:39
514F→:針對事件本身好嗎? 一事規一事10/18 20:39
519F→:所以呢? 說球員打假球就可以沒事?Y10/18 20:42
524F→:已有有交代時間地點且是當下比賽狀況 還能有誰?10/18 20:44
527F→:某一特定個體或群體 不就指向那一場比賽的球隊而言?10/18 20:46
528F→:已有特定群體 討論針對哪一位球員本身有意義嗎?10/18 20:46
531F→:難道還會是別的隊伍? 當下就兩隊在比10/18 20:47
533F→:當下時間點 當下賽況 當下場地 就已經指向特定群體10/18 20:49
534F→:詳細是誰操作有意義嗎? 且無事實證明造假說10/18 20:49
537F→:特定群體很難理解嗎? 難道指向別的地方?10/18 20:50
539F→:疑? 說不不該說的話語 我就不該看? 這是為什麼?10/18 20:52
542F→:沒有事實證明造假 自然指參與球賽人員? 難道只有一隊自10/18 20:54
543F→:己打自己?10/18 20:54
544F→:從頭到尾好像都是你在戰吧?10/18 20:54
549F→:該場比賽不就是中職 難道是會是其他球隊?10/18 20:57
550F→:何以先前案例一隊爆發造假 卻可以拖垮整個中職?10/18 20:57
552F→:重點是在此時此刻有嗎? 有事實可以佐證嗎?10/18 20:58
555F→:斷章取義的典範 此時此刻不代表未來10/18 20:59
557F→:判決的當下 難道就不是特定時間點10/18 21:00
559F→:在那一場比賽有嗎? 在哪個時間點有嗎?10/18 21:00
562F→:判決是判過去的事是你說的 現在C大違規不就是?10/18 21:01
563F→:j未來即便發生了 也跟此判決無關?10/18 21:01
566F→:那是以後的事情 況且我對中職沒興趣 不代表可以隨意污衊10/18 21:02
568F→:自行看推文 何必一個圈子轉來轉去10/18 21:03
570F→:你說的東西也講不出個所以然10/18 21:04
571F→:至少無法說服我10/18 21:04
573F→:誰糗了? D大好像也沒有推翻判決10/18 21:05
575F→:以結果論來看 誰比較糗?10/18 21:05
578F→:疑? 你可以去申訴小組長阿10/18 21:06
579F→:有更好的推翻管道10/18 21:06
583F→:喔 所以現在只能玩挑語病?10/18 21:08
584F→:那與此次判決有何相關? 針對語誤 還是針對判決?10/18 21:09
587F→:因為你的論點說服不了我無違規嫌疑10/18 21:10
588F→:卻又提不出更好的論點 反而挑語病10/18 21:10
591F→:因為你一直要兜進這個死巷 卻沒有新的東西10/18 21:12
593F→:嘖嘖 那怎不要你自己公開信件內容 讓大家省思?10/18 21:13
595F→:此時此刻意只當下比賽的狀況 也是就那個時間點比賽的人10/18 21:14
599F→:疑? 你想PO關我什麼事?10/18 21:15
601F→:PO文是你的自由 但會不會違反版規就不是我能管轄10/18 21:16
603F→:請問我有何義務一定要回覆呢? 陪你玩到現在很有趣10/18 21:17
604F→:但爛戰就沒有繼續的必要10/18 21:18
605F→:預先恭祝你能推翻違規水桶 甚至幫助他們不被水桶10/18 21:19
135F推:永久剛剛好10/18 07:53
12F推:這次感覺沒以往好看 炒熱氣氛也是老梗 針金本+罰金10/17 19:58
13F→: 千10/17 20:00
1F推:早期金氏紀錄才有真正的紀錄感覺 近幾年隨隨便便就有了10/17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