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nni77625
作者 kenni77625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則
限定看板:全部
2F推: 推友好公會01/16 13:54
39F→: 基本區權會已經開會並且也訂下規則只能按照他們規則01/16 11:21
40F→: 走,你要告也告不贏,法院會認定區權會已經開會並決01/16 11:21
41F→: 議你很難去推翻,判你敗訴!除非就像版友們所說,你去01/16 11:21
42F→: 當主委推翻這條規定還比較快!01/16 11:21
47F推: 總結一下網友的結論,其實大樓停車場不是平面的公有道01/11 16:32
48F→: 路所以不適用道交條例,所以那位員工即使檢舉警察也會01/11 16:32
49F→: 不理你!基本上新聞常看到說在大樓停車格有其他人私01/11 16:32
50F→: 自停在自己的車格內,但是警方無法取締或拖吊就是因01/11 16:32
51F→: 為大樓停車格不是既有道路,所以管不了!01/11 16:32
52F推: 至於大型重機要停在汽車格還是機車格,還是得看大樓01/11 16:34
53F→: 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怎麼寫,是不是有規定說大型重01/11 16:34
54F→: 機比照汽車停放位置要停在汽車格,而且一格只能停一台01/11 16:34
55F→: !只單憑管委會說法是不合理的!01/11 16:34
2F→: 請教這位車友大哥,因為我只找到英文版的,不知道您是12/26 22:32
3F→: 否有其他管道可以找到有中文版本的呢?12/26 22:32
6F推: 我也是有同樣疑問,之前是用大學的140.112.125.137 05/04 10:23
7F→: email信箱註冊帳號,但畢業已久學籍已140.112.125.137 05/04 10:23
8F→: 被註銷連同EAMIL也被資訊處註銷不能140.112.125.137 05/04 10:24
9F→: 使用,在想說有無其他方法可以提供復140.112.125.137 05/04 10:25
10F→: 權140.112.125.137 05/04 10:25
14F→: 回N大,那因目前有先申請停權了,140.112.125.137 05/04 13:34
15F→: 我想再申請保留帳號供未來有提供無法140.112.125.137 05/04 13:35
16F→: 使用信箱之帳號被盜者領回140.112.125.137 05/04 13:36
17F→: 這樣目前還能做保留嗎?140.112.125.137 05/04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