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anur
作者 keanu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1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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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綠卡是跟移民局申請,先生需要財力擔保你,沒繳稅也說明03/02 13:35
6F→: 為什麼不需要繳稅?如果需要報稅但沒報,建議先補報。03/02 13:35
8F→: 無法代辦,去海外準備齊全的話跑一趟就可以搞定,不過SSN02/27 11:05
9F→: 是用郵寄的。02/27 11:06
12F→: 選台灣面談的模式,期間可以持續使用B2訪美。只要每年都會02/22 11:47
13F→: 跑美國待數個月就適合辦綠卡。等以後跑不動了可以放棄,反02/22 11:48
14F→: 正女兒是公民,未來想再辦也不會有問題。02/22 11:48
9F→: 我會建議護照先,以防你臨時需要出境。等護照回來,可以用02/19 02:10
10F→: 護照去辦後續的,我自己只辦了SSN,駕照拖了半年還沒去改02/19 02:10
1F→: No, 這裡問的是有沒有被送到移民法院。02/19 02:08
7F→: 假結婚的人才不敢開聯名帳戶,是真的假不了。02/18 05:10
4F→: 如果是immigrant visa,下面應該會印有:02/17 03:17
5F→: upon endorsement serves as temporary i-551,蓋完入境章02/17 03:17
6F→: 這個移民簽證可以當暫時綠卡用一年。02/17 03:17
1F→: 申請人是老公正確。notice應該可以在線上的documents tap02/14 21:35
2F→: 看到。02/14 21:35
3F→: I130應該在你老公的USCIS帳號,I485在你的帳號。02/14 21:36
5F→: I130的申請人是你老公,I485申請人是你。我猜有可能是因為02/16 03:57
6F→: 帳號不是你老公的名字,你沒有權限查閱他的I130申請。02/16 03:58
2F→: 台美護照名字不一致不影響02/16 03:54
14F→: 官方用字是lived,我的解讀是實際居住在那裡。02/04 11:50
15F→: 所以你打算剩下的33個月打算用5.5個月入境一次來度過。02/04 11:52
16F→: 你可能送出N400時剛好滿足,但5年30個月的規定會繼續滾動02/04 11:54
17F→: 如果你要到面試當天仍就滿足5年30個月,就代表你送出N40002/04 11:54
18F→: 後到面試那天都要待在美國,連續住居才不會少於30個月。02/04 11:55
19F→: 因為你連續住居的大多數時間都是頭2年始累積的,當5年30個02/04 11:58
20F→: 月記下往下滾動,你先前累積的27個月就會掉出5年,你後面02/04 12:00
21F→: 要在持續住在美國補回去。02/04 12:01
22F→: 現在N400有些地方要等上20個月。02/04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