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oe2023
作者 joe202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3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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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F推: 用進廢退, 你 40 這樣真的太少10/01 09:14
11F推: 我和人合夥10幾年,起起落落到目前還蠻111.80.203.65 09/29 15:11
12F→: 順的,而如果他要安插家人基本我會同意111.80.203.65 09/29 15:11
13F→: 犯不著因小失大111.80.203.65 09/29 15:12
14F→: 相對的,我也會安插自己的家人或親信111.80.203.65 09/29 15:13
15F→: 一起作家族事業也是種模式111.80.203.65 09/29 15:14
34F推: 樓樓上,那代表你們同溫層不同09/29 11:34
3F推: 單身男沒有輸啊, 只是單身而已, 交到女友就不是單身09/26 10:01
3F推: 新手村 Lv0, exp0 , 你和我說要直接打魔王?09/26 09:05
10F推: 這類問題都沒什麼好問, 答案都是 209/24 15:09
11F→: 錢多到一個程度後, 就只是沒什麼意義的數字而已09/24 15:10
12F→: 但和正面心態的伴侶一起經營感情生活, 是高價值的事09/24 15:11
103F→: 合法節稅的申報方式很多, 不太會有人沒事走違法的路09/24 08:30
104F→: 如果你有認識的會計師朋友就去請教一下吧, 沒有的話09/24 08:30
105F→: 那你也可以繼續相信別人都在違法, 尊重你09/24 08:31
106F→: 另一方面, 根據稅制的不同, 有些項目如果認列公司費09/24 08:32
107F→: 用要扣的稅反而多, 不一定能省到稅金, 真正很大規模09/24 08:34
108F→: 的公司行號可能不太會用這種方式, 我猜只有小規模09/24 08:34
109F→: 住辦合一, 早上一睜開眼就在想工作的事,晚上睡覺也09/24 08:36
110F→: 在想公司的事的企業主才比較會把能認列在公司費用支09/24 08:37
111F→: 出上的費用都認列過去吧, 懂不懂有時也是緣份09/24 08:38
112F→: 沒那個因緣也無法強求了09/24 08:38
113F→: 另外我原文說所有開銷都掛在公司帳可能也說的太隨便09/24 09:01
114F→: 但若你真的有朋友是會計師, 你可以去請教一下09/24 09:01
115F→: 或許你會發現能認列在公司費用的項目遠超過你的想像09/24 09:02
116F→: 我們政府在某個程度上, 確實是鼓勵大家創業的09/24 09:02
39F推: 可以回校園啊, 現在一堆學校開在職班09/24 08:13
48F噓: 你就簡單把那娘們也當成仇人就好, 她倆才是同一國的09/22 00:55
49F→: 而你只是外人09/22 00:56
34F推: 拜託, 看就知道沒有實務經驗09/19 16:34
36F→: 最簡單的做法是以員工獎勵的項目來報就好了09/19 16:35
38F→: 餐飲? 本公司有為優秀員工供餐哦09/19 16:36
40F→: 這沒有巧令名目哦, 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合法項目09/19 16:38
42F→: 另外你轉貼的其實不太正確, 例如交際公關費本就可報09/19 16:40
45F→: 我難道不能用奢侈品來獎勵員工嗎?09/19 16:40
46F→: 被查稅, 就當然會有員工獎勵啊, 金額也都會對的起來09/19 16:41
47F→: 那早就是基本功了09/19 16:41
49F→: 獎勵辧法都會在公司創辦時定好, 平常會放在檔案櫃09/19 16:42
50F→: 做為企業主, 一定都會和公司有關才能報,這很基本09/19 16:43
54F→: 通常啦, 會這樣搞就不會有私帳, 全部都是公帳09/19 16:44
55F→: 我只是來普及一些知識而已09/19 16:44
61F推: 其實你只要記得一個原則就好09/19 16:52
62F→: 公司創辦人, 就是公司最重要的員工, 而公司為了公司09/19 16:53
63F→: 最重要員工所做出的開銷, 都是公司的必要花費09/19 16:53
66F→: 在台灣性產業是不合法的, 所以買春一定不能報公帳09/19 16:55
67F→: 但是在性產業合法國家, 是否能以員工康樂活動報就不09/19 16:56
68F→: 確定了09/19 16:56
69F→: 或許在台灣未來性專區設立後可以再研究看看09/19 16:57
73F推: 這還真的可以報, 沒看過公司尾牙用樂透做贈品的嗎?09/19 17:04
74F→: 就是買給員工啊, 10人公司又怎麼了?我不能獎勵他們?09/19 17:04
76F→: 我和你說啦, 敢這樣幹的公司早就和會計師研究透徹了09/19 17:06
77F→: 絕對不怕來查, 來查也全部合法09/19 17:06
80F→: 只是查核過程還要花時間和國稅局公文往返,整理資料09/19 17:07
81F→: 忙賺錢都來不及了, 實在沒那閒工夫09/19 17:08
83F→: 1人10萬獎金 跟 10萬樂透彩卷, 來查一定都沒問題09/19 17:08
85F→: 員工一定都有拿到09/19 17:09
86F→: 只是未必所有員工都有拿到, 而符合特定條件例如年資09/19 17:09
88F→: 然後獎勵辦法的條件套下去, 有可能符合獎勵的只有公09/19 17:10
89F→: 司最資深員工=創業主本人, 實在遺憾09/19 17:10
90F→: 彩卷怎樣證明? 太簡單了, 造冊簽名蓋章就好了09/19 17:11
93F→: 而且一定要造冊,因為會有所得稅問題,所以要造冊報09/19 17:12
94F→: 國稅局09/19 17:13
95F→: 名冊上100萬全部都有啊, 不可能會有多買不列的09/19 17:13
99F→: 一定會有收到啊, 怎麼可能會留給別人完我的機會09/19 17:15
100F→: 更何況, 別忘了公司最重要員工可能拿到最多, 然後公09/19 17:15
101F→: 司最重要員工一定會簽好名蓋好章, 實拿實報實銷09/19 17:16
104F→: 然後, 你可能真的太嫩, 台灣公司80萬家, 這絕非特例09/19 17:18
107F→: 甚至員工就是老婆小孩兄弟姐妹的09/19 17:18
108F→: 家用都在公司裡09/19 17:19
110F→: 個人包牌100萬結果報公司帳發給10人造冊=這絕對不行09/19 17:20
111F→: 但是可以報公司帳發給 1 人造冊09/19 17:20
113F→: 總之絕對不能做假帳, 但是要做成真帳也不太困難09/19 17:21
115F→: 算了, 不抬槓了, 而且再講下去真的教壞人家大小09/19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