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KYu
作者 JKYu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5F→:應該是在台南地區?223.143.29.50 04/23 23:14
13F推:也就是說,你應該是直接把違法授益處分跟損害賠償連起來,而04/20 10:10
14F→:跳過了撤銷,因為這邊的損失,是因為撤銷而來,非違法行為04/20 10:12
4F→:除了被降調的人自己願意,否則原則上都只能最多調任低一職等04/14 15:42
5F→:務,調任職務後,任用依然維持原職等。04/14 15:44
15F推:妳可以先查看俸給法喔,不過有關官職等俸給,事關公務人員04/22 23:07
16F→:權益,影響重大,保障法已說不能隨便更動。。。。04/22 23:08
28F推:樓上說得很好了。小人想點一個重要關鍵,裁量權。04/14 03:34
29F→:試想一下保留廢止權,跟解除條件的基本定義~~~~04/14 03:35
30F→:保留廢止權-在特定前提下....得~~予廢止04/14 03:37
31F→:解除條件-條件一成就,即失~~~其效力。04/14 03:38
32F→:另外,樓上一位大大說--撤銷--此授益處份,04/14 03:40
33F→:此處設定為合法行政處分(負擔未履行),因此應是廢止~~04/14 03:42
1F→:再細讀應該可以發現,懲戒法6指的是刑事判決或懲戒決定"後"04/10 14:08
2F→:行政院..處理辦法9則是指''前''04/10 14:09
4F→:情節重大運用到不確定法律概念,乃行政機關判斷之空間,既得04/10 14:12
5F→:以職權得先行停止...,便有裁量空間04/10 14:13
14F推:太佩服了!!!我這次高考也是要滿兩年了,向您看齊。不過想問一04/02 16:26
15F→:下就是,有無可能分享一下這次地特社會學的寫法呢?^.^||04/02 16:27
66F推:去年高考我是差0.2,這次地特還是落空了~(也是準備一年半..03/04 14:28
67F→:實在有點茫然了.....03/04 14:28
221F推:推了就上~~感謝專屬我的錄取掛號信~~~嘉義市政府我來啦XD~~~03/03 23:17
156F推:文昌帝君祝您聖誕千秋。希望有您的臨門一腳之助力~~~上榜去!!03/03 17:20
64F推:上榜有工作好好存錢!(發願上榜後要幫助身邊國考朋友攻克國考~03/03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