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otlove0713
作者 hotlove0713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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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6F→: 我有打電話去警察局備案了,10/22 18:48
7F→: 他們說調完監視器再看怎樣。10/22 18:48
15F→: 剛剛警察來電說~10/23 16:11
16F→: 調閱監視器,10/23 16:11
17F→: 是真的是有攻擊的行為產生。10/23 16:11
18F→: 警察說會加強巡邏,10/23 16:11
19F→: 也請我自己多加留意小心。10/23 16:11
20F→: (暫時不會騎那條路回家了~)10/23 16:11
21F→: 警察問我要不要採取法律途徑,10/23 16:11
22F→: 不過我覺得現在神經病很多,10/23 16:11
23F→: 採取法律途徑應該也沒啥用,10/23 16:11
24F→: 沒在怕的就是沒在怕,10/23 16:11
25F→: 連殺人犯法官都覺得,10/23 16:11
26F→: 可以教化放出來了!!!10/23 16:11
27F→: 我個人覺得下次遇到,10/23 16:11
28F→: 毒打他一頓比較實際。10/23 16:11
29F→: 準備購買遠距離的防狼噴霧!!!10/23 16:11
32F→: 沒有鎖定嫌犯身分。10/23 21:12
33F→: 應該是我要提告或什麼的,10/23 21:13
34F→: 才會再加深調查。10/23 21:13
38F→: 我有上網查過~10/24 06:31
39F→: 1.因為我閃過沒受傷,10/24 06:31
40F→: 所以傷害罪根本無法成立,10/24 06:31
41F→: 告了也是傷害未遂。10/24 06:31
42F→: 2.如果對方主張有精神疾病,10/24 06:31
43F→: 那他的行為就被合理化了。10/24 06:31
44F→: 頂多就是請家屬帶回安置之類。10/24 06:31
45F→: 勞師動眾,10/24 06:31
46F→: 可能還不會出一個結果。10/24 06:31
47F→: 我不是沒有想過要走法律途徑,10/24 06:31
48F→: 是台灣的民主法治讓人心灰意冷。10/24 06:31
49F→: 只能請大家自己小心,10/24 06:31
50F→: 至於毒打一頓,是我個人覺得,10/24 06:31
51F→: 如果再遇到只能以暴制暴,10/24 06:31
52F→: 來互相傷害,才有辦法提告啊!10/24 06:31
246F推: 我妹他男友大我10歲,10/16 22:03
247F→: 跟著我妹一樣喊我大姐,10/16 22:03
248F→: 剛開始不習慣,10/16 22:03
249F→: 他們在一起6年多了,10/16 22:03
250F→: 默默的我也聽習慣了。10/16 22:03
8F→: 我有看一下,確定沒有車鑰匙。10/13 13:13
9F→: 哈哈,我不知道車廂有排水,那我是不是太雞婆了!說10/13 13:14
10F→: 不定是故意打開的。10/13 13:14
282F推: done10/08 20:58
255F→: 現在分手,總比以後離婚好,爛貨不去新的不來。09/09 09:51
3F推: 中和圓山路,民揚記帳士事務所09/09 09:19
4F→: 我們公司在這邊作帳,很仔細,推09/0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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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團購單內容,是原價打85折06/16 19:00
3F→: 試試看,點圖可以放大檢視喔!我剛看還可以。06/16 19:01
1F→: 目前還有23個名額喔!05/13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