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nickyeh
作者 hnickye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40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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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8F推:同意,老闆只要看是不是那個科系,算便宜也是老闆爽12/13 01:49
9F→:反倒是A,格局顯得太小,見不得別人好12/13 01:50
179F噓:老闆都不在意了,A在在意啥,我只覺得A小氣到令人討厭12/13 01:41
180F→:a就是見不得別人好的心態,恨為啥不發生在自己身上12/13 01:42
35F推:我當兵前洗30分,當兵後沉迷魔獸世界10分內,現在邊洗邊聽12/13 01:34
36F→:英文,洗15分鐘左右12/13 01:35
2F推:老闆都不在意了,A在在意啥,我也覺得A小氣到令人討厭12/13 01:39
5F→:我感到不解,為什麼賣場一開始用報警做威脅,導致媽媽被嚇08/15 09:27
6F→:再者,為什麼收了五千元,最後還是報警,明顯不厚道08/15 09:30
7F→:相信有很多人會質疑規定就是這樣,媽媽違反規定,就應該被08/15 09:31
8F→:懲處,但是規定是他們定的,一定只有保障他們自己,08/15 09:32
9F→:今天賣場如果說要收五萬,難道也很合理?08/15 09:33
10F推:當時我媽媽擔心公司和賣場關係變差,才妥協付給賣場五千元08/15 09:36
11F→:但是就因為這樣,賣場仗著我媽怕事,就變本加厲惡搞我媽08/15 09:37
12F→:你能想像的道,當時在賣場結帳區,被一群客人注目,被該經理08/15 09:38
13F→:咆嘯永不錄用,報警處理,一定要告上法庭,讓你留案底08/15 09:39
14F→:就這樣我和我媽被警察帶走,事後也完全沒表示歉意,當沒事08/15 09:40
15F→:在警局退還五千元後,隔天還是把我媽被罰的單據給其他駐廠08/15 09:41
16F→:散佈我媽是小偷,被罰五千元,請將心比心08/15 09:43
19F推:此外,該安管一開始要收錢,我媽身上只有五百元,希望能明08/15 10:07
20F→:天補繳,但是安管要求一定要今天付錢,逼著我媽從八德趕回08/15 10:07
21F→:中壢,又因為找不到我,只好先去借,再趕回去八德08/15 10:09
22F→:忘記說,安管硬要我媽把身上僅有五百元和證件壓在他那08/15 10:10
23F→:一天賺不到一千元,一次罰五千元,叫人情何以堪?08/15 10:12
24F→:回去談判時,安管還嗆是不是覺得五千元偷的不夠多?08/15 10:13
25F→:一開始我是站在我媽她立場,不要讓她自己公司為難,拿回錢08/15 10:14
26F→:原本打算就這麼算了,沒想到最後他們還是搞小動作,才氣的08/15 10:15
27F→:投訴媒體,我告訴我媽沒有工作沒關係,要上法院我陪她08/15 10:16
40F推:照lsy0001的說法,賣場在警局退了5000,事後又散佈我媽偷竊08/15 15:10
41F→:也認為很合理?08/15 15:10
59F推:我記得新聞稿好像沒有說是警察要賣廠退的,要不要解釋一下08/15 16:30
89F→:記得當初賣場也是一直叫我去告,說他們這麼大的公司08/15 18:17
90F→:也告訴我媽:你看你兒子這樣處理事情把你給害慘08/15 18:17
91F→:工作保不保的住其實我們都不在意了,lsy大請不用擔心08/15 18:18
93F→:順帶一題,cheng大可能誤會了,我是指我和我媽在結帳區08/15 18:25
95F→:當眾羞辱,被警察帶走08/15 18:26
100F→:沒錄音就不會有新聞了...08/15 18:27
108F→:如果今天不是駐廠,而是客人被誤會偷竊,賣場還敢高姿態?08/16 11:28
109F→:今天我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連我都被當眾羞辱送警局08/16 11:29
110F→:賣場難道都不用出來道歉?08/16 11:29
123F推:麻煩不要用不遵守規定轉移焦點, 問題是他們事後明知道08/19 15:08
124F→:並沒有偷竊他們的東西,也知道是自己帶的,要求不能帶回去08/19 15:08
125F→:或者安管當下直接丟掉,有這麼難? 一定要用報警來逼迫人08/19 15:09
126F→:簽這種不合理的和解書,也收了五千元,事後還是把人送警局08/19 15:10
127F→:難道一直強調按照規定的人都不覺得處理過當?08/19 15:12
128F→:若始終覺得公司規定是絕對的,那資方壓榨勞方也是理當然?08/19 15:18
134F→:fea大,既然你堅持罪魁禍首是我媽,我也不想多說什麼08/20 16:26
148F→:請問f大,要說一個人有沒有偷竊,可以毫無證據就可以先誣賴08/22 20:06
149F→:事後再要求別人證明?結果別人提出證據,又死不肯承認疏失?08/22 20:07
150F→:再者,你不斷用公司規定來轉移焦點,公司規定貼了他們貼紙,08/22 20:09
151F→:即使是自己帶的,也是他們的,你覺得合理,如果公司規定:08/22 20:10
152F→:進了他們公司,就是他們奴隸,這公司規定你也欣然接受?08/22 20:10
50F推:其實新聞重點應該放在媽媽和兒子莫名被警察帶走08/14 21:33
51F推:而且是罰了錢還硬把人送到警局08/14 21:40
66F→:回ace大,當初我媽由於連絡不到公司主管,安管威脅我媽報警08/16 18:01
67F→:處理,並且讓公司知道,到最後也是回罰我媽,說不定會沒工作08/16 18:01
68F→:我媽被嚇到,只好妥協和解,但身上只有五百,請求明天繳交08/16 18:02
69F→:該安管堅持一定要今天拿出錢,強迫我媽壓證件及所剩五百08/16 18:03
70F→:元,從八德趕回中壢,拿了錢再趕回賣場08/16 18:04
71F→:我必須強調的是,安管用報警、沒工作等字眼恐嚇我媽妥協08/16 18:06
72F→:他們報警抓人,讓我們在警局等了兩個多鐘頭,自己不敢出面08/16 18:08
73F→:還要警察三催四請才出面,最後他們自知理虧退了五仟,但沒08/16 18:09
74F→:道歉,我原本想說就這麼算了,但該安管隔天還在賣場公佈08/16 18:09
75F→:我媽被罰錢的單據,說我媽偷東西,被罰五千元,我才因此投訴08/16 18:10
76F→:媒體,希望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的惡行08/16 18:12
6F推:只覺得那老闆腦袋有問題,想也知道那樣做會得罪其他客人06/25 10:28
38F推:我在做服務業時,最討厭不守規定又堅持別人配合他的客人06/25 10:23
3F→:沒錯,永遠都是他們賺錢,員工是死是活,220.136.234.201 05/18 23:23
4F→:他們完全不放在心上220.136.234.201 05/18 23:23
6F→:有一次還聽說他們換發票如果號碼換錯,220.136.234.201 05/18 23:34
7F→:要員工買下所有錯誤號碼發票上的價格220.136.234.201 05/18 23:35
14F→:感謝大家的回應,po文的目的只是希望以後220.136.249.100 05/19 09:16
15F→:不要有人像我當初一樣懵懂,隨便就相信雇220.136.249.100 05/19 09:18
16F→:主,希望真的要看清楚,無論是契約、制度220.136.249.100 05/19 09:19
17F→:即使我手上有我po文的證據,但只是用來提220.136.249.100 05/19 09:20
18F→:醒自己不要犯錯220.136.249.100 05/19 09:21
7F→:沒錯,調解委員說我媽簽和解和我簽是一模一樣,即使我不願05/18 23:16
8F→:因此我才放棄提起告訴,還找新聞記者投訴他們05/18 23:18
9F→:沒想到我資料都具備,記者寧可報墊腳石大夜班趴在桌上睡05/18 23:19
10F→:也不願意位我伸張正義05/18 23:19
11F→:還有一次被蘋果記者酸,說你既然都和解了,這樣不厚道05/18 23:27
12F→:問題是我並沒有和解,是他們用奧步讓我媽簽名,強迫我和解05/18 23:28
16F→:其實我最多才領27000,因為試用期一滿,他就把我轉成工讀05/19 00:13
17F→:現在想想當時要是知道他們是如此差勁,連工讀都不幫他們站05/19 00:14
24F→:我媽後來也很後悔,說是不希望我上法庭舟車往返,勞心費力05/19 11:54
25F→:再加上當時那三個人在我離開調解室一直慫恿我媽簽名,就05/19 11:55
26F→:簽了.事後我去問縣政府的法律志工,他們說我如果告他們,05/19 11:57
27F→:對方拿出和解書,我如果不承認我媽的簽名,我媽會變成偽造05/19 11:58
28F→:文書,我不想害我媽,所以只能讓我把委屈吞下去,自認倒楣05/19 11:59
29F→:順帶一提,當時是民國99年,我26歲,說出來有點不好意思05/19 12:03
37F→:由於我不會修改PPT的文章,也希望能讓更多要找工作的社會05/20 14:23
38F→:新鮮人能看到我的經驗,因此我在巴哈重新修改錯字、論述05/20 14:24
39F→:如有不妥請見諒!網址如下:05/20 14:24
40F→: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91&snA=14440&s05/20 14:28
51F→:感謝dophinn大,如此用心,實在受益良多^^05/23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