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inglemisa
作者 ginglemis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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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2F→: 是B 區沒錯喔09/28 23:33
9F→: 老實說 一眼望去 感覺瘋婆子(?)的比例挺高... (笑)07/30 20:49
16F→: 老闆努力在拼官方認證中07/27 13:47
2F→: 是跑第8劇本沒錯喔!07/21 14:56
43F推: 狂推 Baldr Sky07/15 20:45
3F→: 洽談中36.236.227.40 07/02 21:56
3F推: 實務處理上,只要證明之前保費為先生所繳,仍然可以變04/17 16:07
4F→: 更要保人。04/17 16:07
5F→: 可以個案與保險公司討論處理04/17 16:07
9F→: 被保險人是太太也無妨,既然是類儲蓄的壽險04/18 11:48
10F→: 繳費期滿後,解約,即可拿回所繳保費相當的金額.04/18 11:48
11F→: 重點在於離婚前確實曾有婚姻關係, 在要保人同意的情況04/18 11:51
12F→: 單純變更要保人是可以的, "儲蓄險"沒有道德風險的問題04/18 11:51
13F→: 但仍是要注意一下保價金額,若超過200萬的情況下,04/18 11:52
14F→: 變更要保人會被國稅局視同贈與, 要繳稅, 會變複雜04/18 11:53
15F→: 所以才建議與保險公司討論個案處理04/18 11:53
16F推: 有問有機會04/18 11:55
17F→: 完全按照保險法跟公司內部法規走的話, 一點機會也沒有04/18 11:57
18F→: 雖離婚仍可以用「債務關係」處理 有利益關系就可更改04/18 11:57
3F→: 放棄這個手機了,嗚嗚嗚。不能看pdf我要怎麼工作啦 qq03/02 17:16
4F→: 真的很喜歡 lumia的說……03/02 17:16
60F推: 小問題很多很惱人,但整體算蠻有趣的,我覺得值得價02/06 10:18
61F→: 格約1000,現在好貴qq02/06 10:18
13F推: 推~12/29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