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Furch
作者 Furch 在 PTT [ hypermal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19則
限定看板:hyper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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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趕快降價阿XD... 沒帶骨的還是會買啦10/30 18:20
21F推:"戚戚"可解做憂懼 如:小人長戚戚 但若用在"心有戚戚焉"10/31 21:03
22F→:則一般是解做 內心有所感動的樣子10/31 21:04
23F→:從字面上硬解這樣寫還ok 但若以約定俗成用法來看 是不太對10/31 21:06
27F推:樓上別亂嘴砲 自己去查 心有同感從哪來的你找給我看11/02 03:19
28F推:心有戚戚是出自孟子梁惠王 哪來的心有同感請解釋一下11/02 03:23
32F推:那這也參考一下吧 http://tinyurl.com/yjfgkr211/03 03:28
20F推:不難吃也不好吃 但油很多是真的10/29 17:47
9F→: 你是對的,完全支持這樣的作法。 但有幾件事情講一下10/27 14:45
10F→: 公文往返是對來文單位的一種尊重,也就是程序必須走的,10/27 14:45
11F→: 縣政府既然發了公文,IKEA就以公文回覆,並無任何不妥。10/27 14:45
12F→: 此外在來回函文上,原PO都被列作副本,可見往返文的對象10/27 14:45
13F→: 主要是縣政府和IKEA。 因此這一紙公文,多少會針對10/27 14:45
14F→: 公家機關做些用語上的調整與陳述。 其實以我的觀點,10/27 14:45
15F→: 這封IKEA的函,以公文行文的標準來說,並無不妥。10/27 14:45
16F→: 錯的是IKEA沒有先行與消費者協調,不是服務業應有之態。10/27 14:45
17F→: (簡單來講,這封是IKEA回覆縣政府的函,不是一個企業主10/27 14:45
18F→: 對消費者的函)10/27 14:45
23F推: 不過這文也讓我對台灣的消費者保護申訴管道起了信心,10/27 14:59
24F→: 消費者和消保官聯手督促商家企業主,才會更好。10/27 14:59
27F推:美國牛和澳紐牛吃起來差很多 兩者無法完全替代 吃過就知10/27 13:30
2F→:通常是料理完再灑 如果是拿來醃肉就事前加10/26 17:33
3F→:如果是其他食材 可在煎的過程灑 乾煎後的海鹽有種特殊鮮味10/26 17:38
11F推:樓上 絕對不是 差很多10/29 17:34
1F推:上次買是一個月前 不過要挑應該是挑白+黃的吧10/26 14:25
2F→:很綠的那種是已經很老了10/26 14:25
4F→:袋子透明的 你下次就故意挑小顆的買 然後秤重照起來看看10/26 17:27
1F推:國民有義務帶身分証 但沒有義務在購物時出示給Costco10/25 13:10
2F→:其次戶籍法若與憲法抵觸 也是被視為違憲無效10/25 13:20
3F→:例如戶籍法第八條的按捺指紋規定 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即是違憲10/25 13:22
29F推:完全同意樓上10/25 20:34
40F推:那是好事多的責任 因為會員卡本身有辨識身份功能(照片)10/27 12:37
92F推:自己把台中打成南部還怪別人鑽牛角尖喔10/26 17:20
93F→:又不是第一次上PTT 爭議性的字眼用了就要有被轟的準備10/26 17:22
94F→:你文章敘述不實(台中寫成南部)就算了 還怪推文戰南北10/26 17:24
95F→:反正網路言論都不用負責的 沒查證不小心筆誤一下10/26 17:25
96F→:釣到戰南北 剛好而已10/26 17:26
108F推:態度正確 補推你一個10/26 23:13
49F→:我平常沒事走在街上也可以拿刀殺人阿 只是會犯法而已10/24 23:46
50F→:"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10/24 23:47
1F推:1.最好你從來沒有忘記帶過東西 2.問"吃什麼瘦的"實在很白目10/24 20:44
3F→:3.何況店家沒有權利盤查,顧客也沒有義務要出示證件10/24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