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fmhuang
作者 fmhua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0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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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35F推: 同意+112/16 14:48
6F推: 幸福~讚唷 !!12/04 07:30
21F推: 推,建議要先餵飽自己再餵小孩,不然真的會很怒11/18 08:47
22F→: 過來人的經驗,小孩吃超久,工作疲憊,真的情緒容易失控11/18 08:49
24F→: 其實不是大人的問題,真的是要訓練小孩11/18 08:50
5F推: 媽媽把自己繃太緊了,把養育的得失看太重11/11 13:13
4F推: 可以先看看母親的投資管道是否有固定的窗口,11/11 13:27
5F→: 如果有,跟窗口說明若用父親名字的投資一定要父親親自簽11/11 13:28
6F推: 不過母親用父親的名義去抵押過程,父親應該會知道11/11 13:32
7F→: https://www.relieved.com.tw/think-tank/overdue06.php11/11 13:33
8F推: 可以往無權代理的方向去思考解決方式11/11 13:39
1F推: 要主張刑事案件時,要先確定是否符合刑事要件(如284條)11/10 13:44
3F推: 關於撫養費的部分可以參考呂秋遠律師(11/09)的FB11/10 12:54
4F→: 認定標準是主計處公布的每人平均月消費支出計算11/10 12:56
5F推: 醫療費求償似乎沒有法定義務,所以要看雙方有無過失11/10 13:11
6F→: 用損害賠償的觀點所求(民法184),不過若你情我願大概很難11/10 13:14
7F推: 民法1076-1,如果男方有撫養,出養基本上需要男方同意11/10 13:35
6F推: 侮辱是對人格的貶低,案情看起來比較像抒發個人情緒11/08 13:01
2F推: 關於金錢的部分,可以先跟法院申請支付命令11/08 13:08
3F→: 民事訴訟法508條11/08 13:09
4F→: 個人覺得除非有醫師的證明,不然精神耗弱可能很難成立11/08 13:10
6F推: 如果房子是賣給善意第三人,即便債權不成立,物權仍成立11/08 13:20
7F→: 房子確定是要不回來11/08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