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veline1108
作者 eveline1108 在 PTT [ MayDa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49則
限定看板:MayDay
看板排序:
47F推:推!說的真好。07/17 03:35
196F推:老大你好專業,專業的男人最帥!希望不要富堅~(拜)07/16 19:12
86F推:XDDDDDD 只好給推了~07/16 01:05
103F推:再幫一把好了~真的好好笑07/16 02:32
126F推:真的爆了。XD07/17 03:45
39F推:藍色螢光棒的歷史,就是臺灣五迷創造的最佳經典!07/15 14:08
41F推:推樓上,當時進去雖然沒被告知,也自動排好了。XD07/15 14:36
122F推:推~07/14 21:09
198F推:今天聲音不錯耶~07/14 21:25
2F推:所以這樣子就有個基本可以看到的表面問題了:地下室07/10 08:17
3F→:不能賣酒。07/10 08:17
4F→:but why?07/10 08:17
5F推:然後...其實也有夜店是在地下室賣酒的...07/10 08:44
6F→:我好糾結於法規的問題阿阿阿阿阿~真的讓人無所適從耶07/10 08:44
18F→:我想是因為夜店的法規對LH來說負擔太大,因為不賺錢07/10 09:30
19F→:但究竟負擔在哪裡可能還要再去查法條07/10 09:31
26F推:夜店舞廳的場地空間一定比較大,你有看過30人的夜店嗎07/10 09:47
27F→:不過公部門總是要依法行政,才會有法規和現況兜不上07/10 09:49
28F→:所以才希望修法吧07/10 09:49
31F推:如果營業登記可賣酒又可樂團演出,那一直稽查開罰07/10 10:00
32F→:是為什麼?新聞裡的地下室不能賣酒又是?07/10 10:01
33F→:說真的,不只地社,若不說清楚所有LH都會遇上一樣問題07/10 10:02
35F→:空間大小與消防問題我想是他們應盡的責任,但新聞的07/10 10:07
36F→:說法,他們之前的安檢都合規定,還是一直被稽查07/10 10:09
37F→:所以才會無所適從吧07/10 10:09
39F→:塞住應該是沒用,這很有問題,畢竟人命關天阿07/10 10:48
40F→:不過我想他們應該也想花大錢改善消防問題,只是怕07/10 10:48
41F→:花了錢後,又被刁其他的問題,所以乾脆就歇業算了07/10 10:49
42F→:這其實滿無力的耶,登記在商業區,也可以賣酒,07/10 10:50
43F→:之前被要求改善的項目也改善,但還是一直被稽查,07/10 10:50
44F→:然後被要求要改成飲酒店(這應該會增加稅的負擔)07/10 10:50
45F→:所以政府要他們改善的是飲酒店的問題?還是消防的問題07/10 10:51
46F→:那都改了之後,是不是就能合法經營?07/10 10:51
47F→:還是仍然是被刁另一個問題?07/10 10:51
48F→:像是太吵啦,環境惡化啦,自住會要求他們搬遷,之類的07/10 10:52
49F→:消防的問題當然是首重,因為不改進,那場地出事真的07/10 10:53
50F→:很危險,不過也要給個明確的能生存的遊戲規則,07/10 10:53
51F→:那才有得講下去。阿,我PO太多了,sorry...07/10 10:53
52F→:只是覺得這議題很需要被看到07/10 10:54
72F→:所以就會變成開不起大型規模的LH的店家無力負擔飲酒店07/10 11:14
74F→:的登記,是這個意思嗎?07/10 11:14
76F→:如果這樣的話,我也覺得政府的法令不夠明確完善07/10 11:15
79F→:話說回來,有些人說那就不要賣酒就好了,這也很弔詭07/10 11:17
85F→:法律應該是保護人民而存在的吧?07/10 11:19
88F→:為什麼不是修改法律,讓可以延續下去的文化繼續07/10 11:19
90F→:而是訂了一個讓人民走頭無路的法律,然後說07/10 11:20
91F→:誰叫你不合法?!你活該啦07/10 11:20
93F→:我覺得這樣子是不對的。07/10 11:20
100F→:覺得become說的狀況不無可能耶,為了經營就只能配合07/10 11:25
101F→:承認自己是酒吧之類的(當然我其實不知道實際狀況)07/10 11:25
102F→:只是覺得說不定有可能喔07/10 11:25
109F→:LH門票太高沒人買單,門票太低無以支應租金或娛樂稅制07/10 11:29
112F→:若是這樣的話,解決方式就是兩個,一個就是提高門票07/10 11:29
113F→:然後因為門票太高沒人去看→倒閉07/10 11:30
115F→:一個就是登記娛樂產業,又因為稅金太高→倒閉07/10 11:30
133F→: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對表演者不太公平耶...07/10 11:56
134F→:這應該是整個大環境的關係,像是沒有聽band的習慣,07/10 11:56
136F→:或是對音樂的多元接納不足,07/10 11:57
137F→:表演者也是努力在作音樂, 所以才要找場地演出07/10 11:57
139F→:在這樣的場地賣酒,應該不是政府該管的問題,07/10 11:58
140F→:我倒覺得應該是要有給這個小型表演空間的展演場地07/10 11:59
142F→:多一點空間,這應該才是所有小型LH的訴求吧...07/10 11:59
144F→:也就是說,讓小型空間繳低一點的稅,而不是飲酒店07/10 12:00
145F→:增加一個新的類目,而不是一味要求小型LH去配合07/10 12:00
147F→:所以才要修定法律07/10 12:01
149F→:我看了地社的FB是說,增加了「音樂展演空間業」,07/10 12:03
150F→:但消防、建築法規沒有相應,這就是行政最麻煩的地方07/10 12:03
152F→:親愛的helentx~大家現在沒有說不管阿,只是希望可以07/10 12:04
153F→:有更多人關注如何讓LH存活下去,但這個重點應該不是在07/10 12:05
154F→:要不要賣酒上面,比起酒,我倒比較在乎消防的問題07/10 12:05
157F→:賣酒其實也不應該是犯法的事情阿......07/10 12:06
158F→:其實登記的項目不同,建築和消防要求會不一樣耶07/10 12:07
160F→:新聞就說了,登記餐飲的話,就"規定"要有三座冰箱07/10 12:08
161F→:之類的,但也許LH根本不需要三座冰箱07/10 12:08
162F→:這些消防和建築的細部規定,是根據登記而調整的07/10 12:09
165F→:所以才要可以適合現況的法規,現在小型LH的訴求是這個07/10 12:10
166F→:http://ppt.cc/n_nj 冰箱是新聞裡面寫的07/10 12:11
172F→:地社的部分我不是很在意,我比較在意的是這類型LH的07/10 12:13
174F→:去向,但地社是一個指標,所以才更多引發討論07/10 12:14
176F→:我覺得地社的言論讓大家覺得他們很偏激,所以不想支持07/10 12:15
177F→:但理性一點去看,這中間的法規真的還有很多可以修正07/10 12:15
181F推:所以我是滿支持修法的阿,就給個明確的能讓LH登記的07/10 12:20
182F→:類項,然後LH就照著法規走,就單純多了07/10 12:21
183F→:像是酒的稅怎麼調整,場地空間要符合什麼,消防安檢07/10 12:21
184F→:可用材質或不可用材質,之類的。07/10 12:21
185F→:我在想,地社大概是被要求配合很多次了,但還是達不到07/10 12:22
186F→:政府的要求,而每次的要求又不一致,所以他們才說07/10 12:22
187F→:「無所適從」吧。畢竟開了那麼久,沒事也不會想熄燈的07/10 12:23
189F→:地下室這個空間的規劃是要很謹慎,所以他們也不能說07/10 12:24
191F→:一定要就地合法,該符合消防規定的部分還是要加強。07/10 12:25
201F→:說到這個就讓人搞不懂了,到底為什麼要針對LH抄呢07/10 12:34
202F→:還是我說"針對"太誇張了?07/10 12:34
203F→:還是說,因為LH不肯(或不能)登記成飲酒店,所以才?07/10 12:35
204F→:那答案不就呼之欲出了......,所以訴求才是修法吧。07/10 12:35
207F→:哈哈,___是...。(我瞭)07/10 12:37
208F→:一長串的討論後,我確定想要支持修法,終於懂怪獸說07/10 12:37
209F→:雖然事情很多面向,但能確定總是好事。07/10 12:38
210F→:不好意思喔,發言太多了。(鞠躬)07/10 12:39
235F→:我也覺得那些人抓重點的能力有待加強......,07/10 14:08
236F→:乾脆我們來當他們抓重點好了。XD07/10 14:09
237F→:免得他們吵來吵去,結果大家根本聽不懂他們要講什麼。07/10 14:09
238F→:真的很歪腰耶~07/10 14:09
239F→:當五迷好辛苦,還要搞懂法規和政策和一堆鴉鴉烏的說法07/10 14:10
240F→:而且還要被罵是鑽牛角尖的偏激言論...07/10 14:11
241F→:到底是誰偏激阿~(/≧▽≦)/~┴┴07/10 14:12
242F→:(哭笑不得的翻桌)07/10 14:12
245F→:且我們了解的還不是全部,他們才是最該說清楚的人吧07/10 14:14
247F→:我們好辛苦喔~呼(揮汗)07/10 14:15
254F推:我剛剛說的只是開玩笑,別認真阿~劃分我們你們他們07/10 14:59
255F→:也只是玩笑話,還是滿希望小型LH有適合法規可以遵行07/10 15:00
256F→:這才是能讓原創音樂多一個地方被聽到的根本阿。07/10 15:01
29F推:我總覺得政府說live house不能賣酒是件很吊詭的事情07/09 23:34
31F推:放洞次洞次音樂的夜店可以賣酒,一堆藝人還上節目吹噓07/09 23:36
32F推:有樂團演出的LH卻不能有酒,這哪門子道理07/09 23:38
33F推:要嘛就政府酒廠都收掉,禁止洋酒進口,不然,沒理由07/09 23:40
34F→:已經滿十八歲的人不能自主決定去哪喝及做什麼事,07/09 23:41
35F→:這實在是很奇怪的事。07/09 23:42
39F→:法規到底是用來保護人民還是禁錮人民的,我都看不懂了07/09 23:43
42F推:根據地社的說法是,一開始登記營業項目時,就有含酒的07/09 23:52
43F→:提供,現在又說不能賣酒,所以他們才無所適從吧。07/09 23:53
82F推:我有個疑問..所以目前規定文化產業不能賣酒嗎?(真問07/10 08:03
83F→:話說,其實夜店根本沒人在跳街舞阿...我是覺得夜店07/10 08:05
84F→:的"文化"成分真的不太多啦...07/10 08:06
85F推:若現行法規是歸定,娛樂業可以賣酒,申請酒牌,但是07/10 08:12
86F→:文化產業不能賣酒,也不能申請酒牌,那因為稅制的關係07/10 08:13
87F→:所以LH不願意成為娛樂產業,就可以理解了。不然我也07/10 08:13
88F→:是很疑惑,為什麼不申請酒牌?或是其實是無法申請?07/10 08:14
91F→:謝謝~但是...我看完還是不懂耶 Q口Q07/10 08:19
92F→:因為實在也沒說明違反哪個營業登記項目阿...07/10 08:20
93F→:文章我之前有看過,但就是看不懂到底問題在哪?07/10 08:20
94F→:不過看了下一篇新聞,有看到一個重點,地下室不能賣酒07/10 08:21
95F→:我想五月天應該也不希望地社消失,但是若真要消失,07/10 08:22
96F→:也要告訴我們,未來想再成立,要怎麼合法07/10 08:22
97F→:不然只是舊事重演而已。07/10 08:23
98F→:所以有時候這種行政法規的疊床架屋,真的讓人很都蘭阿07/10 08:23
99F推:而且其實我剛剛查了一下..臺灣好像沒有所謂的酒牌耶..07/10 08:30
100F→:只需要營業登記就可以了...還是查的資料有誤啊?07/10 08:30
101F推:然後,看完 become大的連結 http://ppt.cc/z7Ow07/10 08:54
102F→:我懂了,所以「娛樂服務業」,只能在商業區內營業,07/10 08:55
103F→:但可以賣酒,也可以有樂團演出,07/10 08:55
104F→:然後「餐飲業」可賣酒,可在住宅區,但不能有樂團演出07/10 08:56
105F→:所以若LH要開在住宅區就不能有樂團了。好複雜的一切07/10 08:57
106F→:雖然在住宅區,但沒有樂團,還叫live house嗎...07/10 09:00
108F→:那就更讓人搞不懂了07/10 09:19
109F→:這很像正妹跟宅男說,你其實不錯但是你有問題,但那個07/10 09:28
110F→:正妹卻不告訴宅男問題在哪裡,07/10 09:28
111F→:說穿了就是感覺不對的問題嗎......@_@"07/10 09:29
112F→:好啦,這比喻很爛我知道07/10 09:29
132F推:雖然沒去過地社,但去過其他LH,說真的...我覺得跟07/10 16:58
133F→:一般所說的夜店差很多耶...07/10 16:58
134F→:地社或許有地社的問題,live house也沒有比較高尚07/10 16:59
135F→:但是這樣的展演空間還是應該要存在吧...07/10 16:59
136F→:吳牧青說的也沒有錯,如果一直只是關在小小的地下室07/10 17:00
137F→:那也不對,但他們現在選擇站出來爭取應有的展演空間07/10 17:01
138F→:也不能說錯吧...,倘若咖啡酒館這類店家想要爭取07/10 17:01
139F→:那也可以發聲爭取,不能因此就說LH想爭取走下去的路07/10 17:02
140F→:是錯的,我覺得這是要分開來討論的07/10 17:02
141F→:那五月天就是衰了點,樹大招風,反而被模糊了焦點。07/10 17:04
143F推:沒有啦,總覺得大家以為我在乎的是地社,我先前就說啦07/11 06:51
144F→:地社如何不是我主要關心,我也強調消防安檢他們一定要07/11 06:52
145F→:首重,地點不好,那就換點做,所以地社倒不倒,不是我07/11 06:53
146F→:關心的。我在八卦板也有推文,還是說我的表達如此不清07/11 06:54
147F→:我所有的推文最後都指向一件事情,希望能修改法律,或07/11 06:55
148F推:找到讓live house生存下去的空間和方法,07/11 06:57
149F→:是所有LH,不是地社...,我表達的有那麼差嗎?Q口Q07/11 06:59
150F→:看了自己前面的推文,我以為我表達的還算清楚...Q_Q07/11 07:00
151F→:我所希望的,不是狹隘的替地社護航或支持,地點不對07/11 07:05
152F→:就換地方,這些都可以討論,但我總覺得這不是他們開07/11 07:05
153F→:記者會的用意,這些人開記者會,應該是為了現行法律07/11 07:06
154F→:不適合小型LH,所以不管換到哪裡,未來都很可能撐不下07/11 07:06
155F→:去,所以希望能爭起修法,這個是我同意的。07/11 07:06
156F→:阿你說消防、噪音、地點選擇、酒稅要不要有?07/11 07:07
157F→:我想這一定是要的,只是,能不能多點適合LH的空間07/11 07:09
158F→:讓他們可以有適當的法條或政策依循,07/11 07:09
159F→:我還是認為,法條是死的,在這個世界上努力活著的人07/11 07:10
160F→:才是活的,今天他們 (所有LH)選擇站出來,不是錯的07/11 07:10
161F→: 「你違法,你倒閉,你活該,你死吧,關我啥事」07/11 07:12
162F→:我不覺得這樣子,真的會比較好。07/11 07:12
163F→:唉唷~我說的東西啦哩拉雜,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理解,07/11 07:13
164F→:但我不是為了地社啦。Q口Q07/11 07:14
151F推:我也覺得那些激將法的人他媽的也管忒多了點,管人家07/09 15:51
152F→:要不要出席,真是住海邊,但是,我想大家都是為了07/09 15:52
153F→:XXX想保存的一切在努力,他們發言是錯了,但不代表07/09 15:54
155F推:這件事也是錯的,還是希望大家冷靜的支持應支持的事阿07/09 15:55
416F推:不過那個挺音樂誌裡面倒是滿多感覺硬要五月天出面幫忙07/10 13:33
417F→:是感覺還滿不要臉的就是,真的想對他們說:你好意思喔07/10 13:33
418F→:五月天有欠你喔?07/10 13:34
494F推:(舉手)有認真爬挺音樂誌FB,很賭爛某些奇怪的人+107/11 09:26
495F→:X心疼難過不捨五月天+1000007/11 09:27
496F→:但我還是想將事情分開來看。07/11 09:28
497F推:阿挺音樂那些碎嘴偏激的人就...心裡罵go die啦!!!07/11 09:30
498F→:然後無視那些人的存在。07/11 09:31
133F推:推07/03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