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ferlin
作者 eferli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61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75F推: +1223.140.54.107 03/1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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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F推: +1123.194.193.35 03/04 01:27
361F推: +1123.194.193.35 03/04 23:59
8F推: 這樣不是反而證明一直9缺1 是sm同意且安排的意思嗎?10/16 02:29
9F推: 其實不是很懂拿韓國行程攻擊的邏輯10/16 02:31
41F推: 我好像讓推文歪掉了10/16 10:02
42F→: 只是因為前一篇大家討論的很起勁10/16 10:02
43F→: 但是都是在自己假設的雙方工作10/16 10:02
44F→: 的分配主導權在某一方10/16 10:02
45F→: 才想說這篇從宋茜的話就不用在那10/16 10:02
46F→: 邊各自假設,是說這是sm第一次採10/16 10:02
47F→: 這種經營藝人的模式 ,能讓公司願意採這種模式的藝人都10/16 10:02
48F→: 有一定的人氣可以帶來很大的經濟收益,很好奇這會不會變10/16 10:02
49F→: 成韓國賺中國錢的常態經營模式, 畢竟韓團在大陸還是相10/16 10:02
50F→: 對小眾 這種中國人帶外國包裝的藝人 可以滿足他們支持本10/16 10:02
51F→: 國人又有漂亮包裝 對韓國公司而言大陸的片酬資金高到壓10/16 10:02
52F→: 死人 就算只抽一點應該比在韓國抽高成多 又不用被粉絲詛10/16 10:02
53F→: 咒 虧了是藝人自己負擔 就算團內工作分配不均粉絲也會自10/16 10:02
54F→: 己尋找攻擊對象 大陸人留不長久的狀況無法改變 反過來趁10/16 10:02
55F→: 勢藉此鞏固本團死忠粉絲 其實我真的覺得sm的經營團隊真10/16 10:02
56F→: 的很利害10/16 10:02
61F推: 所以把危機化轉機 甚至利用危機這才是公司高層能夠取得10/16 10:34
62F→: 高額報酬的價值,我一直很想了解到底各國法院實務上是如10/16 10:34
63F→: 何定性藝人的經紀合約,題外話,張君甯的碩士論文就是討10/16 10:34
64F→: 論這個,可惜她不公開下載10/16 10:34
65F推: 張鈞甯10/16 10:39
71F推: 各團缺人的問題都不一樣吧!只是覺得就公司獲利的角度考量10/16 11:36
72F→: ,sm幾次都能靠著歷年打下的基礎撐著,每次少人都是當日10/16 11:36
73F→: 股價下挫,但他沒讓這個影響季度跟年度收益太多,其實我10/16 11:36
74F→: 個人覺得韓團公司打團體是一個打品牌的概念,除非粉絲跟10/16 11:36
75F→: 用心關注的族群,對於一般藉電視消遣的民眾跟合作廠商而10/16 11:36
76F→: 言,知道出現的是東神,少時,sj,shinee,fx,exo才是重點,10/16 11:36
77F→: sm在有危機後,公司收益沒很大影響,反而多了背景故事讓10/16 11:36
78F→: 粉絲覺得留下來的很難得,整體就經營而言應該是蠻利害的10/16 11:36
79F→: 吧!?10/16 11:36
93F推: 其實我也很好奇 不另外跟觀眾收費的商演及電視台固定的10/16 16:22
94F→: 打歌 全員是否到齊 對於公司收益有影響嗎? 少一個人演出10/16 16:22
95F→: 費就會少給一份嗎?如果都不會,為什麼會覺得公司會要各10/16 16:22
96F→: 團員的個人行程在與這些演出行程有衝突時,要以團體為主10/16 16:22
97F→: ,對公司而言,兩邊同時進行,他兩邊收入都抽對他是最有10/16 16:22
98F→: 效益的不是嗎?(當然是單以商業收入考量 粉絲爽不爽就是10/16 16:22
99F→: 另一回事),沒有針對那一團,只是看了一堆討論,前提都10/16 16:22
100F→: 是公司可以主導的話,不會放任缺席等等,但是這個結論到10/16 16:22
101F→: 底是怎麼推出來的?10/16 16:22
125F推: 其實我沒有要說哪個團員對或不對、有心沒心(我不是公司10/16 19:13
126F→: 高層不知道合約到底怎麼簽,工作怎麼談,也不是團員肚子10/16 19:13
127F→: 裡的蛔蟲),只是對於整個藝人經紀約與經紀公司,乃至於10/16 19:13
128F→: 偶像的老大(粉絲)間的連動覺得很有趣,偶像藝人最大的10/16 19:13
129F→: 成本是青春跟體力,公司賣的是夢想跟形象(友情、兄弟情10/16 19:13
130F→: 、姐妹情、萌、才華等),對這些東西進行包裝,而這些“10/16 19:13
131F→: 商品”應該是大家閒暇時消耗時間用的,但是很多時候粉絲10/16 19:13
132F→: 真是用生命在支持偶像(或者說支持自己從這些所得到的慰10/16 19:13
133F→: 藉),從偶像戀愛、工作分配、工作收入無一不爭執(或者10/16 19:14
134F→: 說找戰犯),偶像賺的多好像自己賺的,偶像所接工作品質10/16 19:14
135F→: 不良,工作太多太少都會抱不平,可是事實上,公司設立目10/16 19:14
136F→: 的就是要賺錢,創造偶像就是商業行為,一個上市公司不可10/16 19:14
137F→: 能不以利多為考量,如果現況不符合公司目的,認為公司只10/16 19:14
138F→: 是不得不讓步,公司不希望這樣也只能接受等,好像也不太10/16 19:14
139F→: 可能10/16 19:14
140F→: 又打了一堆 好開心有韓星板可以討論10/16 19:15
141F推: 也好想討論跑1、2的跑跑效應跟法律問題,只是我看不懂韓10/16 19:18
142F→: 文,所有資料都是韓翻中,正確性有待考,又偏題了! 最後10/16 19:18
143F→: f(x) fighting10/16 19:18
154F推: 呃…我沒有批評的意思 讓人誤會了很抱歉! 只是很開心有一10/16 19:53
155F→: 個平臺可以討論,我說的是我個人的感觸,用字不當的話還10/16 19:53
156F→: 請見諒10/16 19:53
157F推: 有人有sm從2014第2季度到2015第2季度的財報嗎?我依稀印10/16 20:45
158F→: 象sm在這跑跑浪潮中,稅後純益率是提升的,我想表達的利10/16 20:45
159F→: 多(利益)是購買數額所對造照出的營業額,不是粉絲數,10/16 20:45
160F→: 這也是我前面說sm經營階層很利害的原因10/16 20:45
164F推: 對欸~這確實是一個盲點,所以有可以證明在團員過於發展10/16 21:28
165F→: 個人活動的時候,該團公司的收益是有減損的資料嗎?10/16 21:28
178F推: 呃……我想整理一下思緒,我之前的疑問在於如果符合公司10/16 22:08
179F→: 利益,為何認為公司會阻止?有板友(很抱歉我忘了板大Id10/16 22:08
180F→: )表示這不符合公司利益,所我才問哪邊看得出來不符合公10/16 22:08
181F→: 司利益, 有造成誤會嗎?突然討論變的有點激動,有點嚇到10/16 22:08
214F推: 我再把我自己的問題重新看一遍,我應該沒有去判斷哪一個10/16 23:15
215F→: 團員有沒有錯,我一直以來的疑問都是大家推論“如果公司10/16 23:15
216F→: 可以限制個人活動 就不會讓他缺席 公司為了不讓他跑所以10/16 23:15
217F→: 不得不讓他這樣做”、“這樣做不符合公司利益”的,這些10/16 23:15
218F→: 結論的前因後果及邏輯,我沒有要斷定什麼啊,s大有解釋10/16 23:15
219F→: 說他推論的邏輯係依據粉絲的立場跟公司往常的行為,也非10/16 23:15
220F→: 常謝謝他的說明,至於y大說要我提出sm其他團是要問什麼,10/16 23:15
221F→: 我不是很理解?10/16 23:15
228F推: Lay跟victoria不是第一批拿到個人工作室的嗎? 個人大於10/16 23:29
229F→: 團體?感覺回答這個問題我會受到大批粉絲圍剿XD 這問題太10/16 23:29
230F→: 可怕了10/16 23:29
236F推: 呃…我沒說她缺席 c大可能誤會了10/17 00:02
1F→:我是ipad3 無jb10/13 19:34
1F推:我也很想了解 站內信+109/25 13:49
45F推:站內信+1 謝謝09/13 19:05
26F推:推 謝謝 希望能抽到04/2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