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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vas 在 PTT [ Keelu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95則
限定看板: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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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你會因為你手機有損傷就不換保護貼?06/19 23:11
2F→:我怎麼覺得你比較奧客一點06/19 23:12
3F→:破損如果是店家在換保護貼過程中造成你靠杯他絕對合情合理06/19 23:13
4F→:保護貼這種東西有縫隙或雜物必然無法緊密貼合所以有氣泡產生06/19 23:14
6F→:已經是常識範疇就算不告知你氣泡產生原因在你身上並非店家技06/19 23:16
7F→:術問題,你竟然還理直氣壯跟店家抱怨??06/19 23:16
8F→:那間店還很佛心貼錢幫一隻爛手機貼膜06/19 23:17
9F→:整篇下來我只覺得你的態度很有問題06/19 23:18
5F推:說真的兩黨都會貪民進黨不是沒選上基隆市長過,為什麼沒辦法06/18 02:03
6F推:基隆的藍大於綠的政治生態我也覺得很有趣06/18 02:07
9F推:直接公布ID啊06/16 23:36
1F推:已吃飽06/05 19:18
9F推:假中立的割闌尾團隊會反綠色執政?那就不是假中立了啊06/01 02:11
6F推:把問題丟給版友?發起任何活動都不用講清楚緣由?左一句國民黨05/29 18:44
7F→:右一句中國大陸就能號召反對/抗議人群?05/29 18:45
12F推:多花幾秒等你一個人?你要整車的人浪費時間等你?05/29 10:21
16F推:版主超然處不肯定一下嗎?05/29 09:21
17F→:要抗議要反對理由永遠是大陸怎樣怎樣,國民黨怎樣怎樣05/29 09:21
18F推:連背景因素都不交代的抗議活動再來怪基隆藍到發紫05/29 09:24
19F→:看了就讓人搖頭05/29 09:24
1F推:現在是罵人混帳都不用水桶了???05/12 22:09
2F→:顏色正確果然厲害05/12 22:10
13F推:罷免是公民權附個資料證明一下確有此人欲行使其權利有什麼問05/12 21:35
14F→:題?幹嘛怕薑絲不對不夠用嗎?05/12 21:38
15F推:我也不懂為什麼簽切結書是強烈限制?有任何針對簽切結書一行為05/12 21:52
16F→:設計任何懲罰條文?罷免民意代表對立法權影響事關重大,簽個切05/12 21:54
17F→:結書也只是形式上多一份確認文件,更不用說發起罷免的公民團05/12 21:55
18F→:體為了得到更多連署同意一定會準備公式性切結書,多簽一次名05/12 21:57
19F→:到底產生什麼重大限制或阻礙罷免權行使?05/12 21:57
20F→:今天如果你是小學生罷免班級幹部這種僅影響一小部份人權益的05/12 21:58
21F→:小規模自治選舉,要求簽切結書說違反比例原則我絕對同意你的05/12 21:59
22F→:說法05/12 22:00
29F推:你在身分證影本上橫書僅供OOOO罷免連署使用也只多花10秒05/12 22:03
30F→:製造薑絲部隊的麻煩我知道啊05/12 22:04
33F→:如果因為多花幾秒鐘的時間就影響你參與連署的意願,那你真的05/12 22:05
34F→:思考為什麼你會想參與這次罷免連署了05/12 22:06
40F→:你跳針的這些問題我都在上面推文說了,我不想陪你跳針05/12 22:11
43F→:你真的有看別人推文嗎?????????????????????????????????????05/12 22:13
48F→:民眾平常最愛懷疑政府的公正性,怎麼到要搞罷免活動卻又無條05/12 22:15
49F→:件相信政府?05/12 22:15
51F→:今天發起割懶尾活動的是以多數民意自居的公民團體,你不相信05/12 22:16
54F→:這個公民團體卻想要參加他們發起的罷免活動?我有點搞不懂你05/12 22:17
56F→:你都說中選會會審查了不是嗎?中選會不是民間單位吧?如果是那05/12 22:18
58F→:當我搞錯,sorry05/12 22:18
59F→:代議政治確實是這樣,你把票投給自己不信任的候選人是你不夠05/12 22:19
63F→:認識代議政治的本質05/12 22:20
65F→:簡單的說中選會怎麼審查一般人民會知道嗎?05/12 22:20
70F→:你要把票投給一個你無法完全信任的候選人是你的自由05/12 22:22
76F推:罷免法怎麼修是立院的事吧?你拉中選會出來擋槍幹嘛?05/12 22:24
77F→:你不管中選會怎麼審查不等於放棄監督中選會審查過程是否有瑕05/12 22:25
78F→:疵?05/12 22:26
84F推:民眾主動提供資料可以縮短中選會審查過程那有什麼問題??05/12 22:28
87F→:要說明也是立委出來說明為什麼要這樣修,中選會只是按法令行05/12 22:29
89F→:事,你懂嗎?05/12 22:29
92F→:說真的你有看過藍營立委對於修法的解釋你就不會在這裡跳針了05/12 22:30
95F→:更不用說我在上面推文也有講防止薑絲部隊了05/12 22:31
97F→:所以我才說你到底有沒有在看別人推文啊05/12 22:32
98F→:防止偽造05/12 22:32
100F→:不可以但只比你單純去簽名強,這也就是為什麼綠尾會跳腳的原05/12 22:34
101F→:因,懂嗎?05/12 22:34
104F→:部分人根本沒有考慮為什麼要罷免這些民意代表,只是別人連署05/12 22:35
105F→:我也跟著一起連署05/12 22:35
108F→:你真要扯起來,所有一切人為制度都沒有辦法杜絕弊端05/12 22:36
111F→:說真的我不想陪你跳針了,反正你覺得丟給中選會審查比人民自05/12 22:37
113F→:己主動提供資料更公正更客觀,我講幾百次你也是這樣05/12 22:37
116F→:我沒有提Z>B,你自己慢慢單純簽名Z>B吧05/12 22:39
120F→:就是因為中選會審查能力有限才要求民眾多提供資料跟切結書05/12 22:40
121F→:這過程很難推?05/12 22:41
124F→:我只是疲於一再回應你相同的提問,OK?05/12 22:42
127F→:那你先證明一下中選會光靠你單純簽名就足夠審查05/12 22:43
129F→:說真的如果法規修過你不想配合是你的自由,不是整個社會要來05/12 22:45
130F→:配合你好嗎?05/12 22:45
139F推:沒有要連署卻要提供身份證的道理跟法源依據在哪?願聞其詳05/12 22:49
141F→:另外說我黨工的證據又在哪裡?05/12 22:50
143F→:我也說了是仿止偽造,民眾主動提供比中選會被動審查更快速省05/12 22:50
146F→:時05/12 22:51
153F推:你上面的推文還沒有被刪掉,不要想到什麼講什麼好嗎05/12 22:55
156F→:上萬民眾主動提供資料跟中選會少數人被動審查哪個快?05/12 22:56
158F→:這還要我提證據給你?05/12 22:57
165F→:你都沒證明單純簽名會給中選會審查在防偽上的效力了,為什麼05/12 22:58
166F→:我需要證明?05/12 22:58
168F→:濫用的問題我也說了你可以在資料上橫書僅供某次使用05/12 22:59
170F→: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好嗎05/12 22:59
171F→:你除了要別人證明以外你沒有第二招嗎?05/12 23:00
175F→:我也說了你都沒有提證據出來證明你的論述了,不要再跳針了05/12 23:01
180F→:郵遞過程發生問題請跟郵局求償好嗎05/12 23:02
183F→:連署沒過可以少花舉辦投票的錢....05/12 23:03
188F→:反方混在連署站?連署有在看反對票?05/12 23:03
189F→:少辦一次投票也可以救不少05/12 23:04
193F→:真的要防礙直接拉高連署人數就好05/12 23:04
195F→:那也是發起活動的公民團體未妥善保管,這跟修法沒關係05/12 23:05
198F→:你除了要人提數據以外你自己就不用提?真屌05/12 23:06
201F→:你沒有權利要求我提供數據你懂嗎,你提不出來我也沒有追著這05/12 23:07
202F→:點拼命跳針05/12 23:07
203F→:你去問立委要會比較快05/12 23:07
206F→:修法方向跟權利我都沒有,並不是我要你改這邏輯很難懂?05/12 23:08
209F→:那你要說服我就不用提資料?真有趣05/12 23:08
211F→:你要維持現狀就要說服夠多立委去反對這次修法,以你的論述你05/12 23:10
213F→:需要提供資料給立委諸公05/12 23:10
215F→:法案已經再跑了你懂嗎?修法有反對有贊成你懂嗎?05/12 23:10
217F→:你鬼扯一些其他東西並不會加強你的論述能力05/12 23:11
218F→:請問你的論點的數據基礎又在哪裡?05/12 23:11
221F→:那也就是你的論點沒有數據基礎囉?05/12 23:12
222F→:你反對修法也請你提出數據證明,謝謝05/12 23:12
227F推:說真的你愛吃幾餐就吃幾餐,講這個一點幫助都沒有05/12 23:16
229F→:一個是你私人生活一個是公眾事務,可以拿來類比??????05/12 23:18
230F→:你需要加強你的舉證能力了,任何人都沒有權干涉你的私領域05/12 23:19
233F→:我沒有不希望你吃晚餐,可以不要跳針這部分了嗎05/12 23:19
234F→:我支持與否對法案會不會通過一點影響力都沒有要資料請找立委05/12 23:20
235F→:從你的論點須要給你資料得是立委不是我懂嗎05/12 23:21
236F→:不要想到什麼就講什麼好嗎,這樣只會鬼打牆05/12 23:21
238F→:你也不能給我我想要的資料啊,所以勒?你要的只是精神勝利?05/12 23:23
243F→:你如果有辦法提資料出來你foucs在資料上才有道理,懂嗎05/12 23:25
248F推:你真的很愛跳針,我也說了從你的論點真正能改變影響你的是立05/12 23:27
249F→:委,還有晚餐這種私領域的東西你能拿來類比我就知道我跟你講05/12 23:27
250F→:這些真的是白費心機05/12 23:28
251F→:要資料拜託去找推動修法的立委要05/12 23:29
253F→:我沒有義務必須提供你任何東西05/12 23:30
256F→:偽造文書只是一個罰則,不能主動預防你懂嗎?????05/12 23:31
258F→:拜託快點左鍵05/12 23:31
262F→:你左鍵離開跟我佔有這篇推文空間有什麼關連性?05/12 23:32
264F→:你有辦法給我資料?所以勒?你想表達什麼?05/12 23:33
265F→:就是因為有提供這些資料才有辦法查你懂嗎??????05/12 23:33
269F→:我也說了請找立委要,推動修法的不是我,我不想再說一次了05/12 23:35
271F→:你可以不要給啊05/12 23:35
277F→:偽造影本跟切結書中選會可以追究提供這些連署同意的公民團體05/12 23:37
279F→:刑責部是我提的...05/12 23:39
287F推:所以哩?05/12 23:41
290F→:我想知道誰念法律系??05/12 23:42
294F→:單純簽名也沒辦法啊,所以乾脆連簽名也不要了?這是因噎廢食05/12 23:44
301F→:如果不提出數據Blcakic不會認同你的說法喔05/12 23:47
312F推:那應該算權力的傲慢,bow版友05/12 23:52
325F推:民意很抽象,不是有上街頭的才是民意05/12 23:59
326F→:任何修法一定有支持跟反對的,要怎麼說立委背離民意?05/13 00:00
332F推:能行使黨紀處分的不是一般百姓,這要扯民意有點遠05/13 00:02
338F推:與民意相背就是選不上,台灣不是沒有政黨輪替好嘛05/13 00:08
344F推:一直開新假設會討論不完好嗎05/13 00:12
350F→:不如直接放大決說要革命建立新政府&法制好了05/13 00:13
355F推:我是指立委有沒有始終如一的服務選民,這跟修法是兩回事05/13 00:15
356F→:不是我提的05/13 00:15
359F→:我也不懂啊05/13 00:16
362F→:給你錢跟罷免有關係?05/13 00:17
369F推:銀行不是我推得好嗎,要講也看清楚= =05/13 00:19
376F→:我一直支持用罷免更嚴謹的修法方向,我不懂是為什麼不能往更05/13 00:21
378F→:嚴謹的方向修法05/13 00:23
380F→:罷免之前不是交個連署書就好,連影本都不用不是嗎?05/13 00:23
382F→:說服你對修法一點幫助都沒有,真的沒有必要說服你05/13 00:24
386F→:遊說立法委員會比較快05/13 00:25
388F→:基本上被冒用身分去連署,被冒用者是沒有什麼問題啊05/13 00:26
395F→:我個人認為直接拉高連署人數才會防礙罷免權行使,既然沒有那05/13 00:27
399F→:何來防礙一說?影本+切結書不需耗費一整天05/13 00:28
402F→:對於連署流程不致造成程序上的延宕05/13 00:29
405F→:你如果沒有想要改變你的反對立場大可不需要一直要人說服你05/13 00:29
408F→:有沒有必要不是你我說了算好嗎?05/13 00:30
412F→:我也說了你真的覺得你的權益受影響請去說服立委,是你一直要05/13 00:31
414F→:跟我要資料我都不知道為什麼05/13 00:31
415F→:我不是立委也不是黨工你跟我爐資料的用意在???05/13 00:31
417F→:所以我才說你是不是只要精神勝利就好05/13 00:32
419F→:我從頭到尾有要求你認錯?這腦補有點大05/13 00:32
423F→:那就去問立委啊,這我也說好幾遍了,我代表國家?立委?05/13 00:33
424F→:你在PTT上找答案對修法有幫助嗎?05/13 00:34
426F→:我就只是把我想講的講出來,然後你一直要我提資料我也不知道05/13 00:35
427F→:我提資料到底有什麼必要性?05/13 00:35
428F→:所以我才說你眺針懂嗎05/13 00:35
432F推:是對話啊,我也覺得我有充分表達問題是你一直反覆問反覆要資05/13 00:38
433F→:料啊05/13 00:38
437F→:我也說了同樣的論點你為什麼不能放在自己身上,對你而言我是05/13 00:40
438F→:反對方,你如果覺得我在說服你,那相對的你就沒有想要說服我?05/13 00:40
439F→:你難道就不需要提資料?這種雙重標準我敬謝不敏05/13 00:41
441F→:我也願意認同你啊,我不也要你給我資料?所以哩?05/13 00:42
444F→:你陷入一個鬼打牆狀態你知道嗎?05/13 00:42
446F→:你如果是要資料拜託針對一些真的需要提出資料佐證的議題去要05/13 00:43
449F→:環境災害或個人健康影響這種比較可以量化的東西,OK?05/13 00:45
451F→:多一份資料多一份保障,這是基本道理不是嗎?05/13 00:46
452F→:如果我真的要參與罷免我願意為我行使罷免權負責之行為負責05/13 00:46
454F→:那種到現場署人頭的誇張要求或者造成人民負擔過重的規定才有05/13 00:47
455F→:反對必要,說真的自己草擬簽一份切結書都不願意?05/13 00:48
458F→:你說你真心想罷免這個立委我感覺不出來05/13 00:49
459F→:我們再討論罷免修法議題,不要再開新假設好嗎?05/13 00:49
461F→:那我也可以說民進黨對於這次反服貿幾近無作為你為什麼要支持?05/13 00:50
462F→:魯冰花這種十多年前的老片不要提出來洩漏自己的年紀好嗎05/13 00:51
463F→:你可以左轉去movie版05/13 00:52
471F推:個資外洩是假議題,補習班銀行保險業哪個不出賣你的個資?05/13 00:56
473F→:至少我覺得啦,怕被濫用我也說了可以橫書說明05/13 00:56
477F→:不會喔,你如果去補習班打工他們都會問你有沒有同學的連絡方05/13 00:57
478F→:式,至少我那個年代有XD05/13 00:57
485F推:說真的切結書可以不要但是連影本都不要你要如何證明真有此人?05/13 01:00
487F→:修法本來就沒友再挑日子啊05/13 01:01
488F→:有沒有認真討論是人民的感覺,難道拖過罷免才通過你會覺得比05/13 01:01
489F→:較認真嚴謹?會質疑政府的人始終會質疑政府05/13 01:02
492F→:提修法的時候立委已經有給說法了,你不相信可以要求選民服務05/13 01:03
496F→:如果偽造數量比例相當高,為什麼需要多花錢搞投票?05/13 01:04
497F→:在台灣政治議題本來就沒有共識05/13 01:04
500F→:怎樣才算理由完備?他的理由跟修法方向並沒有脫鉤啊05/13 01:06
501F→:我談什麼信仰了?05/13 01:06
504F→:你覺得他的理由不備可以去找支持修法的立委詳細說明05/13 01:07
511F推:我不會要人提數據,拜託不要幫別人假設好嘛數據控05/13 01:13
512F→:這種替人假設的方式很噁心05/13 01:13
514F→:修法有沒有必要性,我也說了罷免對立法權影響重大我個人認為05/13 01:15
516F→:有需要更嚴謹一點,眼下我也想不出除了提交身份影本外更嚴謹05/13 01:16
518F→:又簡便的方法,你如果有另外的想法不妨說看看05/13 01:16
519F→:Bow板友你認同往嚴謹的方向修法沒錯對吧?那有沒有其他方法呢?05/13 01:17
521F→:你質疑資安濫用我不會說不存在,但要建立一個完善制度我認為05/13 01:18
523F→:有點太抽象,只要是人為制度都有弊端再05/13 01:19
525F→:自然人憑證有點不普及吧?我家長輩都沒有你要求他們做這個比去05/13 01:19
526F→:便利商店弄影本麻煩喔05/13 01:20
528F→:一般剛滿20歲的大學生也未必會有喔05/13 01:20
530F→:我就說了會質疑修法動機的人不管什麼時候修都會有人提05/13 01:21
532F→:要討論政府動機可能會討論到天亮05/13 01:21
534F→:自然人憑證有到必須普及到每個人都有的狀況?05/13 01:22
536F→:你這樣會變相用自然人憑證限制人民行使其權利05/13 01:23
539F→:對啊,所以我覺得討論動機沒有必要,你還是說說你的修法配套05/13 01:24
540F→:要怎麼設05/13 01:24
541F→:你說用自然人憑證行使公權,沒有什麼雙管齊下啊?05/13 01:25
543F→:雙管齊下是兩個方法吧?05/13 01:25
546F→:你覺得影本+切結書不可行,提用自然人憑證到這裡沒有錯吧?05/13 01:27
548F推:你剛沒有說這麼詳細,但即便如此自然人憑證真有其必要性?05/13 01:29
551F→:真的有必要性政府應該準備大力推展了,像之前健保國保05/13 01:30
553F→:雖然我不覺得國保有必要05/13 01:31
554F→:刷條碼這種是不用本人都可以做啊05/13 01:31
556F→:我看我女友用自然人憑證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檢驗過程05/13 01:31
558F→:那是公務員啊,一般人(我及我父母?)很少用到自然人憑證啊05/13 01:32
559F→:自然人憑證認真的說我覺得也沒有什麼防範假冒的效果0.005/13 01:33
560F→:讀卡機+密碼之類的就可以了吧05/13 01:33
563F→:這些東西執政黨要弄應該都弄得到05/13 01:35
566F→:影本+切結書就比較難啊05/13 01:36
568F→:我知道啊,如果因為有疑慮所以你才覺得要換配套不是嗎?05/13 01:37
569F→:多打如果0.005/13 01:37
570F→:人民的疑慮是無止盡的,每個方法都有弊端所以要挑簡單可行又05/13 01:38
572F→:有一定程度效果的方法去執行,這就是政府施政的思考模式05/13 01:38
576F→:他也還在修法階段,沒有宣導期+即刻生效好像是你我想像的05/13 01:40
580F→:你只要有影印就能刷條碼了05/13 01:40
582F→:我真心覺得提高連署人數才是防礙罷免權行使耶05/13 01:41
583F→:你說暴衝?今天法案修改不需要三讀通過?不然為什麼說暴衝?05/13 01:43
587F→:他今天並沒有這樣要求啊,提這個沒有意義老實說05/13 01:44
589F→:查舊法也.....05/13 01:45
591F→:提高人數是我認為最直接又有效的實質妨礙啊05/13 01:47
592F→:影本切結書甚至bow版友說的自然人憑證都妨礙甚小05/13 01:48
594F→:就算現在改推自然人憑證一樣有人跳出來罵05/13 01:48
599F→:那如何要在不妨礙的狀況下防止偽造?05/13 01:49
603F→:質疑是無窮無盡的啊05/13 01:50
606F→:說真的有沒有必要跟目的性真的能決斷得是大法官05/13 01:51
607F→:可是法條沒修過施行前又沒辦法提違憲審查05/13 01:52
609F→:我說沒有你又不相信不是嗎?05/13 01:53
615F推:法律適用有疑義本來就可以提違憲審查?必要性目的性有問題不算05/13 01:58
616F→:有疑義?05/13 01:58
617F→:你覺得一個尚未通過的秀法律限制你的基本權,說真的沒有救濟05/13 01:59
618F→: 修法05/13 02:00
619F→:方式,因為侵害尚未發生不是嗎05/13 02:00
623F→:有沒有侵害有沒有限制甚至有沒有必要跟目的性不是人民學者說05/13 02:02
625F→:算,另外我沒有質疑任何釋憲啊05/13 02:02
628F→:我也說了你可以積極的去遊說立委,不然還有什麼方法?05/13 02:03
630F→:我們討論完的結果應該不影響修法方向吧??05/13 02:04
634F→:也沒有到令人無法行使或難以行使的地步吧?05/13 02:05
637F→:你討論的目的在於想要影響修法不是嗎?如果就此目的我覺得沒有05/13 02:06
638F→:用,我討論的目的就只是想要討論而已05/13 02:06
644F推:我沒有一定要說服別人的習慣05/13 02:09
645F→:我只是覺得必要性目的性這種東西已經開始偏向各說各話,所以05/13 02:10
646F→:提一下實際面的解決方式,這在PTT上爭得面紅耳赤效果有限05/13 02:11
649F→:我覺得你把這個妨礙放大太大了orz05/13 02:12
650F→:我就說了就算推自然人憑證一樣是妨礙,但是妨礙甚小05/13 02:12
652F→:但是你有提新的可以討論的方法,我覺得可以討論05/13 02:13
654F→:必要性目的性這種東西在PTT上討論不出所以然來,真的05/13 02:14
656F→:這太抽象跟主觀,甚至你學習的法系(德日法)不同又有不同見解05/13 02:14
657F→:又不是要做論文05/13 02:15
664F推:晚安,說真的就算有證據是學者學說現階段沒有客觀量化數據05/13 02:20
665F→: 也05/13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