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sieboy
作者 csieboy 在 PTT [ Oversea_Job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6則
限定看板:Oversea_Job
看板排序:
1F→:Cap-gap extension需要你在file H1B的當下擁有合法的OPT,10/31 11:20
2F→:也就是說你的OPT end date需要在h1b的file date之後...10/31 11:21
3F→:OPT的90天失業期是算在OPT裡面,而grace period更和OPT無關10/31 11:22
4F→:所以你如果沒辦法搞到STEM extension延長17個月的話,可能10/31 11:23
5F→:沒有辦法適用cap-gap extension,而必須出國等10月才能回來10/31 11:23
6F→:上工. 以上是我的理解...10/31 11:24
7F→:弄F1也只是能留在美國而已,四月到十月間還是無法全職上班10/31 11:25
15F→:CPT申請之前不是需要保持F1身份滿一學年嗎?好像沒有聽過什10/31 17:30
16F→:麼一入學就馬上CPT上工的例子..yay0909可以多分享些細節嗎10/31 17:31
26F→:謝謝分享11/01 15:42
28F→:真是錯誤類比...拿台北比全美國?為何不拿紐約比全台灣?10/21 13:15
49F→:前面的人在討論台北和北加的房價對於收入的負擔,以及要不10/22 08:07
50F→:要把稅率考慮進去,結果你跳到台北的房價比90%美國都貴所以10/22 08:07
51F→:可以無視...台北的房價可沒比90%北加的房價高,所以用美國10/22 08:09
52F→:代替北加是錯誤類比!一個討論如果隨便跳tone,那就不用討論10/22 08:10
53F→:了,我也來跳到北加VS屏東好了,所以北加生活負擔重到不行啊10/22 08:11
8F→:不會寫程式大概就會需要作品集,夠水準的作品集很花時間吶!09/06 13:04
12F→:沒有念CS就一定找得到工作的道理,我也有認識CS找不到工作08/10 01:31
13F→:回台灣的.08/10 01:32
9F→:不sponsor的原因大概是今年名額已用完,缺額又等不到明年吧08/13 07:18
10F→:德州沒州稅,在考慮薪水時這點也要包括在裡面!08/13 07:19
3F→:怎麼延長到一年?07/01 13:21
79F→:看產業看景氣,別忘了美國就算經濟回溫,失業率還是台灣兩倍06/29 14:02
80F→:如果被裁再找就好的話,那大家幹嘛害怕裁員?06/29 14:03
7F→:我去年年底剛買房,也稍微做過一點研究,基本上kruz大說的應05/30 03:57
8F→:該沒錯,贈與稅是刻在贈與人上不是被贈與人,所以你父母不是05/30 03:58
9F→:美國人並不會被課到稅!至於你明年報稅時,超過十萬要申報,05/30 03:58
10F→:但如果父母是分開贈與各七萬的話,理論上不用做什麼事情!05/30 03:59
11F→:至於匯款日期太近的問題,我買的時候錢才進來不到一個月,銀05/30 03:59
12F→:行跟我要了一堆文件證明資金來源,例如父母在台灣的銀行匯05/30 04:00
13F→:款證明,父母的贈與證明等等,最後貸款還是有辦出來!05/30 04:00
5F→:加拿大公民可以申請TN status來美工作,所以H1用完不是問題05/16 06:10
14F→:如果三餐不全吃外面還存不了錢,那聽起來真的蠻低的...05/15 15:51
15F→:再加上不是使用H1或L1來這邊工作,你確定這是合法工作嗎?@@05/15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