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rc2121
作者 crc2121 在 PTT [ mobilesale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7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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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請於7/20晚上9點之前進行補正購買日期,否則水桶預定~07/20 12:05
2F→: 發文徵「新機」手機都懂得開發票就方便?07/17 12:33
8F→: 你可以向網拍的賣家索取當時發票或購買憑證、收據及明細07/17 13:04
9F→: 。07/17 13:04
10F→: 他沒有,你可以不用向他買啊。07/17 13:05
16F→: 贈品可以附上稅單。07/17 14:03
17F→: 我公司送的尾牙抽獎活動會有稅單。07/17 14:04
18F→: 親朋好友送的是每年每月每天送一支嗎?07/17 14:05
19F→: 你的親朋好友真是例行性贈送給你,這算套利。07/17 14:06
22F→: 反之親朋好友贈送與他人贈送,引用版規且修正一年內不得07/17 14:08
23F→: 販賣3支以上。07/17 14:09
24F→: 再補強版規一個月不得販賣2支以上。07/17 14:13
25F→: 這親朋好友與他人贈送規範。07/17 14:13
33F→: 回到原來版規且修正一年內不得販賣3支以上;再補強版規一07/17 14:19
34F→: 個月不得販賣2支以上。07/17 14:19
36F→: 如果真的有那種每年每月每日且例行性之親朋好友贈送07/17 14:31
37F→: 或他人贈送,請你先送353支全新高階手機給家扶基金會07/17 14:31
38F→: 且附帶證明,然後我讓你一個月販售一支新機且隔年一樣07/17 14:31
39F→: 你再送353支給家扶基金會且附帶證明,以此類推,07/17 14:32
40F→: 我願意冒著必死決心跟arl 師傅翻桌。07/17 14:32
42F→: 賣12支iPhoneX還會再意353支iPhoneX給家扶基金會嗎?07/17 14:38
47F→: https://i.imgur.com/VBkgwDU.jpg07/17 14:42
49F→: 可以附上相關證明。07/17 14:42
51F→: 這是針對販賣全新未拆封和保固內的手機部份。07/17 14:46
54F→: 觸犯版規,那就依版規處理。07/17 14:49
55F→: 也沒有人拿槍逼你發文賣全新iPhoneX啊!07/17 14:50
56F→: 甚至也沒有人逼你徵低賣高啊!07/17 14:51
57F→: 抵觸到版規,就依版規罰則處理。07/17 14:53
58F→: 請a我id我雖然不是什麼專職賣家,我過去抵觸版規,還不是07/17 14:55
59F→: 接受,除非不合理我一定會申訴。07/17 14:55
64F→: 可以啊!從7/23開始。07/17 15:44
66F→: 網購購買福利品一樣附帶發票。07/17 15:45
69F→: 如何封殺賣家?怎麼封殺法?07/17 15:46
71F→: 你從通訊行買了全新手機後,當下會沒有發票或購買憑證,07/17 15:49
72F→: 然後再轉售會附不上來嗎?07/17 15:49
81F→: 那是收據和手開發票才要附上。07/17 16:05
84F→: 如果是網購上買來的福利品一樣有發票啊!07/17 16:11
88F→: 沒爭議啊!你買了福利品上來賣且附帶當時購買發票。07/17 16:13
92F→: 全新未拆封手機有些是有保固12月、也有些福利品也是有可07/17 16:16
93F→: 能未拆封的只保固一個月。07/17 16:16
94F→: 那就是賣家要欺騙買家。07/17 16:16
95F→: 此時新增這項不就保障了買家,賣家無從下手。07/17 16:17
96F→: 我的篇文章有附帶兩句話:一旦確立制定方法?基本上7/2307/17 16:19
97F→: 就生效!若arl師傅不同意就作罷!07/17 16:19
98F→: 某些人在心急什麼呢?07/17 16:19
109F→: 有什麼好肉搜?買賣不成,仁義在;你不仁,我不義,實乃07/17 16:35
110F→: 天經地義。07/17 16:35
116F→: 哪來這麼多公報私仇o_0a07/17 16:39
117F→: 我秉持將心比心好嗎?07/17 16:41
123F→: 不用思,ptt為建立在學術網路及資源,本身不屬於商業行07/17 16:53
124F→: 為或利益團體。07/17 16:53
131F→: 在版規三-2-a就有說明,有此行為就算。07/17 16:57
173F→: 當然是抓不正常的買賣情況!抓正常情況做啥?07/17 17:28
207F→: 沒錯,我前有敘述,我的觀點來看,最早先在07/17 18:21
208F→: mobilesales,後在MacShop;一開始「滿足」一年內不得07/17 18:21
209F→: 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其過程很顯然『符合』07/17 18:22
210F→: 版規三-2-a。再來過去有相同案例,比照辦理。07/17 18:22
211F→: 參考案例之文章代碼(AID): #1RHIRZzf07/17 18:22
214F→: 回a1237759,跟電信業者續約除0元手機沒有發票,但有憑07/17 18:24
215F→: 證。07/17 18:24
218F→: 再來就是,你跟通訊行續約,基本上是要付給你發票,如沒07/17 18:26
219F→: 有附帶收據「附有銷售店章、公司大章及統編」即可。07/17 18:26
224F→: 回cka,你來解釋前面幾個案例『沒有』違反版規三-2-a如07/17 18:28
225F→: 何?07/17 18:28
227F→: 回a1237759,你可以要求列印出來,請求權在於你。07/17 18:29
229F→: 回mezz,你來解釋前面幾個案例『沒有』違反版規三-2-a如07/17 18:30
230F→: 何?07/17 18:30
234F→: 2.使用者發文如有以下情形者水桶三年處分:a‧營利:明顯07/17 18:33
235F→: 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07/17 18:33
236F→: 你有沒有看到『行為』二字?07/17 18:34
238F→: 你來證明前面案例和fbifxxkma這兩人『沒有』明顯非個人07/17 18:36
239F→: 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07/17 18:36
242F→: 我a他的id被我查到了!我觀點就是違規。07/17 18:37
243F→: mezz是你一直替他們倆澄清。07/17 18:38
246F→: cka也是你替他們澄清。07/17 18:39
247F→: 不合理可以去申訴啊!我不是說了嗎?07/17 18:40
250F→: 你叫他們2個人去申訴啊!07/17 18:40
252F→: 他們自己為何不申訴?心虛嗎?還是?07/17 18:41
253F→: 什麼官僚?請移駕到DigitalTech版看一下。07/17 18:43
254F→: 或者說他們兩個人在我們大家對談裡面?07/17 18:44
255F→: 抵觸到版規,依版規處理。07/17 18:46
269F→: 好人相信人作壞事07/17 19:19
270F→: 附上證明我先前提到順藤摸瓜則是方便國稅局稽查人員查無07/17 19:23
271F→: 漏開發票與申報不實,有何不好?07/17 19:23
272F→: 被追到的店家也會遞減。07/17 19:24
274F→: 引述kay731版主: 還好我以前沒讓crc選板主,我都沒有反07/17 19:34
275F→: 駁且沒表示意見;再來看前面兩位案例比照,不也是『行為07/17 19:34
276F→: 』可議。07/17 19:34
282F→: 也許明確來說kay731板主知道我若是選上板主勢必會用更嚴07/17 19:38
283F→: 苛逼店家現行,我先承認我的行為。07/17 19:38
285F→: 我有說申訴,但沒說關版之說。07/17 19:39
289F→: 不合理就是要申訴,不申訴怎麼知道哪個環節有誤?我是依07/17 19:44
290F→: 版規處理,你說我有錯,你告訴我你對在哪?從頭到尾都沒07/17 19:44
291F→: 有人有勇氣提出這兩位行為是合乎版規的。07/17 19:44
292F→: 再來就是,也沒有人叫他們去申訴爭取權益不是嗎?07/17 19:46
294F→: 還有稱arl師傅是尊重,但是我arl理念是一致,但是想法是07/17 19:49
295F→: 不一樣,所以別想說我和師傅是什麼親朋好友來著。07/17 19:49
301F→: 我依版規處理,若是有問題?我怎麼沒被處理?07/17 19:51
302F→: 借cka吉言:你隔空水桶這個『行為』就錯了!那他們『行07/17 19:52
303F→: 為』就對了?07/17 19:52
307F→: 引述mezz回你,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07/17 19:56
308F→: 手機,我桶沒有錯且有『符合』版規。07/17 19:56
310F→: 前面我說『沒有人叫他們去申訴爭取權益不是嗎?』07/17 19:57
313F→: #1RIrjEax (mobilesales)07/17 19:59
316F→: 我列出他從4/13販賣情況,正巧就是三款不同的全新手機。07/17 20:00
321F→: 我師傅說了取決在於我,我只知道『符合』版規三支以上就07/17 20:02
322F→: 是依版規處理。07/17 20:02
328F→: 另一個案件他也沒有『超過』三支,師傅一樣依版規處理。07/17 20:04
331F→: 文章代碼(AID): #1RHIRZzf07/17 20:04
338F→: 再補充一下,依版規『滿足』三-2-a,這兩件都是共同一致07/17 20:07
340F→: 店家不開發票,你可以國稅局徑行舉發。07/17 20:08
342F→: 在來就是1.購買憑證、收據及明細(附有銷售店章、公司大07/17 20:09
343F→: 章及統編);2.當初購買之實體發票(手開發票要附有銷售07/17 20:09
344F→: 店章、公司大章及統編)。以上附帶1和2其中一項即可。07/17 20:09
346F→: 也沒限定一定要發票!07/17 20:10
352F→: 回cka,版規在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07/17 20:13
353F→: 手機,我選取『符合』3支「以上」,為何我要選取『符合』07/17 20:13
354F→: 「超過」3支呢?07/17 20:13
360F→: 我選他就是『符合』3支「以上」來看,他的販賣『行為』07/17 20:16
361F→: 有無抵觸版規。07/17 20:16
363F→: #1QOajpq9 (mobilesales)07/17 20:21
364F→: 三-2-a和2018.4.13新增,後續自己看。07/17 20:22
366F→: 以fbifxxkma案例就是『符合』"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07/17 20:36
367F→: 上之全新手機",此外再來看有無『滿足』三-2-a之「行為」07/17 20:38
368F→: ,我查了他的id確定在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07/17 20:39
369F→: 「行為」應受板規罰則處理之。07/17 20:41
372F→: 說白話一點無非就是叫我看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07/17 20:54
373F→: 之全新手機,對吧!?07/17 20:55
376F→: 為何要看超過3支?而不是看3支以上?我的觀點就是3支07/17 21:01
377F→: 以上。請當事人去申訴就好了。07/17 21:02
379F→: 還有板規三-2-a也牴觸到!a他的id就調閱出來他販售紀錄!07/17 21:04
382F→: 借你mezz吉言我也知道了,要嘛你文盲,要嘛你火星人,我07/17 21:05
383F→: 們對談談有很大問題!07/17 21:05
385F→: 依板規三-2-a行為來看就是有異常!你敢說沒有!?07/17 21:06
387F→: 參考文章代碼(AID): #1RHIRZzf 沒超過3支但行為異常!07/17 21:08
392F→: 引述childeviler2可否請您看一下那篇文章!?07/17 21:11
393F→: 參考文章代碼(AID): #1RHIRZzf ..沒超過3支但行為異常!07/17 21:12
396F→: 我的文章代碼(AID): #1RIrjEax ...3支以上但行為異常!07/17 21:13
399F→: 我不需要靠childeviler2你認同,你是何許人也?07/17 21:15
404F→: 我是無名小卒,無須你認同!07/17 21:19
406F→: 引述cka你看了,我的文章代碼(AID): #1RIrjEax07/17 21:20
407F→: arl: 原則上這個水桶要不要解除由crc2121自行判斷07/17 21:22
410F→: 我說了我判斷就是違規!07/17 21:22
412F→: 借childeviler2你吉言:小弟我非公眾人物,沒有到公評。07/17 21:23
413F→: 再來最後一提,三-2-a和2018.4.13新增兩個部份來看應為607/17 21:36
414F→: 年,我依照既有的判例來判為3年也沒有錯。07/17 21:37
416F→: 樓上,你點到一個重點,所以要附上購買憑證或發票!07/17 22:05
417F→: 國稅局稽查人員查無漏開發票與申報不實只會針對這些人去07/17 22:06
418F→: 查核!07/17 22:07
419F→: 更正:店家,不需要替他們隱瞞!07/17 22:07
423F→: 我還真認識版上某人的工作是這個,不無小補。07/17 22:17
424F→: 抓實體店面還在站在外面統計計算;抓網路在螢幕前計算簡07/17 22:21
425F→: 便。07/17 22:21
430F→: 二手的跟全新差很多!我意指的全新機和保固內的手機!07/17 22:27
432F→: 保固內的手提出購買證明或發票有困難嗎?07/17 22:28
434F→: 反問cka和mezz兩位,依你們意思是指前面兩個案例為遵從07/17 22:30
435F→: 你的意思來審理就是錯誤!?07/17 22:31
437F→: 你能用你的心證來看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07/17 22:32
438F→: 看超過這詞,選擇性不看以上~07/17 22:32
441F→: 再來看前面兩個案例來看三-2-a的販賣行為就是違規!07/17 22:34
446F→: 引述ddir你的角度來看,那乾脆不用板規規範他人好了。07/17 22:36
447F→: 借你ddir吉言你可以問問你國小數學老師這句話"一年內不07/17 22:37
450F→: 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要怎麼看?07/17 22:38
451F→: 引述wei00825你確定醫生在國外執行安樂死是台籍醫生嗎?07/17 22:39
466F→: 文章代碼(AID): #1RIrjEax 與 #1RHIRZzf 差別在哪?07/17 22:45
467F→: 案例差在哪?聽你們解釋,來~07/17 22:46
471F→: 再拉回焦點來看這兩位版友友去申訴嗎?07/17 22:48
478F→: 兩位版友有去Sub_DigiTech版申訴,他們要去申訴讓小組長07/17 22:49
480F→: 來看待,沒申訴是指心虛嗎?07/17 22:50
481F→: #1RIrjEax ...有超過三支以上全新手機07/17 22:51
482F→: #1RHIRZzf ...只有2支全新手機07/17 22:51
485F→: 兩案例共同交集的地方就是明顯非個人使用的賣行為。07/17 22:53
486F→: 我現在不就用電腦打字跟你們辯駁嗎?07/17 22:53
492F→: 我說我的部份#1RIrjEax如果沒有牴觸到三-2-a我不會桶~07/17 22:56
494F→: 但是第四支就會桶!07/17 22:57
504F→: 讓我說之前,借你childeviler2吉言,你先說你為何選超過07/17 22:59
506F→: 不選以上?07/17 22:59
508F→: 第四支會桶且沒有牴觸到三-2-a07/17 22:59
511F→: 選擇三支以上牴觸三-2-a這款就是販賣行為在"賣"有違規了~07/17 23:01
519F→: 照你mezz這麼說,這篇#1RHIRZzf被桶的人是不是上來說一下07/17 23:04
532F→: https://i.imgur.com/U7aOuBj.jpg07/17 23:07
540F→: https://i.imgur.com/Ho5bqLR.jpg07/17 23:10
545F→: 截圖麻煩完整沒有取片段~07/17 23:12
552F→: 我前面說第三支且有牴觸到三-2-a就會桶!07/17 23:15
553F→: 我前面說第四支且沒有牴觸到三-2-a一樣會桶!07/17 23:15
555F→: 我前面說第三支且沒有牴觸到三-2-a就不會桶!07/17 23:16
564F→: 前面我有說了且文章代碼(AID): #1RIrjEax07/17 23:20
566F→: 查fbifxxkma 於本版及macshop版之販賣情況...開始07/17 23:22
569F→: 再來我依照參考案例~07/17 23:22
577F→: https://i.imgur.com/r6A3HAX.jpg07/17 23:24
593F→: 該說的都在前面推文告知,那如果有興趣繼續請推文~07/17 23:28
594F→: 明天我在回答了~07/17 23:29
602F→: 這個可以回wei00825大,4/09後我沒在這裡賣,在別版我有07/17 23:34
605F→: 販賣這是不爭的是事實!但是我有看過他板板規,如有違反07/17 23:34
607F→: 他板板規的規則被水桶,我也沒有申訴,因為我就是心虛!07/17 23:35
610F→: 我前面有說了可以a我的id啊!07/17 23:36
612F→: 我從4/9後且上任後沒在這版販賣~07/17 23:37
617F→: 問題是我有在我上任後沒再在這版販賣手機,a我的id來查07/17 23:39
626F→: 回wei00825我有在NB版違規了嗎?07/17 23:41
643F→: 在NB版都有附上是團購棄單的筆電,問題拿出來的發票不是07/17 23:46
649F→: 我本人的!這不算營利吧!再者我都有告知團購棄單的筆電07/17 23:48
651F→: 不然就是沒複製貼上到。07/17 23:48
661F→: 所以附上發票上嘛!一翻兩瞪眼!誰是店家誰不是店家不就07/17 23:50
662F→: 清清楚楚了嗎?07/17 23:50
663F→: 我上任後就沒在這版販賣,如何比照?07/17 23:51
678F→: 購買憑證和發票二擇一無不妥!07/17 23:55
693F→: 我剛算了沒有94支iPhone手機吧!?請cka算給我看用截圖.07/18 00:00
705F→: wei00825我在Hardware我才賣12樣團購氣單的,這那只有3樣07/18 00:04
706F→: 成交.07/18 00:04
713F→: cka我在Macshop我才賣22樣商品且合計94比的,這那只有12樣07/18 00:07
714F→: 成交.07/18 00:07
728F→: 一般開團少30台(樣),累積下來外加幫團友分擔,沒問題啊!07/18 00:10
737F→: 我確實有被國稅局稽查人員追過!你怎麼知道?但是交代說明07/18 00:12
740F→: 過後沒有事情!故而認識在板上某版友~07/18 00:12
743F→: 我是個人且本身有正當職業,偶爾跟團或替別團主揪分擔07/18 00:14
744F→: 我都有把紀錄給某版友看過~07/18 00:14
748F→: 除非我是公司行號且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沒開發票才會被追!07/18 00:15
751F→: 剛說的該回答的我前面說了!自己看推文~07/18 00:16
902F→: 在Macshop 從2014到2018年共發94筆,合計22樣且完成12樣07/18 08:56
903F→: ,平均一年賣3樣,可以a我的id查閱。07/18 08:56
904F→: 在Hardwaresale 從2009到2018年共發54筆,合計12樣且完07/18 08:56
905F→: 成3樣,平均一年賣0.3樣,可以a我的id查閱。07/18 08:56
906F→: 在NBshop 從2016到2018年共發11筆,合計10樣且完成2樣,07/18 08:56
907F→: 平均一年賣1樣,可以a我的id查閱。07/18 08:56
910F→: 在Macshop 從2018年4月13日共發19筆,合計4樣且完成1樣,07/18 09:06
911F→: 可以a我的id查閱。07/18 09:06
912F→: 在Hardwaresale 從2018年4月13日共發6筆,合計1樣且完成007/18 09:06
913F→: 樣,可以a我的id查閱。07/18 09:06
914F→: 在NBshop 從2018年4月13日共發4筆,合計4樣且完成2樣,可07/18 09:06
915F→: 以a我的id查閱。07/18 09:06
916F→: 我是2018年4月13日上任,我應該有多算沒少算。07/18 09:09
917F→: 在本版2018/4/13後沒有07/18 09:11
935F→: 在Mobilesales 從2014到2018年4月12日之前共發47筆,合計07/18 09:28
936F→: 17樣且完成5樣,平均一年賣1.25樣,可以a我的id查閱。07/18 09:28
943F→: 一篇裡面五支讓人選一支,我也只賣一支量。07/18 09:31
950F→: 你算2018/4/13後我上任,在以Macshop 從2018年4月13日共07/18 09:33
951F→: 發19筆,合計4樣且完成1樣。07/18 09:33
955F→: fbifxxkma案例我也是看2018/4/13之後。07/18 09:34
963F→: 我有照大家意思我都攤開來說了,要不你來幫我算?07/18 09:36
965F→: MacShop是兩天一發文。07/18 09:37
967F→: Mobilesales是十天一發文。07/18 09:37
973F→: 照你說fbifxxkma案例也不能相信他實際販售出去了。07/18 09:40
974F→: 大家有寫售出都不能算了。07/18 09:41
978F→: 我續約,你買手機來說,一般來說一個人一個門號只續約一07/18 09:44
979F→: 門搭一支。同理誰知道他有幾門搭幾隻。07/18 09:44
980F→: 寫出來讓人選擇,MacShop沒有一文多樣式規則。07/18 09:45
988F→: 那請arl把我續約,你買手機或你續約,我買手機選項剔除,07/18 09:47
989F→: 同理誰知道他有幾門搭幾隻。07/18 09:47
992F→: 在版上一堆人售出了就會寫售出,那你不信,那fbifxxkma也07/18 09:49
993F→: 超有效率的,我寧可讓稽查員查核,找28人太廢時且查無此07/18 11:33
994F→: 事,就可以換我舉報不是嗎?07/18 11:33
996F→: 現實面已經有人舉報就讓稽查員去幫我證明,這部份我就不07/18 11:35
997F→: 用解釋了。07/18 11:35
999F→: 焦點拉回來看水桶問題吧!07/18 11:36
1004F→: 再重申一次,現實面已經有人舉報就讓稽查員去稽核我且幫07/18 11:38
1013F→: 我證明,我也說了要稽核版上大家一起來。07/18 11:41
1015F→: 不需要找著28人和什麼版友,我只要如實交代我的東西07/18 11:43
1016F→: 從何而來,再或者根本就是沒有東西。07/18 11:44
1017F→: 一切讓稽查員辦理,不用你們擔心。07/18 11:45
1019F→: 焦點拉回來看,前面F大三支不同的新機,H大兩支不同的新07/18 11:49
1020F→: 機。2018.4.13新增07/18 11:49
1022F→: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07/18 11:50
1027F→: 樓上,不是都檢舉我了!在這版就回來看!07/18 11:53
1028F→: 說的是a1237759和cka07/18 11:54
1035F→: cka你怎麼知道我就真的有辦團購買?還是衝文章釣魚?07/18 11:55
1039F→: cka真如稽查員查了我,我請稽查員申請證明文件放上來,那07/18 11:56
1042F→: 我套你cka說把版上某些人也搭順風車一併處理.07/18 11:58
1050F→: 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你們都質疑我的發文,我也不妨再向07/18 12:00
1052F→: 稽查員多說幾句話! 反正挑起事情是a1237759且照cka辦理07/18 12:01
1056F→: 方式推文記錄我也備份交出. 燒到誰? 不關我的事情!07/18 12:02
1059F→: 在座的店家就好自為之, 水桶事件跳針到檢舉逃漏稅!07/18 12:03
1061F→: 是的你a1237759也好自為之, 檢舉不實會發生甚麼事情?07/18 12:05
1065F→: OK啊! 我沒有差別! 我都有按時繳交.07/18 12:07
1068F→: 反倒是火燒到哪? 誰放的火? 推文裡面的id大家都知道.07/18 12:09
1077F→: 我依板規去執行, 有錯去申訴, 申訴後小組長認為有錯, 就07/18 12:11
1079F→: 解水桶!07/18 12:11
1081F→: F大案例三支不同的新機,H大案例兩支不同的新機。07/18 12:12
1082F→: 2018.4.13新增-07/18 12:13
1083F→: 一年內不得販賣超過3支以上之全新手機 違規者水桶3年07/18 12:13
1086F→: 文章代碼(AID): #1RIrjEax 中,我有附上參考案例.07/18 12:15
1089F→: 不看我的參考案例, 回到2018.4.13新增部分, 他還是違規!07/18 12:16
1098F→: 我沒有錯! 我按板規執行, 有甚麼戀棧?07/18 12:27
1100F→: 我有特別針對某人水桶? 或是者特別將某減水桶日期?07/18 12:29
1102F→: 況且我是滿三個月試用期後開始處理.07/18 12:32
1106F→: 好的, 收到~07/18 12:35
2F推: 販賣3以上。07/17 14:08
5F推: 的。07/17 20:07
2F推: 請於7/16晚上九點前補正,購買來源:(無填寫來源者一律07/16 19:05
3F推: 視同網購水桶3年),水桶預定。07/16 19:05
404F刪除無關檢舉crc2121
405F刪除無關檢舉crc2121
406F刪除無關檢舉crc2121
407F刪除無關檢舉crc2121
19F推: #1QQcb5-s (mobilesales)是我,選我!01/30 10:54
354F推: tornado1621為什麼你會在這裡!快回去MobileComm,你不要03/05 11:57
355F→: 帶壞arl版主。03/05 11:57
380F推: #1Ql50Ww5 超級水貨及抵用券03/29 10:54
399F推: TIPPK一路好走XDDDDDDD04/11 21:23
401F→: 是還好,沒到嚴苛。04/13 10:58
471F推: sean72310,4/28賣拆封的手機。05/20 19:43
472F推: sean72310,5/10賣全新的手機。05/20 19:45
473F推: sean72310,5/18賣拆封的手機。05/20 19:46
546F→: CHRISTINBELL有超貼,我刪除太快!讓arl誤解!wsp1467906/24 18:03
547F→: 請見諒<(_ _)>06/24 18:03
557F推: id: dts180,非本版範圍06/29 14:16
568F推: id:XGS 販賣水貨07/02 07:22
592F推: id: rex917和id: cowbei111都是贈品拿出來賣,算套利嗎?07/16 10:34
593F推: https://i.imgur.com/rpw702s.jpg07/16 10:43
594F推: https://i.imgur.com/A9sQlRG.jpg07/16 10:43
596F推: LOVEAMAY07/16 16:00
1F推: https://checkcoverage.apple.com/tw/zh/07/15 16:33
3F推: https://i.imgur.com/VBkgwDU.jpg07/15 16:38
4F→: 留前三碼和後三碼,如上圖示。07/15 16:39
5F→: 維修和服務範圍會告訴你保固到何時?07/15 16:40
6F→: https://imgur.com/upload 線上上傳圖檔07/15 16:42
7F→: 截圖上傳就好了~07/15 16:48
1F推: 購入9990元賣2萬元...這是??07/14 21:03
3F推: 請補上發票或購買憑證,即使是0元手機都有明細!07/14 21:06
5F推: 請於7/14晚上11點之前進行補正,否則水桶預定~07/14 21:08
65F推: 我知道有人被桶6年,我若是違規違法可以檢舉可提告。07/15 02:53
5F推: 請於7/14晚上7點之前,請補正購買日期及附上發票截圖;07/14 17:54
6F推: 不然水桶預定~07/14 17:54
2F→: a我id07/14 08:17
3F→: 我是用閒聊,不用公告,怕給大家不必要緊張~07/14 08:18
11F→: 我只針對有疑似或不明確是先小人後君子。07/14 09:27
2F推: 別爭吵,都是大隻佬。07/09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