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Nloler
作者 CNlole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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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應該叫日本鬼子183.8.9.22 10/01 13:47
8F推: 好呀!這才好玩嘛。對不對?117.136.41.126 09/27 11:48
1F→: 這位前板主真的是把雙重標準發揮到極點。現在八卦板一堆09/01 15:27
2F→: 來自台灣各級政府部門的消息以爆掛的方式發出(最典型的就09/01 15:27
3F→: 是每日疫情新聞發佈會),從來沒見你檢舉過,更別提水桶了09/01 15:27
4F→: 。就因為我的消息來源是中國大陸就要被水桶?如果我發的這09/01 15:27
5F→: 些貼文要被水桶,那以後所有來自中國大陸以及港澳的消息09/01 15:27
6F→: ,以及所有來自政府部門的消息只要是以爆掛的形式發出是09/01 15:27
7F→: 不是都應該被水桶?09/01 15:28
3F推: 附議09/21 11:00
81F推: 異父異母的親兄弟113.110.145.141 09/21 10:46
9F→: 講實在的,僅僅依據“我國”兩個字就認定我挑起政治議題+09/20 21:36
10F→: 違反股票板扳指+鬧板就已經很離譜了。最離譜的是因為“我09/20 21:36
11F→: 國”兩個字認定我引戰,拜託板主好好去看看板規4-5-1,看09/20 21:36
12F→: 看板規是如何定義引戰的,再來看看我的心得是否符合4-6-209/20 21:36
13F→: 的觸犯條件。09/20 21:36
14F→: 我的心得自始至終並沒有明確表示“我國”到底是哪一國,09/20 22:09
15F→: 本身就已經照顧閱讀者的感受,讓閱讀者可以根據自己的立09/20 22:09
16F→: 場代入去理解,某些板友只是因為不認可我對“我國”一詞09/20 22:09
17F→: 的理解,就在貼文下面噓文,說我是引戰,給我扣個“鬧板09/20 22:09
18F→: ”的帽子,在貼文發噓文批鬥我。各位是不是忘了PTT是一個09/20 22:09
19F→: 學術論壇,學術本身就是在不斷的爭論中發展,爭論≠引戰09/20 22:09
20F→: ,你們總不能把所有反對我的聲音都視作引戰的證據吧。09/20 22:09
3F→: 我只是希望您回應這個案子而已09/20 18:27
4F→: 或者你告訴我你哪天值班,我重新檢舉,不過有可能會超過709/20 18:31
5F→: 天的追溯期。我不在乎檢舉的結果,我在意的是板主您對這09/20 18:31
6F→: 個case的意見。09/20 18:31
13F→: 我怎麼感覺問題回到了一個“我國”,各自表述的模式?在我09/20 21:15
14F→: 看來,彼此尊重各自對“我國”的理解和解釋不好嗎?是不09/20 21:15
15F→: 是只要是和自己立場不一致的評論都視為引戰行為呢?09/20 21:15
16F→: 我認為,我此前的貼文的爭議點在於我的評論。既然是評論09/20 21:23
17F→: ,那一定是或多或少帶有評論者的個人觀點(包括政治立場在09/20 21:23
18F→: 內),有人反對有人讚成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作為板主一定要09/20 21:23
19F→: 分清楚爭論和引戰的區別,板規4-5-1就有對引戰做出定義,09/20 21:23
20F→: 一來我沒有提及任何特定族群的名字或其代稱,二來沒有任09/20 21:23
21F→: 何詞彙與辱罵,羞辱,挑釁等行為相關,何來引戰一說。09/20 21:23
22F→: 還有一個問題我一直都不明白,同樣是“我國”這個詞,從09/20 21:31
23F→: 我的口中出來就是引戰,從台灣板友口中出來就不違規,這09/20 21:31
24F→: 公平嗎?你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讀“我國”這個09/20 21:31
25F→: 詞啊,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更何況台灣內部本身就有統派,09/20 21:31
26F→: 在統派眼裡,算上北交所,“我國”有5個證券交易所沒有錯09/20 21:31
27F→: 啊。y板主的判決本質上來說就是用自己手中的權利打壓與自09/20 21:31
28F→: 己政治立場不一致的人。09/20 21:31
29F→: 關於政治立場,我特別申明一點,我在心得中並沒有直接表09/20 21:42
30F→: 明我的政治觀點,那些噓文都是解讀+猜想我的政治立場後做09/20 21:42
31F→: 出的反對性表述。09/20 21:42
1F推: 強行認定我違反4-6-2也太勉強了吧,有更合適的1-2-8為何09/20 14:09
2F→: 不可以適用呢?09/20 14:09
3F推: 組長您提到:板主亦同步處置其他不同立場,可是板主對不同09/20 14:14
4F→: 立場且違規程度比我還重的貼文,判罰卻比我還輕啊。光是09/20 14:14
5F→: 小學畢業的國家領導人,共匪這些詞彙就已經構成對中國大09/20 14:14
6F→: 陸人民和國家領導人的羞辱了,這不算引戰什麼是引戰?對比09/20 14:14
7F→: 我的案件,這樣的判罰真的公平嗎?09/20 14:14
8F推: 組長您提到的客觀機械之升級規則(如違規次數),板規4-0本09/20 14:24
9F→: 身就有。申訴的貼文就是我在stock板的第一篇貼文,但板主09/20 14:24
10F→: 並未套用初次違規的相關規定,直接按加重處罰來對我進行09/20 14:24
11F→: 處理。09/20 14:24
12F推: 板主依管理需求加重處份我沒意見,但前提是要按板規規定09/20 15:16
13F→: 來啊,板規有針對初次違規的規定,但板主不採用。而且針09/20 15:16
14F→: 對不同政治立場的貼文,判罰的尺度和標準不一致,這才是09/20 15:16
15F→: 讓我難以接受的一點。09/20 15:16
5F→: 感謝各位的指導09/20 13:32
9F推: 微信號發來我加119.123.184.153 09/20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