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cdfreen
作者 cdfree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05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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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排序:
1F→: 健保卡先註冊後就可以查詢所得,不用到健保局05/19 19:21
2F→: 要讀卡機05/19 19:22
7F→: http://tinyurl.com/ln9o2gx 親屬順位也很重要05/18 22:13
8F→: 扶養事實,相同戶籍等,也都是判斷的依據05/18 22:13
9F→: 也不一定看誰先報先後報05/18 22:14
10F→: 國稅局都會建議各位請商量好,這種家務事很容易撕破臉05/18 22:15
1F→: 這頁可以不用理它。05/17 21:48
2F→: 報稅軟體有附件聯可以列印,連同證明文件寄至國稅局05/17 21:50
8F→: 有領津貼也可以被扶養,只是不能亂給別人扶養05/18 07:28
10F→: 國稅局解釋:http://tinyurl.com/meg6qya05/18 22:06
5F→: 被保險人和要保人要在同一個申報戶內05/16 22:35
6F→: 你們這樣算不同申報戶05/16 22:36
1F→: 對,合併申報時某些情況的確會比單獨申報加總還多05/16 18:09
6F→: 樓上,即使算式已變成五式,還是某些人合併申報還是比05/17 07:35
7F→: 單獨申報後加總還多05/17 07:36
8F→: 特別是兩方稅率接近或高稅率的越有可能發生05/17 07:37
10F→: 這要請立委修法才有解(攤手)05/17 11:40
15F→: 分居的條件:https://m.imgur.com/iMsTQsf05/18 07:32
16F→: 不符合規定還會連補帶罰,不要因小失大呀05/18 07:32
1F→: 你扶養他後,你的所得及財產會列入計算,請自行斟酌05/16 18:12
2F→: 至於補助資格如何計算,請洽補助單位05/16 18:13
8F→: 證明文件要在6/12前送或寄至國稅局05/16 23:42
1F→: 真的有所得就應該要新增05/16 07:24
1F→: 不能全補在今年,之前年度如果他原本就用列舉可以更正05/15 17:53
2F→: 如果之前年度用標準扣除額,是不能更正改採用列舉。05/15 17:54
1F→: 首先,你可能是被收養,還不只戶籍不同05/14 00:43
2F→: 正常情況下,要扶養姪子,要有扶養事實05/14 00:43
3F→: 重點是要說服國稅局為什麼他爸爸不能扶養卻要叔叔來扶養05/14 00:44
4F→: 扶養弟弟只有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05/14 00:44
5F→: 無收入無所得不等同無謀生能力05/14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