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aconbacon
作者 baconbaco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15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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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登記就只是跑戶政+107/05 10:26
22F推: 登記可以去吃一下金峰啦 這合理XDDD07/05 10:34
23F推: 啊 戶政搬離南門市場了XD 金鋒不順了XD07/05 10:37
168F→: 1.「我也不知道寫這篇想表達什麼,大概就想讓他知道07/05 09:08
169F→: 我的想法吧,有些話直接表達就會變得蠻傷人的。」07/05 09:08
170F→: 所以他會來看?還是你在這寫一寫琢磨一下思慮?試試07/05 09:08
171F→: 水溫?07/05 09:08
178F→: 2.「我出錢又出力,急著結婚的人明明就不是我。」07/05 09:09
179F→: 有疑慮就先暫停吧。如果你還硬要結,那就是…你急,07/05 09:09
180F→: 你只是不想承認。07/05 09:09
190F→: 3.「這其實就只是一個梗,我也不會讓他全付,即使07/05 09:14
191F→: 全付也不到小姑衣服的一半價錢,而且是登記要穿的,07/05 09:14
192F→: 但他始終拒絕開口,後來就開始吵架」你就是心裡想要07/05 09:14
193F→: 他付、還要付得很乾脆很甘願…那種什麼「開玩笑啦」07/05 09:14
194F→: 「只是梗啦」的真話,大家都社會人了,還以為另一半07/05 09:14
195F→: 看不出來你的試探嗎?你的另一半,心裡多少預設「你07/05 09:14
196F→: 接受我摳門所以我才跟妳結的」,說不定他還在心裡演07/05 09:14
197F→: 「朕不給的你不能要」,你們結,就繼續互相試探互07/05 09:14
198F→: 相為難互相傷害啦。07/05 09:14
216F→: 4.你不用跟小姑比。你們結婚自己的髮妝自己出錢天經07/05 09:18
217F→: 地義,婚禮又不關小姑的事,他哥揪小姑來,揪伴娘,07/05 09:18
218F→: 替伴娘出髮妝完全合理。07/05 09:18
219F→: 你只是不爽你們內部分帳,你老公對你不夠大方。但07/05 09:19
220F→: 根本不該拿自己跟伴娘比。07/05 09:19
225F→: 5. 我不覺得你有什麼大錯特錯。只是你們價值觀不同07/05 09:23
226F→: 。問題是:現在你撞牆了,要繼續撞,還是轉念,或07/05 09:23
227F→: 妥協,或暫停,就看你想怎麼過日子…至少,這板隨07/05 09:23
228F→: 時開著,隨時有人聽你抱怨啦。07/05 09:23
219F→: 我不知等有啥好跟大s共鳴的。她的生活是凡人可以共07/04 17:13
220F→: 我不知有啥好跟大s共鳴的。她的生活是凡人可以共鳴07/04 17:17
221F→: 的?然後比起大S閃婚或嫁初戀怎樣怎樣,因為明星網07/04 17:17
222F→: 路上透露個隻字片語就吵翻自己生活的人,老愛講男07/04 17:17
223F→: 的都怎樣、女的都怎樣…對我來說才更是個謎。07/04 17:17
141F推: 過好自己。你會發現沒有她,可以跟孩子也可以好好07/04 16:57
142F→: 的。07/04 16:57
1F推: #1YiRSWkz (marriage),heavenbeyond,違反板規1-206/21 20:55
2F→: ,發文無自身或一等親遭遇之婚姻點。06/21 20:55
17F→: 現在的課本都搞得很精美,紙厚,一本就超重。有時06/30 17:35
18F→: 除了課本習作還有附件。比起換輕書包,很想把書用06/30 17:35
19F→: 成活頁XD06/30 17:35
20F→: 前陣子那篇書包業配文夠煩了,已經忍著不噓了,拜託06/30 17:36
21F→: 不要來這業配06/30 17:36
61F→: 對 都是廣告 所以希望這個板不要再這樣搞07/01 20:43
116F→: 脫妝比沒化妝恐怖吧…06/30 17:19
14F推: 告五人-愛人錯過。我都用唱「你媽沒有告訴你~撞到人要06/30 13:02
15F→: 說對不起~本來今天好好的~愛人就錯過~愛人就錯過」來06/30 13:02
16F→: 告誡我兒XD06/30 13:02
53F推: 推。把孩子當一個對等的朋友,試著互相。06/30 12:23
54F→: 孩子已經媽寶板畢業許久了,但每次回板上看,仍受益良06/30 12:24
55F→: 多。06/30 12:24
14F推: 如果你相信未婚夫,他也懂得尊重你,那其實不用你出06/27 19:46
15F→: 面吧?你出面反而激起前妻的對立意識,更複雜而已。06/27 19:46
136F推: 1. 如果前妻是能動之以情的人,你就不會需要擔心這06/27 20:56
137F→: 些了。世上絕大部分的事都不是能靠道德勸說能改變06/27 20:56
138F→: 的。06/27 20:56
139F→: 2.你確定你夠超然到能只是從「為了孩子好」的角度去06/27 20:56
140F→: 闡述想法,而不發散出「前妻你為什麼不認份,孩子06/27 20:57
141F→: 的爸已經不愛你了」的姿態嗎?06/27 20:57
142F→: 3. 你的立場,就是帶點威脅希望前妻跟你一樣被孩子06/27 20:57
143F→: 情緒勒索,成全孩子一起出遊的願望,放棄糾纏你未婚06/27 20:57
144F→: 夫。但當你把這兩件事綁定成可以談判的東西,就很06/27 20:57
145F→: 不超然。06/27 20:57
150F推: 4. 我不覺得你的位置應該超然中立,我理解你一定有06/27 21:02
151F→: 你的立場。所以希望你更要看清楚自己的定位,不要想06/27 21:02
152F→: 什麼都要。「前妻跟我聊過後,終於看開,放下對未婚06/27 21:02
153F→: 夫的執念,放棄糾纏,大家一起開心出遊。」你覺得這06/27 21:02
154F→: 塊大餅,可能吃到嗎……你會不會太救世主情節?把06/27 21:02
155F→: 自己看得太萬能了?06/27 21:02
169F推: to chocorei大,我是也不建議原po出頭,但隔著鍵盤06/27 21:10
170F→: ,誰也攔不住,而且看來他未婚夫也不反對原po出頭…06/27 21:10
171F→: 呵。我只能說說,她要去,先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吧。06/27 21:10
172F→: 不要什麼都要,以為自己是救世主/老大,一席話就能06/27 21:10
173F→: 搞定未婚夫搞幾個月幾年還解決不了的困局。06/27 21:10
344F推: 「只是希望前妻能看開點,男友已經不愛他,如果她沒06/28 00:02
345F→: 有踰矩行為,小孩也能正常的擁有跟爸爸媽媽出遊的權06/28 00:02
346F→: 利,才是最好的」 =>這個就是勝利者姿態啊…還是你06/28 00:02
347F→: 以為你能隱藏得很好?06/28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