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Deluminator
作者 Deluminato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11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3F推: 義美有賣啊 有沖泡包跟利樂包 覺得方便味道也不錯10/08 19:21
3F推: 義美有賣啊 有沖泡包跟利樂包 覺得方便味道也不錯10/08 19:21
5F→: 仁愛街美廉社對面白鹿洞旁邊有一間還不錯喲10/01 14:27
6F→: 那間通常中午過後開到晚上八點左右,接小孩時會不在10/01 14:32
5F→: 仁愛街美廉社對面白鹿洞旁邊有一間還不錯喲10/01 14:27
6F→: 那間通常中午過後開到晚上八點左右,接小孩時會不在10/01 14:32
5F→: 仁愛街美廉社對面白鹿洞旁邊有一間還不錯喲10/01 14:27
6F→: 那間通常中午過後開到晚上八點左右,接小孩時會不在10/01 14:32
12F→: 實務上有檢舉成功啊 #0z8jO9g7、#11HfTpkL (PttLaw)09/30 12:18
13F→: 所以這是全站性判例,以及站方的傾向與態度無誤09/30 12:20
20F→: 光想到開放之後會有異男來約炮,就覺得好笑www09/30 12:28
27F→: 也滿好笑的啊 XD09/30 12:32
34F→: 是說SEX那篇,是以「站規停權」,而不是「板規刪文」09/30 12:35
36F→: 所以並非是因為SEX板板規的緣故吧09/30 12:36
38F→: 更正:「站規開罰單」09/30 12:36
39F→: 板主是沒有開罰單的權力的,所以是全站判例沒錯喲09/30 12:37
40F→: 水球檢舉我是只順便提而已,我知道那不屬板警管轄09/30 12:37
43F→: 我只是覺得好笑而已啊幹麻這麼激動 XD 就有趣嘛09/30 12:40
48F→: 年代久遠了沒辦法,不過發公告那位當時應該是站長XD09/30 12:55
4F→: 明文是在板警局啊,就記得有的嘛XDD 恭喜找到站規啦09/30 11:21
11F→: 所以PO約炮文,不僅會被刪文鎖文,還會被開罰單停權09/30 11:29
12F→: 難怪各大板沒人敢主張要板主開放約炮文09/30 11:30
29F→: 建議樓上去該單位陳情 XD09/30 11:55
57F→: 「內文、暱稱、簽名檔、推文」建議板主都明列進板規09/30 12:13
58F→: 而不是只規定到發文而已,板警局規範都有列舉出來了09/30 12:14
140F→: 哪裡有寫禁止私下約是因為「怕使用者被性騷擾」XDD09/30 02:06
141F→: 站規沒有提到水球、信件「是否非自願」就禁止了好嗎09/30 02:06
143F→: 你的解釋是腦補,雖然合理,但不是站長沒有解釋權09/30 02:10
144F→: 另外站慶期間前幾熱門大板才因為匿名帳號約炮鬧下台09/30 02:12
145F→: 不要再害Shyles和板主了,這對他們是極大的負擔09/30 02:13
8F推: 站規位階大於板規,所以板規沒有規定不代表不違規09/29 12:26
9F→: 更何況新的使用者條款是每個帳號都同意才繼續使用PTT09/29 12:27
10F→: 基本上等同於每位使用者都同意這條站規,且基於違反09/29 12:27
11F→: 站規的觀點來看,無論投票是否通過,都沒有意義09/29 12:28
12F→: 即使板友認可約砲文,小組、群組、站方也不會不干涉09/29 12:29
13F→: 大家必須認知到PTT是私人站台,註冊時如果有仔細看09/29 12:30
14F→: 就會知道學術論壇、禁止商業等等規則陳設是有其深意09/29 12:31
15F→: 何況設定成十八禁看板,有違規行為一樣違規不會從寬09/29 12:33
23F→: 樓上,你的兩個問題,本文板主都提到了,再看一次吧09/29 12:49
24F→: 約砲文明顯是板主都知道站規明文禁止,也已形成判例09/29 12:53
25F→: 這幾乎已是全站性判例,而不僅只框限拉板而已09/29 12:55
30F→: 怎麼會有人認為私下約不行,公開約就可以啊wwwwwwwww09/29 13:02
31F→: 站規會只規定私下,基本就認為板主會處理公開面的吧09/29 13:03
32F→: 我的觀察啦 XD 板主開放後看有沒有人檢舉,再等小組09/29 13:03
33F→: 裁決,總該是絕對的判例了吧09/29 13:03
38F→: 總之禁止約,就是站方的態度,這不用懷疑吧 XD09/29 13:08
39F→: 所以之前的板主以站方的態度為由刪約砲文,也合理吧09/29 13:09
40F→: 每個板主都刪,形成判例,成為法源,也沒錯吧09/29 13:10
43F→: 喔,可是剛好你又沒選上板主,真可惜XD09/29 13:15
44F→: 這麼糾結,請板主去詢問小組以上就是最妥當的了09/29 13:16
47F→: 投不投票根本就是假議題09/29 13:16
51F→: 等法務部列舉出全站判例,white9cat就可以查個過癮了09/29 13:21
52F→: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要檢舉誰 XD 不過法務部有在籌劃了09/29 13:21
53F→: 而看板禁止約炮文,的的確確就是全站性判例無誤09/29 13:22
54F→: 其實我記得以前除非寫到很露骨,板主也都不太管09/29 13:29
55F→: 頗好奇 有人可以告訴我最近是哪篇引起這風波嗎XDD09/29 13:29
60F推: 建議板主,小組長那裡碰壁,請向上尋找群組長09/29 13:38
66F→: 既然PTT是私人站台,又有明確態度,那能不能開放約砲09/29 13:58
67F→: 恐怕不是一般板友能夠投票決定的,還是向上詢問為妥09/29 13:58
72F→: 喔,隱板裡的小道消息,不好意思無法透露出處w09/29 14:13
73F→: 我指的全站判例不單只約砲而已,而是全站判例大整理09/29 14:13
74F→: 尊重板主不管判例,而想明訂板規的作法,不過以站方09/29 14:19
75F→: 的態度來看,大概也是只能刪不能留吧@@09/29 14:19
79F→: 站方的態度就是「私人站台」+ 「使用者註冊同意」啊09/29 14:21
83F→: 快請板主一層層往上問,好想知道結果 XD09/29 14:35
3F推: 興南夜市頭的豆花伯應該可以把紅豆湯加熱08/13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