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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mon 在 PTT [ Boy-Gir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82則
限定看板: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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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她們會說關注的群體不同,男性受害者不是業務範圍,再吵,01/11 21:05
3F→: 請你去多讀書好嗎?01/11 21:05
34F→: 樓上有事?哪條法律說男生可以多分的?01/12 07:07
35F→: 長輩可以立遺囑等方式多留給人,但可沒說只能留給男生01/12 07:07
36F→: 當兵是寫在法律上的義務,是怎樣的思考能相提並論?01/12 07:07
39F噓: 請學識淵博的你給個條號,讓我開開眼界,原來依法男生不只01/12 07:54
40F→: 要當兵,還可以多分遺產!?01/12 07:54
41F→: 傳統?有多傳統?是你家傳統還社會傳統?01/12 07:54
44F→: 找不到條文,給了解釋還沒辦法理解錯誤類比,又沒更多說法01/12 08:18
45F→: ,連跳針的那句都是別人講的,只有這點程度就別出來亂嗆,01/12 08:18
46F→: 如果你父母是因為你如此丟臉而不分你遺產,那還滿能理解的01/12 08:18
47F→: 說錯了,抱歉,不會不分給你啦,會有特留份的01/12 08:31
71F→: 兵役、繼承,都是有法源依據,依照現行法律來討論你的類比01/12 08:51
72F→: 錯誤,我想是最中性而不受極端影響的01/12 08:51
73F→: 「哈哈法律哈哈,法律沒寫男生可以多分?」01/12 08:51
74F→: 自己看看自己說了什麼01/12 08:51
75F→: 要討論民間數據也是可以,但這也是法律給與被繼承人的權利01/12 08:51
76F→: ,終究還是回歸法律01/12 08:51
77F→: na大,我沒要她閉嘴,我是要她別「亂嗆」01/12 08:53
78F→: 我相信你分得出這兩者差異01/12 08:53
97F→: 兵役和繼承,都是有立法執行的,兵役先不提,繼承是公平的01/12 09:21
98F→: ,沒有平權問題01/12 09:21
99F→: 會產生差異的是行使第三章的遺囑01/12 09:21
100F→: 一個是專屬男性國民的義務,一個是基本平等保障,但給被繼01/12 09:21
101F→: 承人彈性空間,至於要往男女哪方彈,那是被繼承人的權利01/12 09:21
102F→: 只是希望能讓你知道類比哪裡偏頗了01/12 09:21
103F→: 你要解決「結果不平等」要被繼承人不使用遺囑章,不然就是01/12 09:21
104F→: 廢除遺囑章,在哪之前可以試著了解遺囑章的立法意涵01/12 09:21
105F→: 我只說要你自己看看自己說的話,我給了什麼論斷或解讀?下01/12 09:21
106F→: 了何種評斷?切莫見獵心喜01/12 09:21
107F→: 別說誰自認正確,雙方若沒這種自認,又何以論述?推個廢文01/12 09:21
108F→: 說「中肯,推樓上」就好啦01/12 09:21
111F→: 是啊,一堆廢話,希望你至少有理解廢話的能力,再去檢視自01/12 09:52
112F→: 己的類比01/12 09:52
113F→: 會有財產分配不均的現象,缺乏平等意識會是其中一個原因,01/12 09:53
114F→: 不代表所有不均等分配都是因為繼承人的性別差異因素01/12 09:53
115F→: 社會現象是會有多少案例,多少變因或背景不同,既然每個案01/12 09:53
116F→: 例成因背景如此相異,就不能將社會現象導向單一原因01/12 09:53
117F→: 我回答你問題了,該換你了吧01/12 09:53
118F→: 女生當兵,和均分遺產有關係嗎?01/12 09:53
126F推: 我的問題看來是得不到答案了~01/12 13:44
127F→: 我也不是法律專業,只是國高中的公民科有在上課而已,大家01/12 13:44
128F→: 注意用詞喔,我可不希望有人收到傳票XD01/12 13:44
129F→: 人一腦羞是很恐怖的…01/12 13:44
130F→: 雖然他大概是不會回了,或許是太忙了XD,還是希望給個說法01/12 13:44
131F→: ,當然如果給的是條號,會更驚喜就是了XDDD01/12 13:44
156F→: 是我問得不夠精確嗎?01/12 18:28
157F→: 「女生當兵,男生平分遺產。欸欸欸,那位先生,你不要縮啊01/12 18:28
158F→: 」01/12 18:28
159F→: 依我主觀認知,是「倘若女生要當兵,男生就得平分遺產」,01/12 18:28
160F→: 不知是否有曲解?01/12 18:28
161F→: 在上面說了兩者在法律背景上的差異性,看了7個小時,不需要01/12 18:28
162F→: 再重述一次吧,往上拉都有01/12 18:28
163F→: 我所要問的是,兩者作為合併論述,並且類似條件般的相提並01/12 18:28
164F→: 論,「若通過A,B得這麼做」的關聯性為何?01/12 18:28
165F→: 你回答的是兩者的共通性,兩個都是性別不平權,那和你最原01/12 18:28
166F→: 始那句話有何關聯?01/12 18:28
167F→: 並沒有解釋為何拿這兩件事來做連動的原因01/12 18:28
168F→: 憲法不會解釋,應該是解釋憲法,也就是大法官釋憲,是因為01/12 18:28
169F→: 有人推490號嗎?01/12 18:28
170F→: 依照「1999年」所公布的490號,內容的確說了很多因素;畢竟01/12 18:28
171F→: 是大法官釋憲,其效力、內容都必須尊重,但在「2017年」,01/12 18:28
172F→: 歡迎大家去看490號內文,可以再順便想一下女性主義的主張或01/12 18:28
173F→: 口號,應該會有不同看法01/12 18:28
174F→: 遺產除了特留分,沒有選擇權?倘若長輩要立遺囑,當然除了01/12 18:28
175F→: 特留分外是長輩的自由決定01/12 18:28
176F→: 可是你知道嗎?遺產不管是不是特留分,怎麼會沒有選擇權?基01/12 18:28
177F→: 本上就有「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概括繼承」三個選01/12 18:28
178F→: 擇欸,該更新囉01/12 18:28
179F→: 從文章看來,你主張的是「結果平等」不論性別,該分的,該01/12 18:28
180F→: 有的都應該齊頭式的平等;而非擁有相同機會與權利的「實質01/12 18:28
181F→: 平等」01/12 18:28
182F→: 給了男女雙方,在法律上、權利上、機會上的平等,這是政府01/12 18:28
183F→: 、團體等等能做到的。01/12 18:28
184F→: 要齊頭式平等,我想會失去了各個個案中的彈性,所以我才希01/12 18:28
185F→: 望你去思考為何遺囑章存在的原因01/12 18:28
186F→: 很抱歉,我的環境沒符合你的想像,沒有哪個性別能拿多,遺01/12 18:28
187F→: 囑內容多是後事為主,財產依法子女均分01/12 18:28
188F→: 你所提的重男輕女狀況,的確未在台灣絕跡,但在沒有數據的01/12 18:28
189F→: 支持下,希望不是生活環境帶給你的概念,不然除了「物以類01/12 18:28
190F→: 聚」我也無話可說01/12 18:28
211F推: 如果說推新文時,我就知道你會說我曲解,你相信嗎?01/12 20:26
212F→: 換做我是你,我可能也會攻擊這點,哪有球來不打的道理!?01/12 20:26
213F→: 首先,先為擅自揣測,曲解其意表示歉意,對不起誤解你了01/12 20:26
214F→: 再回到本題,不論你的本意,還是我的揣測,都無法解釋你將01/12 20:26
215F→: 兩者並陳討論的錯誤01/12 20:26
216F→: 「以女性服役與否來討論平權,財產分配問題也該討論」這是01/12 20:26
217F→: 你的本意,可就再沒理由說曲解了喔01/12 20:26
218F→: 先前的討論在這裡幫你做個總結01/12 20:26
219F→: 男女服役之差別,明文於兵役法和釋憲490號,但憲法第7、2001/12 20:26
220F→: 條可是沒有明文限於男或女,現行只對男性徵兵是依兵役法,01/12 20:27
221F→: 現實差異是源自「法律」01/12 20:27
222F→: 民法繼承篇並無繼承人性別而權利有所差異,現行的差異現象01/12 20:27
223F→: 是被繼承人行使民法-繼承篇-遺囑章的權利所造成,這裡有兩01/12 20:27
224F→: 個分支,差異可以說是源自於「法律-遺囑章」,也可以說是於01/12 20:27
225F→: 個人是否且如何行使權利的「自由意識」01/12 20:27
226F→: 關於繼承差異的來源,根據你自承,沒有要取消遺囑章的主張01/12 20:27
227F→: ,是否可以視同為差異的來源是後者的「自由意識」?01/12 20:27
228F→: 可能你又想說我擅自揣測,沒關係,我就兩者並陳給你看01/12 20:27
229F→: 實際兵役差異,源於兵役法明文 ─「法律」01/12 20:27
230F→: 實際繼承差異,源自於行使遺囑章,其是否、如何行使,端視01/12 20:27
231F→: 被繼承人意願 ─ 「自由意識」為前提的「法律」01/12 20:27
232F→: 請問!一個源於明文「法律」的「不平等」和源於「自由意識01/12 20:27
233F→: 」為前提的「法律」的「不平等」01/12 20:27
234F→: 這樣內涵完全不同的「不平等」怎麼能因為都是「不平等」三01/12 20:27
235F→: 字,可以相提並論,且並陳討論!?01/12 20:27
236F→: 希望你能正面回答我,為何、如何將本質內涵不同的兩件事關01/12 20:27
237F→: 連討論?在看完上文後,你還覺得你的的「意思」還是如此正01/12 20:27
238F→: 確,沒有類比失當的問題嗎?01/12 20:27
239F→: 如同你奉勸我的,別主觀解讀他人文意,而你怎麼把我的問句01/12 20:27
240F→: 真的解讀為問句,毫無顧忌把本意都說了出來01/12 20:27
241F→: 這次,我是咬著你的論點!01/12 20:27
249F推: 善意問一句,我中間那段說明兩個實際差異現像是源自於什麼01/12 21:12
250F→: 因素那段,還可以理解嗎?01/12 21:12
251F→: 整整12小時都在說這件事,如果到現在仍要堅持我說的各種「01/12 21:12
252F→: 來源」不過是要和你打對台所說的,都不是事實,我必須慎重01/12 21:12
253F→: 考慮對手是否值得繼續討論01/12 21:12
257F推: 別那麼激動,那句開頭還有個「如果」是假設最壞情況,我會01/12 21:36
258F→: 考慮怎麼做01/12 21:36
259F→: 非常感謝你能理解那段,那麼接著會試著說明「法律」不平等01/12 21:36
260F→: ,與個人意志所造成不平等的差異01/12 21:36
277F推: 舉個例子吧,冒著徒增被攻擊點的風險,但仍是最容易了解的01/12 22:45
278F→: 方法01/12 22:45
279F→: 我所舉的例,絕對不會「100%」符合台灣,甚至是你所覺得該01/12 22:45
280F→: 有的背景因素,主要是方便理解「法律」不平等與「個人意志01/12 22:45
281F→: 」不平等,都造成了不平等,其代表的意義式何等不同01/12 22:45
282F→: 美國曾有一段奴隸制度的歷史,這應該是眾所皆知的事,那是01/12 22:45
283F→: 不是種族歧視,毫無疑問絕對是!後來有許多奴隸解放運動、01/12 22:45
284F→: 人權運動等等,中間的奮鬥過程不是重點,我也不再贅述01/12 22:45
285F→: 時至今日,沒有奴隸制度的美國,有了美國憲法13、14、15條01/12 22:45
286F→: 修正案,各州或聯邦政府通過了多少人權、反歧視等等法案,01/12 22:45
287F→: 少數族群、有色人種等等有了「法律上」的保障01/12 22:45
288F→: 可是到2017年,種族歧視有因這些法案和時間的推移,在美國01/12 22:45
289F→: 根絕?相信你也有答案,這是否定的,雖然比19世紀進步非常01/12 22:45
290F→: 非常多,種族歧視仍然存在01/12 22:45
291F→: 而2017年的種族歧視,和19世紀的種族歧視,都是種族歧視,01/12 22:45
292F→: 可是一樣嗎?01/12 22:45
293F→: 同為種族歧視,手段方法的不同先不論,歷史上,南部幾州可01/12 22:45
294F→: 是有所謂「黑人法令」的明文歧視01/12 22:45
295F→: 19世紀,明文寫在法律上的歧視,是政府、公部門為首,是整01/12 22:45
296F→: 個國家/州政府對這個族群的不平等01/12 22:45
297F→: 2017年,少數種族主義者,或是激進份子對部分族群的歧視行01/12 22:45
298F→: 為,是那些個人/團體/私部門對被害者/被害族群的不平等,政01/12 22:45
299F→: 府法律明文早已給予平等權利,部分地方,歧視的加害者甚至01/12 22:45
300F→: 要付出代價01/12 22:45
301F→: 以上是粗略記憶下的論述背景,可能會有不周全、錯誤,再請01/12 22:45
302F→: 指正,謝謝01/12 22:45
303F→: 不擅長的說了故事,希望你能比較好了解,若仍不知道我意指01/12 22:45
304F→: 什麼,以下整理01/12 22:45
305F→: 承接前篇論述的內容01/12 22:45
306F→: 實際兵役差別源自兵役法,主因是「法律」,法律是政府公部01/12 22:45
307F→: 門所命定、執行。法律上的不平等,是政府命定,且執行了這01/12 22:45
308F→: 個不平等01/12 22:45
309F→: 實際繼承差異源自遺囑章,主因是個人「自由意識」為前提的01/12 22:45
310F→: 「法律」,同為法律,但其主導權為個人自由意識是否且如何01/12 22:45
311F→: 行使,是個人/私部門所造成了不平等01/12 22:45
312F→: 政府/公部門造成的不平等,和個人/私部門為因的不平等,同01/12 22:45
313F→: 為不平等,難道本質是一樣的嗎?01/12 22:45
314F→: 18世紀美國南方政府立法帶頭勞役奴隸,與2017美國在保障人01/12 22:45
315F→: 權法案下仍有種族歧視案例,兩者都是種族歧視,你能感受不01/12 22:45
316F→: 同嗎?01/12 22:45
317F→: 不是高級與否,而是不平等行為的主語就不一樣,一個是公部01/12 22:45
318F→: 門,一個是私部門;一個是政府,一個是個人01/12 22:45
319F→: 以政府的名義與高度執行的不平等;怎能與個人高度與名義所01/12 22:45
320F→: 做之行為相比擬?01/12 22:45
321F→: 極端的說,都是殺人,個人無來由殺了另一個人,那是殺人罪01/12 22:45
322F→: ;政府為名無來由殺了一個族群,那是大屠殺,是反人類罪!01/12 22:45
323F→: 從兩件事情所依據法律,內容的差異,形成社會現象的因素,01/12 22:45
324F→: 到公/私部門行為其差異性01/12 22:45
325F→: 我只想說,你所說的兩件事,沒辦法且不應該一起討論,13個01/12 22:45
326F→: 小時,就只為了這件事01/12 22:45
339F推: 只提了釋字457,然後呢?不懂你想說什麼,如果有全文看完,01/13 17:30
340F→: 應該是不會拿來反論的01/13 17:30
344F推: 請繼續說完,避免我被說擅自延伸、曲解01/13 17:57
345F→: 雞婆一句:在出拳時,是空檔最大的時候,深思深思~01/13 17:57
347F推: 前面戰成什麼情況,我當然是以這樣的態度去應對啊~01/13 18:11
348F→: 在感受到其中一方釋出結束的訊息之前,當然是做好準備啊01/13 18:11
353F推: 如果還要繼續,那就把你完整的把意思敘述清楚,我比較好回01/13 18:22
354F→: 應~01/13 18:22
58F推: 講理?可以去看Bill burr的秀XD01/11 19:00
157F噓: 現在的女權感覺越來越像宗教了,底下的人像教徒一般狂熱,01/11 20:53
158F→: 有質疑點,就是你不夠懂,請你看經典01/11 20:53
171F噓: 真好,有任何弊病先切割說是不同流派,讓我們繼續檢討社會01/11 21:01
172F→: 一個女權,各自表述01/11 21:01
182F→: 是啊,有流派很正常沒錯,有多少流?多少派?各自也沒明確01/11 21:16
183F→: 定義或相異理念01/11 21:16
184F→: 只常看到都自稱女權主義,一有被抨擊的點就丟給流派不同01/11 21:16
188F→: 所以才說像宗教,所有你/妳所遇到的難題與挫折都是因為父權01/11 21:25
189F→: …(下略)01/11 21:25
190F→: 給了挫敗者一個自我安慰的救贖,讓他相信是社會的問題,絕01/11 21:25
191F→: 不是自己的問題01/11 21:25
203F→: 來囉,盡情得推論判斷男方的問題,女方呢,訊息不多,保留01/11 21:39
204F→: 「學弟的女友看了很生氣找他抱怨」不知道有沒有看到這句01/11 21:44
205F→: 男方回覆他的意見,這叫很明顯要嘴?01/11 21:44
211F→: 我也是勸分啦,對象是出一張嘴的女性主義者(自稱)的話,01/11 22:01
212F→: 分了是比較好01/11 22:01
213F→: 另外,用「放生」一詞,難道是誰從屬誰?有一種階級的分別01/11 22:01
214F→: 嗎?還是鼓勵單方面任意中斷感情?01/11 22:02
215F→: 不知道是不是女性主義者,但感覺很不符合你們那神聖的教義01/11 22:02
216F→: 欸01/11 22:02
264F→: 只有一張嘴>找資料不完全,廠廠01/11 23:34
265F→: 我也認識同職位學歷,女生賺得比男生多,那又如何?01/11 23:34
266F→: 現象成因很多,有群人連想都不想,直接說是因為身為女性。01/11 23:34
267F→: 我想,沒人比這群人更歧視女性了01/11 23:34
269F→: 看好內文,是女生找男生抱怨的!講得好像是男生找架吵!?01/11 23:36
286F噓: 上面幾樓才剛說資料和分析不完全,又來了感覺派的01/11 23:43
287F→: 我知道,派系不同嘛www01/11 23:43
295F噓: 我上面就說啦,勸分,畢竟宗教狂熱不是他能應付的01/11 23:54
296F→: 我沒想到你會先解決問題,以為會先來個拍拍安撫男方的,畢01/11 23:54
297F→: 竟感覺比較重要不是嗎?www01/11 23:54
328F噓: 先舉個案,再嗆男方沒出社會,提出解決方案給被動回覆議題01/12 00:14
329F→: 的男方主動處理,感覺>統計數據…01/12 00:14
330F→: 把我冠個酸民帽,這些不會改變哦01/12 00:14
403F→: 要為女權打抱不平,女方怎麼不去和苗姓人士講?說起來還算01/12 12:18
404F→: 她學姐欸01/12 12:18
6F推: 出發點很好,但現在應該是陪伴比較好,不要想去做什麼來拯01/11 14:50
7F→: 救她,而是陪她一起走出來01/11 14:50
44F→: 男方還是不要發這種文好,因為問題一定是在男方,請檢討www01/11 14:37
11F→: 這種情節會不會有女生青春有限,難道不能多選多看嗎?還是A01/10 13:15
12F→: 也有問題,感情問題不能全怪一方,這種奇葩言論出現?01/10 13:15
5F→: 津崎平匡?01/09 22:12
12F→: 他是不是有個同事是gay,還有個帥哥?01/09 22:25
1F推: 應該說送佛送上天,都讓他成聖人了,就讓他成仙吧10/28 15:51
31F推: 自己識相點醃成火腿或臘肉吧,至少聞起來香10/28 15:54
284F推: 真·悟道者,這樣的苦行的覺悟,不簡單10/28 15:56
83F推: 你知道你造成了生態浩劫了嗎…10/2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