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辦社團遭退學 學生訴願成功
辦社團遭退學 學生訴願成功
2011-05-20 中國時報 林志成、葉芷妘/台北報導
因申請成立非主流社團被桃園萬能科大退學的邱智彥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教育部裁
定邱智彥勝訴。這是大法官六八四號解釋後,第一個向教育部提出行政訴願、並勝訴的案
例。邱智彥昨天說:「學生權利獲得伸張,非常高興。」
今年一月十七日大法官作出六八四號解釋文,認定大學生對學校的行政處分包括學
籍規則、懲處規定、加退選課、申誡、記過、及退學等處分,有權利打行政官司。
原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二年級邱智彥去年申請成立「邊緣之聲」非主流社團,學校
人員要他改名、重新申請,他覺得被刁難,就在校內外靜坐抗議,但今年一月十六日接到
退學通知。他二月十六日向教育部訴願,要求給個公道。
教育部五月五日裁定邱智彥勝訴。教育部訴願會專門委員鄭桂盈說,萬能科大獎懲
委員會決定將邱智彥退學後,邱智彥提出申訴,但兩個委員會有四名成員相同,無法給邱
智彥公平、公正的對待;且邱智彥在學校內車道靜坐一天,學校就記兩小過,處分太重。
鄭桂盈說,如萬能科大接受訴願結果,直接讓邱智彥復學,這件事就結束。若不接
受,校方可重新提出對邱智彥的處分;邱智彥不服氣的話,可再向教育部提出一次訴願。
邱智彥表示,向教育部提訴願結果說明:當學生權益受損時,跟學校打行政訴願,
學生不見得會輸。他希望自己的案例為學生權益立下新里程碑,未來任何事不是學校說了
算,學生意見應獲得更多重視。
萬能科大學務長簡顯光回應,將調整獎懲委員會及申訴評議委員會成員後,重新對
邱智彥提出處分。獎懲委員會下周開會,邱智彥能否復學,屆時才會知道。
本文引自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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