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條例說明文。
三、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水桶一個月,並劣退。
新增
板內引戰文,板主有權處理內文去留,備份於板務區。
為了避免引起戰火,板主有權決定文章的去留,倘若不想讓自己的心血白費,那
請自己研修說話的藝術,而非一味認定個人立場與風格是不可抹滅取代的,也請
別將過錯怪諸於他人身上。
有更好的方式讓板更好管理,歡迎提出,板工會照日前買賣文條例一文辦理,由
大家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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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愛無罪,烏克有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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