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版上問題目要附想法

看板tutor作者 (vv)時間17年前 (2009/03/02 19:18), 編輯推噓6(6023)
留言2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pobm (算了)》之銘言: : 我覺得這是很不合理的制度 如果你願意, 能否請你在板上以"解題文"為關鍵字, 搜尋一下相關的文章 然後我們再來討論合理與否可以嗎? 當然, 如果你覺得, 我應該要重打一次之前討論過的文章, 我也不介意, 不過, 我可能會利用 email 回你 : 不知道是以前大家投票決定還是版主單方面決定 : 如果是版主單方面決定我想請問是不是可以辦個投票 簡單的說, 這條板規, 一開始是由 L 板大所訂定的 而後來, 從直接劣退 + 水桶一個月, 改成先警告, 連續一個月累積三次才劣退 + 水桶, 則是由我修改的 至於何以沒有利用"投票"來決定 是因為, 我不認為利用一票兩票的方式, 真的能夠有什麼意義 如果板友們真的認為, 還是希望利用投票來決定, 我也不反對 不過, 我想, 我會利用在板上以"文章的討論"方式來投票 當然, 這還是要看大家的意思 : 基本上在數學版或物理版等很多版問問題都沒要求一定要附想法 : 當然附上自己的想法對於別人回答自己問題是比較有幫助 基本上, L 板大和我, 都希望把家教板引導成家教老師討論家教的園地 而不是家教學生在這裡問題目甚至是作業的解題板 更不希望板友們的好心被利用去寫作業 所以才會有這樣子的方式 : 但是不附也沒什麼 何況有時候附上一些想法只是浪費時間! ^^^^^^^^ 不好意思, 如果不願意附想法, 只是為了怕"浪費時間" 那我想, 我會更堅持這條板規 因為連問問題都怕浪費時間, 那麼, 別人為什麼"浪費時間"和你討論, 甚至是幫你解題? : 大家都是老師有時候點一下也差不多了 : 當然部分問題不付附想法可能不是很負責任 : 但大家不高興大可不用回 ^^^^^^^^^^^^^^^^ 這是另一個我不能接受的說法 因為這裡是"公開"的園地, 如果都要以這種"不高興不要回"或者是"不高興就跳過" 那我想, 板規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 又何必用版規強加限制 : 謝謝 -- 家教經驗談 & 利用 TeX 編考卷與講義 http://dunst-kang.blogspot.com/ 要轉錄文章的人請注意三件事 1. 請註明出處, 2. 請保留簽名檔, 3. 請發個 mail 讓我知道 我的動態...(要簡單的註冊才能互動)歡迎一起來囉 bbs 型的微型網誌(plurk) http://plurk.com/dunst/invi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08.242

03/02 19:22, , 1F
"都希望把家教板引導成家教老師討論家教的園地" 版主不應該把
03/02 19:22, 1F

03/02 19:22, , 2F
希望加諸於版上 就像總統不能因為希望台灣要統獨就把個人意志
03/02 19:22, 2F

03/02 19:23, , 3F
加於政策之上
03/02 19:23, 3F

03/02 19:23, , 4F
我不是要討論這件事合不合理 是這件事是不是該由版主說了算?
03/02 19:23, 4F

03/02 19:25, , 5F
我想ptt上各版在遇到一些基本的爭議時都是用投票解決
03/02 19:25, 5F

03/02 19:26, , 6F
至於版主個人覺得所謂一票兩票的方式有沒有意義並不重要
03/02 19:26, 6F

03/02 19:28, , 7F
我想版主主要功能是維護版上的秩序而不是"帶領大家怎麼樣"
03/02 19:28, 7F

03/02 19:31, , 8F
當我覺得不合理 你覺得合理 我們該怎麼處理? 請版主告訴我
03/02 19:31, 8F

03/02 19:33, , 9F
建議p大不悅可參選版主或罷免版主 或另新版
03/02 19:33, 9F

03/02 19:34, , 10F
樓上這是解決版規爭議的辦法? 我只是希望這個版更好
03/02 19:34, 10F

03/02 19:35, , 11F
也希望版規更有依據 你可以爬文看我是不是在問問題的人
03/02 19:35, 11F

03/02 19:37, , 12F
政策上有爭議應該是用公投還是不滿的人出走或罷免出馬競選?
03/02 19:37, 12F

03/02 19:42, , 13F
另外我依版大建議爬過文了 但我還是覺得這樣決定未必妥當
03/02 19:42, 13F

03/02 19:57, , 14F
不附想法,怕文章大爆滿,真的變成解題板,解題的文
03/02 19:57, 14F

03/02 19:58, , 15F
章可以爆滿此板。附想法,常常(幾乎每次)問的人 自己
03/02 19:58, 15F

03/02 19:59, , 16F
就寫了答案,常常也可看到問的人比回答的人還厲害,
03/02 19:59, 16F

03/02 20:01, , 17F
就是白X X痴在回答人,常常也可看到回答的人(也是不
03/02 20:01, 17F

03/02 20:02, , 18F
會的人)間接的在叫問問題的人教他。另外,"連續一個
03/02 20:02, 18F

03/02 20:03, , 19F
月累積三次才劣退 + 水桶”這句話是在騙人的,勿受騙.
03/02 20:03, 19F

03/02 20:04, , 20F
你們繼續 我路過這裡而已
03/02 20:04, 20F

03/02 21:04, , 21F
li大 你又來了 常路過歐.....真的是一個很有趣的人
03/02 21:04, 21F

03/02 21:05, , 22F
附上想法是不錯的 +1
03/02 21:05, 22F

03/03 07:39, , 23F
說板主不該把希望加諸於版上 你自己不也以希望為由
03/03 07:39, 23F

03/03 07:39, , 24F
想修改版規?
03/03 07:39, 24F

03/03 13:59, , 25F
樓上是狀況外嗎~我都說了只我一個人有問題的話並沒必要修改
03/03 13:59, 25F

03/03 21:26, , 26F
"是在騙人的,勿受騙"這幾個字應該算寫錯吧,我最主要
03/03 21:26, 26F

03/03 21:28, , 27F
是要說「他想水桶人 就水桶人,根本不需要違反版規」
03/03 21:28, 27F

03/03 21:29, , 28F
直接劣退 + 水桶一個月 這條版規好像從沒做到過。
03/03 21:29, 28F

03/03 21:30, , 29F
我解釋完了, 你們繼續你們的
03/03 21:30, 29F
文章代碼(AID): #19gy2KAl (tuto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gy2KAl (t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