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怎麼算時數?
※ 引述《iseeu (你是我的木質調)》之銘言:
在請飲料的部份, 我有一點個人的心得, 我把他從 blog 貼過來好了...
出處: http://blog.udn.com/dunst/1049469
有關給家教學生的獎勵
2007/06/25 23:01:22
看來許多帶學生的原則是通用的,前陣子有機會看到一本由"雅言文化出版社"所出
的一本書 --- "優秀是教出來的"。這是一本由 Ron Cla 所著的一本書。Ron Cla
曾獲全美最佳教師,他的生平和這本書的詳細內容就不多述了。比較有趣的是第十
五條,不可以主動討獎品。
這條規矩自從不知道幾年前我發現後,就一直奉行不渝的法則。而看起來 Ron Cla
也是很在意的。我會有這樣子的想法,就像前些日子我解釋給我學生聽的。
「你沒權利拿你的努力來跟我換獎品,因為你用功努力是為了你自己,不是為了我。
就像我不會因為你沒寫作業就對你發脾氣一樣。你也沒權利拿成績來跟我換獎品,
因為成績已經是你的獎品。也許,你會因為書唸得很好,或者成績考得不錯而很高
興,我會因為你的高興而快樂,這時候為了分享我的快樂,我會想要請你或是給你
一些小禮物來表達我的快樂,以及感謝,但是你沒有權力來跟我討獎品。」
其實有些家教老師喜歡拿獎品來和學生換取學生的努力、用功、甚至是成績。所有
的這些手段沒有對與不對,問題是學生的胃口很容易被養大,而且久而久之學生就
會模糊最原本的目的。學生用功的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將來而努力,可是一次兩次的
獎品效應會讓有些學生以為,他努力是為了換取獎品。接著有些學生就會開始跟老
師試著討價還價,看怎麼樣能以比較輕易的換取他比較想要的獎品。學生有錯嗎?
我想沒有,因為這本來就是人性。所以這也是後來為什麼我堅持不以這樣子的方式
來和學生換取他的表現。
而且,我不接受學生主動討獎品,不管我原本是否想給。就像那天我舉例給學生
說:「我曾和另一個學生說好,你如果能考到前三志願,我很樂意請你吃牛排。」
而我學生就跟我說,如果是他,他會告訴我,他要折現,我則是回他:「如果你這
樣子跟我說,別說現金了,你連牛排也沒有。」因為給你的獎勵不是因為你應得的,
而是我想給。
不去奢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是很基本的做人道理,我也想藉由這樣子的機會教育,
讓學生清楚的分辨那些是該屬於他的,那些則否。人家給的禮物不管你再怎麼不喜
歡,你只能禮貌地選擇接受或是不接受,你沒有權力要求別人一切都照你所期望的
來做,如果真的想要,就要自己努力去賺取屬於你的一切。所以我才會選擇當學生
主動討禮物時,就取消給禮物的打算,因為,這不該屬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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