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譯] 2/字_中譯英_法律_1500字_20131031

看板translator作者 (妍搷甯誰...)時間12年前 (2013/10/27 17: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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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我已經讀過且瞭解置底版規、費率、發文必讀公告,並願意遵守規定:YES [必]工 作 量: 約1500-2000中文字 [必]工作報酬: 每中文字2元 [必]涉及語言: 中譯英 [必]所屬領域: 法律 [必]文件類型: 自傳,內含刑法,sentencing議題 [必]截 稿 日: 急件,依版規加成。 [必]應徵期限: 20131030 [必]聯絡方式: 站外信amour_renee@yahoo.com.tw [必]付費方式: 轉帳,預付3成定金,交稿後1日付清至7成,完稿後1日付清3成餘款。 ────────────────────────────────────── [選]工作要求: 無須逐字翻譯,但請來信提供法律背景及翻譯經驗供參。 [選]參考段落:(提供部分段落讓譯者評估難度,若未提供請勿刪除) [選]試 譯 文: 法官對個案形成有罪心證後,其量刑高低的決定,首先會查詢類似案件同法院及 上級法院見解,瞭解他人判決刑度落在哪個區間,再延用此一量刑慣例,針對個 案有無累犯等加重減輕事由做調整,最後決定刑度。只有在少數司法院設有量刑 基準的案件類型,則適用量刑系統作判斷。法官的量刑主宰在於先前判決,然而 ,當先前判決顯低於法定刑度時,以上的量刑過程根本是透過極低的量刑歧異, 換取上級法院對刑度高低的正當性,來提高上訴維持率的效果。 [選]其他事項:(若未提供請勿刪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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