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內政部「跨性別委外研究案」結果

看板transgender作者 (romacapri)時間10年前 (2013/10/22 05:1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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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北遊行論戰和伴侶盟多元成家送院中遭遇護家盟保守戰線如火如荼 關心也支持 但自己的園地自己做 (外圈盟友只是支持) (也算各議題由主體自己盯的分工) 也請大家參與10月26日台北同志遊行與關切多元成家遭護家盟之外 也緊盯回跨性別政策的動態發展 內政部「跨性別登記制度」委外研究案結果 已經公佈了 http://grbsearch.stpi.narl.org.tw/GRB/ 搜尋編號「PG12012-0027」電子檔下載 受委研究主持人是逢甲大學王珍玲老師 協同主持人是姚孟昌(輔仁大學法律系)、蕭淑芬 其中包括兩個部份, 其一是各國制度情況比較研究資料 其二是做了兩次的「焦點團體」,分別在2013年4月26日台北(黃默(東吳政治)、 陳英鈴(中央法律政府)、李念祖(台大政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吳嘉苓 (台大社會)、官曉薇(北大法律),以及2013年5月30日台中(李惠宗、黃吞禎、 陳美華,以及跨性別朋友高旭寬(台灣TG蝶園發言人)、冬天、筑紫、匿名)兩個場次。 以下是簡略讀完後我的印象與速記 列點呈現 1. 由研究主持人王珍玲、兩次焦點團體中的吳嘉苓、官曉薇與陳美華教授,以及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李念祖和報告內容整體來看,台灣專家學者在專業素養、人權 、公民意識和性/別理解都非常進步超前,甚至已經遠比國際趨勢中已經相對進步 的區段、又更超前了10年水平。反觀社群,其實相對保守,也未凝聚討論切身公眾 議題的風氣。 2. 第一部份各國制度情況比較研究資料,收集與撰寫呈現相當扎實,予以肯定。 3. 研究主持人王珍玲即使不熟悉跨性別台灣社群,但用心與主動,主動在焦點團 體中,除了冰冷的資料呈現以外,帶起大家討論「如何怎麼做」,在此予以肯定。 4. 吳嘉苓和官曉薇老師,在焦點團體逐字記錄中,提醒內政部應與民間跨性別團 體、社群和人士溝通,如「不管是制度還是法律上的改變,參考他國都是很重要的, 可是台灣的在地經驗應該是更加重要的,當然我們一些社會學界或人類學界的學者, 他們已經針對跨性別在台灣社群的生活處境做了很多研究,還有是一些年輕學生們 做的研究。那我認為有這些實證基礎,來了解這些現行制度對他們本身造成甚麼樣 的困擾並要如何改進,然後奠基他們生活上的經驗是十分重要的,在這邊提一下, 希望能夠多多參考他們的意見。另外一個就是跨性別社群在台灣已經有他們自己的 組織,將來要是進行一些制度上的改變的話,一定要和他們溝通,我認為多多和他 們溝通非常好,因為他們團體裡面不但會有一些經驗的分享,還會有一些政策的倡議。 (吳嘉玲,93)」陳美華老師也提及,事涉應到達舉辦公聽會的層級,不應只用像 今天的草率形式。在此,我們對於上述教授對於多與跨性別朋友溝通的公民參與的 提醒,予以高度肯定與感謝。 5. 研究主持人王珍玲在比較資料中,也引述了「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官網, 也明確區分和談及了Intersex在部份國家已有進步判例和措施。李念祖在焦點團體 中對於陰陽人議題,也有細膩的理解與討論。在此感謝上述兩位對變性、跨性別、 性別不明、陰陽人之間差異的敏銳。 6. 第一部份整體呈現,均呈現趨勢對於性別自主是基本人權的肯認。「依本研究蒐 集之德、瑞、奧、日、英、加拿大、澳洲各國關於跨性別者身份登記之相關法規、 實務見解、全球最新之立法趨勢、二次焦點座談與會學者專家之意見及相關訪談 資料,跨性別者之性別自主屬基本人權應無疑慮。上述各國雖因國情不同,相關 立法之腳步或有快慢及要件寬嚴之不一,但立法趨勢,皆是朝向給予跨性別者自 主決定自己性別的機會,並認為性別認同應屬受憲法保護之基本人權,個人身份 狀態之認定,應符合個人心理與生理狀態之性別。而有關變性之要件或變更生理 之程度,各國雖寬嚴不一,但也趨向將變性更改個人性別之必要條件轉變為非必 要條件之方向。(VII)」 7. 焦點團體中民間非跨主體的學者,幾乎一致的首要方向,都在質疑「到底為什 麼要登記性別,必要性在哪裡」。細部部份,性別登記涉及醫療、兵役、婚姻、 親屬等,討論中也提出,那應該區分出只在必要範圍的權限,以外一律取消,並且 限制對這範圍內資料的取用(即不是隨便人都可以任意取用)。 8. 較意外的是,焦點團體中的主要趨向,和寫在第一部份的結論建議,似乎存在 落差。意即,研究團隊在聽取焦點團體中朝解除性別的趨勢,仍然在結論建議中 採取相對"減少現行更動和社會衝擊"的做法,簡敘如下:1)短期做法,取消身份 證性別欄和字號的性別顯示,但戶籍資料照舊。2)長期做法,A)區分「生理性別」 和「社會性別」分開,並使陰陽人嬰兒不一定要登記社會性別。B)允許跨性別於 一定條件下可更換出生性別登記。建議可參照委員會制的英國制。 我們評價是,焦點團體的主要趨向,和研究團體結論,兩者之間的落差,是需要 被說明和再討論的。 9. 三位跨性別朋友代表跨性別參與體制內,卻並未讓跨性別社群所有一般朋友 知情,也未轉介陰陽人主體運動者參與焦點團體。 針對本份研究結果,經徵酌後,我們採取的做法如下 1. 暫時尚不積極與內政部對話,原因是社群共識和公共討論仍尚凝聚培力。 目前各方趨向,未來我們應如何和政府互動,仍有很多變數。 2. 結語建議中最後一句話,「惟上述提議,建議輔以問卷調查,以為政策依據。」 就我們瞭解,前一份類似的各國同性婚姻制度研究案,也是有政府壓力要研究 團體在結尾要寫及伏筆的語句。我們認為,需監督政府又以「再委託第二份委 外研究案做問卷調整社會共識」的推拖招數,卻未針對性別登記對婚姻、親權、 兵役等整體一致和權益的著墨。再則,人權並不能取決於社會共識。我們呼籲, 政府應與民間對話,負起共同促進社會接納的責任,而非一味地持續「已在委外研究」。 有關未來方向建議,我們目前如下 1. 若再委外研究,建議應可朝往補足目前各方空白,包括:1)國際近2000年後 相對進步代表性判例的摘要和翻譯。2)阿根廷2012年〈性別認同法〉採簡單架 構的自由行政程序即可、換證後又提供醫療服務,又明文保障隱私,建議應補 足阿根廷的情況。3)補足澳洲2013年7月的架構,它是創舉性的同時將「兩性別 間更換」和「第三性別欄」放在同一框架中的範例,並且也處理了政府性別統 計需求的問題。4)提供經費,鼓勵民間籌辦公民會議與參與式民主。 2.「全面取消性別」和「性別更換」兩路並進,各自討論具體可行與涉及相關 法令之檢視,提升可行性,擬具體落實時程表,早日逐步實現對性別認同、性別 表達、陰陽人、性別不明的處境和權益。 3.提早預擬和保守疑慮的攻防,擬定有效的對話策略和配套方案,如教育和環境介入。 跨性別倡議站 -- 趨勢判斷 我猜這事 民間人士各方 趨向[約束愈來愈少] 最保守的內政部戶政司大概也順應其成 送到社會普遍意見 雖然八卦板整天稍有不友善用語 但也沒利害關係 只有廁所恐懼要喬 最後成行前夕 衝突反撲最大的 大概又會是「真愛」「護家盟」同一群 明明基督保守佔社會比例低 但大概又會是[鬆動多元性別界線]時 又會遇到的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romacapri 來自: 123.192.238.190 (10/22 07:15)

10/23 09:10, , 1F
明明基督保守佔社會比例低 <-感慨
10/23 09:10, 1F

10/24 06:21, , 2F
因為國民兩黨在上位信教者眾。
10/24 06:21, 2F
文章代碼(AID): #1IPPX109 (transg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