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Better or not better, that is the question.
我一直認為死亡是很私人的事.
如同尊重生命,我認為自殺,或者說貫徹「選擇死亡」這樣的個人意志,
應該得到相等於「活下去」這對生者來說是常識一般的尊重.
生命是過程,死不一定是結束,活也不一定會更好.
離開只是一個時間軸上的標點符號,
我不喜歡選擇留下的人過度用情緒與社會常識的框架評論死者.
1994年7月25日,
北一女兩名數理資優班學生林青慧、石濟雅在宜蘭縣蘇澳鎮的小旅館自殺,
遺書寫著:「......當人是很辛苦的......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
......我們的生命是如此微不足道...」。
2010年12月1日,
兩名五專二年級女學生,因同性戀情不被家人接受,前日深夜相約在屏東
車城一間民宿燒炭自殺,遺言:「我們倆是真心相愛,既然無法得到家人
認同,只好跟自己這輩子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伴侶走完人生的路!」。
事隔16年,
兩件相似的事件引導台灣同志圈響應起It Gets Better運動,
更準確的說是跨性別圈以外的幾個性少數群體參與了這個的活動.
我曾經想問「為什麼?」
今天在看見南華大學一名跨性別學生自殺的新聞後我忽然懂了.
這是今年第三起跨性別自殺事件,
如果我沒記錯,跨性別是LGBT中死亡率最高的族群.
過往10年,跨性別的處境沒有過長足的進步.
而現存的跨性別族群目前仍沒有自信能對還是學生的跨性別或兒童說出
「未來會更好」 的預言.
這樣的心態反射了現狀,也告訴我們「It Gets Better」的正向循環
難在目前的跨圈內成立,因為往後近20年內似乎也沒有會好轉的跡象.
我終於懂為什麼跨性別中沒有人寫得出「給看不到未來的年輕女同志們」
↑拉版作者ISIS0601
這樣勵志的文字,不是不願,而是寫起來有違良心.
也許不合群的發起「It Got Worse反諷活動」更能得到響應吧.
說實在平常我不怎麼愛管自殺這種事的,說直接點,死者只剩下過去式,
對於我們這些還有現在進行式的人來說簡直非我族類!
留下的人也只有被迫經歷哀傷的五個階段直至接受生死的狀態轉換.
兩年前「宇皓」的死間接導致了「皓日專線」成立.
活人不得承認能選擇爭執對抗,
死者能立遺囑,但遺囑仍不一定得親屬承認.
「宇皓」就是這樣的一個名字,一個不會出現在自己墓碑上的名字.
「皓」是個未來還會幫助許多人的諮詢熱線名字,
同時也是奪走死者父母心目中的女兒,一個陌生男子的名字.
從家屬無視遺言與驅趕來告別的蝶園朋友看來,
這可能還是一個被引以為恥的名字.
而對我來說,皓皓是個陌生人,
只是一個選擇了自己名字與身份,並貫徹這樣的認同直至死亡的人.
生前是人,死後是名.
我們記得葉永鋕的死,
記得認為玫瑰少年遭霸凌是他自己問題的師長,
記得16年前北一女校長公開說:「我們北一女沒有同性戀」,
記得自殺新聞文末都會有的醫師或生命線"專家發言"與這些言論常見的誤導/歧視性.
可惜多數死人最後就就剩下一個名字,有時候沒有名字,不是自己的名字,
或只是另一個統計數字.
跨性別「It Gets Better」似乎路還未通,
不知有沒有智者能想條還能走的路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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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常想到死亡的事情。
從前我們也談論過死亡。你說你願意死在大樹下,
讓樹枝吸取由你屍骨所化成的養料,越長越高。
那棵樹看得多遠,你就看得多遠。你所看到的世界,沒有言語可以形容。
「我願意做那棵樹。」我說。
至今我仍愛著你。 -(鍾曉陽《哀歌》第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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