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哪裡只是「表達不當」?-為什麼同志要上街頭抗議

看板transgender作者 (天氣變涼了)時間14年前 (2010/03/03 09:51),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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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作者: gofyy (天氣變涼了) 看板: gay 標題: [評論] 哪裡只是「表達不當」?-為什麼同志要上街頭抗議 時間: Wed Mar 3 09:48:42 2010 作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前行政院人權委員) 台北市教育局發給全市各中小學一紙公文,要求「加強督導社團活動,防止假 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適性發展 。」引發同志團體不滿,群情激憤的同志立刻發起【一人一信給台北市長抗議 行動】。 教育局聞訊改發新聞稿,強調只是「公文表達不夠清楚」。這樣的說法無法平 息眾怒,各團體仍串連到台北市政府抗議,許多團體和個人紛紛加入連署表達 憤怒與抗議。 這次參與抗議或是連署行動的團體和個人非常多,包括了:關心性別、同志平 權的團體,還有關注社會及人權議題的團體,短短幾天,將近90個團體、一千 多位個人會站出來連署表達抗議,代表此事的嚴重性。 在個人連署的名單中,還看到了同志的母親、學校從事第一線教育的老師,他 們擔心這種行政命令等於是官員帶頭歧視,會讓她的孩子遭到歧視,會讓他們 的學生被惡意對待,而施暴者卻因此更有正當性。性別友善的老師,更擔心辛 苦教育學生尊重多元、建立性別友善校園的努力化為烏有。 公文(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官員豈能率爾為之?哪裡只是「表達不夠清楚 」?這樣的公文,很可能被討厭同志的學校行政人員拿來作為掃蕩、禁制同志 活動的合法令箭。 同性戀不是瘟疫,並不會傳染;性傾向不是偏差行為,哪裡是因為別人「誘導 」就改變?同志社團也不是詐騙集團,何以需要被「防止」? 「青少年性傾向未定論」建立在對同志的無知和歧視,漠視了同志學生的存在, 這樣的說法只會讓校園中缺少支持網絡、徬徨的青少年、青少女同志更加迷惘 、孤立。 這種「青少年性傾向未定論」的質疑,從不曾用於對待異性戀學生,卻只用來 反對同性戀學生存在、同性交友的正當性,不平等的差別待遇,不折不扣就是 一種對同志學生的歧視。難道我們的教育理念已經不再信奉平等與尊重多元的 價值? 這樣的公文,代表官員、民代對於同志的不了解,對校園同志學生被欺負、被 孤立的處境全然地漠視、或是不知情。無法保障弱勢學生免於被歧視,是教育 局官員的無知、無能,進一步發出公文助長歧視歪風,則是知法違法,這樣的 官員難道不應該下台? 人權只是一個理念,要經過許多人的努力,才透過性平法這樣的法律,具體保障 校園中的性少數弱勢學生。性平法只是畫出一條基本保障的最低標準線,讓我 們的校園拒絕成為性別歧視的劊子手,而今,教育局、民政局官員,還有民政 委員的市議員,卻連這條線都逾越了!這樣的行徑應該被嚴厲譴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4.194 gofyy: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3/03 09:50 gofyy:轉錄至看板 bi-sexual 03/03 09: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4.194

03/03 12:40, , 1F
推。青少年性傾向未定,所以異性戀的前提也不存在吧(笑)
03/03 12:40, 1F

03/03 12:41, , 2F
建立共同敵人維持自我並以正當性打壓之,真暴力(聳肩)
03/03 12:41, 2F

03/04 01:00, , 3F
性傾向早在胚胎成形時就因赫爾蒙分泌程度寫下藍圖,剩下
03/04 01:00, 3F

03/04 01:01, , 4F
就只是在何時開始發展。提這種論點真奇怪...
03/04 01:01, 4F

03/04 01:03, , 5F
也因此不管何種性傾向都該等閒視之才對呀
03/04 01:03, 5F
文章代碼(AID): #1BZS2PaH (transg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