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立院三讀通過人工生殖法 婦團:肯定樂見通過

看板transgender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3/05 23:51),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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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rans-Les] 看板 立院三讀通過人工生殖法 婦團:肯定樂見通過 時間: 2007/03/05 撰稿:張嘉芳 編輯:陳子華 新聞引據:採訪   經朝野多次協商的人工生殖法,5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明確規範「夫 妻」作為施作人工生殖的主體。對此,婦女團體多表示肯定,認為多年來努力終 於獲得回應,立法院接受民間團體意見,不限制受術夫妻年齡,以及擔心植入胚 胎數越多,將不利婦女健康,對植入胚胎數目有所限制的規定,都給予正面肯定 。 爭議多時、延宕已久的「人工生殖法」草案,5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 案規定未來夫妻實施人工生殖時,必須獲得夫妻雙方同意,同時並排除單親、單 身與同性戀等對象。另外,對於接受他人所捐贈的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生殖後, 受胎所生的子女,全都視為婚生子女。對於法案歷經13年終於通過,婦女團體都 表示欣慰及肯定。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他們非常樂見立法院通過人 工生殖法,對於受術夫妻年齡不加以限制,表達高興及肯定之意。   蔡宛芬說:『我們很高興是說立法院通過這個版本,也有接受了民間團體的 意見,把受術夫妻的年齡變成是一樣的年齡,而沒有做不同年齡的限制,那這些 都是我們蠻高興說立法院現在這個版本,很多都是我們民間團體他所想要的一個 法案這樣子。』   蔡宛芬指出,婦女團體對於人工生殖法,其實早已關注多年,這次立法院通 過這項法案,特別是針對植入胚胎數目有所限制,他們也給予正面肯定,因為植 入的胚胎數目越多,對婦女身體影響其實也越大。不過,蔡宛芬也表示,人工生 殖法法案的通過,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婦女團體認為應該改用「人工協助生殖 法」、來取代現行「人工生殖法」名稱,強調這部分未來仍須加強。 「人工生殖法」三讀 施行主體須為夫婦 時間: 2007/03/05 撰稿:徐忠佑 編輯:夏治平 新聞引據:採訪   立法院三讀通過「人工生殖法」草案,未來夫妻實施人工生殖,必須獲得夫 妻雙方同意,同時排除單親、單身與同性戀等對象,作為施作人工生殖的主體。 條文中同時規定,接受他人所捐贈的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生殖之後,受胎所生 的子女,將視為婚生子女。 前年陸軍上尉孫吉祥遭輾斃,未婚妻要求取精生子 替孫家留後,引起各界爭論,也讓延宕長達13年的「人工生殖法」草案受到矚目 ,經過朝野多次協商後,終於在5日三讀通過,明確規範「夫妻」作為施作人工 生殖的主體。未來夫妻實施人工生殖,必須獲得夫妻雙方同意,同時排除單親、 單身與同性戀等對象進行人工生殖。而在接受他人所捐贈的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 生殖後,受胎所生的子女,視為婚生子女。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這次通過的法案有特別的意義,它是有性別觀點的法 案,精神在於健全人工生殖的發展,確保不孕夫妻人工生殖的權利。』   另外為區別生殖細胞與民法所稱的「物」的不同,「人工生殖法」嚴禁人工 買賣與交易。凡是意圖營利、或從事生殖細胞、與胚胎買賣,或居間介紹者,將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金。 -- A7M3:唉呀之前其他的跨性別板上就有在討論手術前先存下精卵子 [03/05] A7M3:以便將來生小孩的狀況 [03/05] A7M3:之前的規定是這是不可能的 現在人工生殖法通過 [03/05] A7M3:仍然是不可能 (起碼不合法) [03/05] A7M3:借轉 [03/05]

03/06 07:20, , 1F
看到這個爛法案通過 很難過 很生氣
03/06 07:20, 1F

03/06 07:50, , 2F
台灣真是越走越後退..
03/06 07:50, 2F

03/06 11:41, , 3F
排除太多人了....真失望
03/06 11:41, 3F
文章代碼(AID): #15x3nw00 (transg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