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車禍調解完成卻收到過失傷害傳票

看板traffic作者 (邊走邊睡)時間2月前 (2024/02/17 03:54), 2月前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已到法院調解過了,賠償金是分期付款方式匯款給付,已付款兩期 但是調解書其中一條只有載明"其餘請求均拋棄" 一時疏忽沒有註明放棄提告刑事及民事 現在收到過失傷害傳票,是否可以利用這點 主張對方未履行調解書條件,故調解不成立,想重新談調解金,亦或讓對方提告給法官判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7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708113260.A.9C9.html

02/17 04:10, 2月前 , 1F
當時談的金額高於行情 就是不想背過失傷害
02/17 04:10, 1F
※ 編輯: zvoi (36.228.171.58 臺灣), 02/17/2024 04:15:17
文章代碼(AID): #1bpxrid9 (traff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