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車禍 警方人力不足可不來現場??

看板traffic作者 (frank)時間4月前 (2023/12/19 09:5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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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12/16時在交流道閘道口附近被後方車輛撞到,當時已幾乎快停止,而小弟我剛好 想說看一下後照鏡觀察車況,好死不死看到後方車輛疑似滑手機,車輛也未減速就直接撞 上來,好險當時閘道口有小塞車車速並不能很快,因此車上老婆小孩都沒事,而且有保持 好安全距離,沒有追撞到前方的車輛,後續依正常流程報警,放置三角架,而報警沒多久 警察來電說,因某副總統候選人(疑似是有當過美國駐台代表那位......)來輔選,目前沒 有警力可到現場處理,請我們當事人自己錄影拍照再到分局報案即可,當下聽到覺得很扯 ,第一次遇到聽到警察人力不足不能來到車禍現場的...... 因此想跟各位大大請教,這樣遇到事故報警,警察是真的可以以人力不足不來現場的嗎, 如果真的可以那那個副總統候選人又還沒選上,為什麼可以浪費這麽多的警力在他身上, 如果真的不小心車上老婆小孩有受傷,這樣延誤送醫之類的誰來負責,越想越氣….再麻 煩有相關經驗或是法規的大大可以解答,讓我好釋懷…… https://i.imgur.com/jiba3J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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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8:31, 4月前 , 1F
有人受傷嗎?沒有的話就財損而已
12/19 18:31, 1F

12/20 18:45, 4月前 , 2F
副總統候選人是依據特種勤務條例第5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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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8:45, 4月前 , 3F
定的安全維護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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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8:45, 4月前 , 4F
三個黨的正副總統候選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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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8:46, 4月前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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