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追撞前車事故
事故地點:東湖交流道下左轉康寧路三段處
事發時間:2021/11/17 下午一點
事發經過:
本人於東湖交流道準備下交流道,當時紅燈,我前方有一台貨車,綠燈後車輛開始前行,
我與前方貨車距離甚遠,車速約30-35,右方外車道一輛銀色轎車欲變換車道,切到我的
前面
https://i.imgur.com/tyPpiYI.jpg
該銀色轎車切入後,那台貨車放慢速度因為他要回轉,那輛銀色轎車因為離貨車距離過近
,啟動自動停煞,於是煞死在原地
https://i.imgur.com/kOb5D1K.jpg
自動停煞讓那台轎車煞的又快又急,且車胎瞬間煞死還發出尖銳的煞車聲
https://i.imgur.com/wvf9olM.jpg
前後大概一秒的反應時間我已採煞車但還是差那麼一點就撞上了,碰撞算輕微,損傷不嚴
重,前車的後保桿沒變形,看起來只有輕微擦傷,不過我的前保有輕微變形應該需要換掉
,水箱罩掉落一片
警察來處理時,說明通常追撞都是後車的責任,給我們兩種處理方式,一個是交通大隊這
邊開立事故聯單後,交由雙方的保險公司處理理賠事宜,另一個就是送裁決釐清肇事責任
(但通常要等一個月)
不知道這樣的事故,送裁決的勝算大不大?
還是我只能認賠出險?
因為今天仔細回放了幾次影片,我認為是因為銀色轎車在變換車道後距離貨車太近,才會
啟動自動停煞導致我反應不及,不知道有沒有懂裁決或是相關法規的人,能夠指導一下,
我究竟有沒有必要花時間和精神去跑裁決的流程,還是請保險公司出險把車修一修了事就
好?
開車十多年,平常開車還算小心沒出過車禍,這是我第一次要面臨出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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